第三,更為嚴重的是,體製不但沒有糾偏的功能,還有放大錯誤的功能。浮誇數字越到基層越加碼。高層的一個細小失誤到基層可能放大為一個災難。這種體製有一種天然的將高層意願往基層擴散放大的功能。
從以上分析可見,1959-1961年那場造成2000萬人左右非正常死亡的大饑荒有著十分深層次的體製原因。權力高度集權是這套體製的基本特征,而“政黨主宰”與社會關係正是高度集權政治形態的基礎性的製度安排。“政黨主宰”的政黨與社會關係模式下,政治權力滲透到社會每個角度和層次,社會自主性基本喪失,政治權力與社會緩衝地帶消失,領導層和領導者個人失誤極易引起社會災難。
二、文化大革命
1966至1976年,中國發生了持續十年的大浩劫——“文化大革命”。國民經濟瀕臨崩潰,國民收入損失高達6000億,等於建國後到1979年整整30年國家建設形成的全部國營企業的固定投資的原值的總和,“相當於敗掉了全國億萬人民經過30年辛勤苦勞動而積累起來的同樣一份家業”。人民生活水平十分低下,1976年人均糧食消費水平不及1956年;1966-1976年全民所有製企業職工平均工資降低4.9%。因“革”文化之“命”,導致大批著名專家、學者、藝術家迫害致死,文物毀壞無數;學校不能正常教學,10年少培養大學生100多萬,中專生200多萬,造成今天還影響嚴重的人才隊伍10年斷層。全麵內亂,法製蕩然無存,到處私設公堂,刑訊逼供,製造出難以計數的冤假錯案,成千上萬無辜者迫害致死。僅北京一地,1966年8至9月間40天時間,就有1772人被打死。“內人黨”冤案346萬人遭迫害,16萬人迫害致死。
毛澤東發動文化大革命,起因於他對政治形勢的錯誤判斷。根據毛澤東關於無產階級專政下繼續革命的理論,中國社會還存在大量產生資產階級的土壤。他認為當時黨、政府、軍隊、工廠、農村、學校大部分的領導權都不在無產階級手中,必須通過一場政治革命把權力奪回來。所以,他強調文化大革命是政治革命,是一個階級推翻另一個階級的革命。這個判斷與事實完全不符,用無產階級專政下繼續革命理論來治黨治國的危害是十分明顯的。但是,值得深思的是,領導人基於有害的政治理論做出的一個錯誤判斷,為什麼會把一個民族拖入如此災難的深淵?這在西方國家不可想象,在同樣實行傳統社會主義體製的蘇聯東歐國家也沒有發生,中國曆史上也沒有出現過。
文化大革命的原因,十分複雜。一個民族10年時間陷入政治大動亂當中,不是單一原因可以解釋的。在諸多原因當中,鄧小平認為權力過分集中是其中重要原因之一。鄧小平指出:“黨成為全國的執政黨,特別是生產資料所有製的社會主義改造基本完成以後,黨的中心任務已經不同於過去,社會建設的任務極為繁重複雜,權力過分集中,越來越不適應社會主義事業的發展,對這個問題長期沒有認識,成為文化大革命的一個重要原因,使我們付出了沉重的代價。”從政黨與社會關係的角度來看,“權力過分集中”的體製與文化大革命之間存在著密切的聯係。我們有必要追問以下基本問題,進而探究“政黨主宰”模式與“文化大革命”之間的內在關聯。
第一,為什麼文化大革命會突破原定的範圍向全社會擴散?
文化大革命,之所以冠以“文化”之名,發起者開初的意圖是文化思想領域的一場運動,原定部署隻限於文教部門和黨政機關。設想如果局限在這個範圍之內,災難會小得多。然而,運動一旦發動,很快就越出原定的框架迅速擴散開來。1966年11月中央連續發出工業交通係統和農村進行文化大革命的兩個文件,即《工業十條》和《農業十條》,成為造成全國大動亂的一個嚴重步驟。大量工廠停工停產。農村比工廠稍好些,因為農民能比較直接看到不種地就沒有飯吃。工業生產破壞十分嚴重,大批工人離崗“鬧革命”,生產秩序一度十分混亂。這一勢頭繼續往軍隊係統擴散,軍隊老帥們給予強烈抵製,毛澤東本人也意識到軍隊不能亂,“文革”往軍隊漫延的勢頭才得到扼止。
文化大革命越出原定的框架向社會廣泛擴散,既是毛澤東本人的意願,也有林彪、“四人幫”集團的推波助瀾,同樣也有深刻的體製原因。權力高度集中的體製,對最高領導層和領導者本人的意圖有快速放大和增強的功能。在“政黨主宰”社會的關係模式下,最高領導層和領導者本人的意圖極易穿透政治權力與社會的界限,而一旦失誤就極易放大為社會災難。文化大革命作為一個反麵教材,使我們得以清晰地透視一場因高層失誤經體製放大而演變成社會災難的過程。
第二,為什麼文化大革命會演變成巨大的社會災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