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黨主宰”的政黨與社會關係模式的
特征、曆史作用及其弊端
“政黨主宰”的政黨與社會關係模式形成以後,對中國的政治、經濟、社會生活發生了相當大的影響,既有積極的,也有消極的。然而,隨著時間的推移,消極的影響越來越大,暴露得越來越充分。建國後直至一五計劃期間,執政黨治國理政成績斐然;1956年後,失誤比較多,而且越來越頻繁,造成的損失也越來越大。這些失誤,當然與毛澤東為首的執政黨主要領導人對形勢的主觀判斷失誤有關,但是,更與建國後建立起來的體製模式有關。“政黨主宰”的政黨與社會關係模式,對執政黨早期的建樹,功不可沒;對後來的失誤,也難辭其咎。當然,政治體製是一個複雜的綜合體,由諸多關係構成,政黨與社會關係隻是其中的一個方麵,“政黨主宰”的政黨與社會關係模式並不是容納一切、解釋一切的萬靈藥,但畢竟可以作為解釋曆史得失的一個重要角度。
第一節“政黨主宰”的政黨與社會關係模式的基本特征
傳統社會主義時期,執政黨將自身的組織體係架構“嵌入”各類社會組織當中,並成為各類組織的“主宰”。這種“主宰”作用通過兩種形式體現出來:一、政黨組織直接成為社會組織管理運營中心;二、政黨組織成為社會組織的決策統帥中心,社會組織自身的行政管理機構變成黨的執行機構。前一種可以稱為“以黨代政”,後一種是“以黨領政”。兩種形式有一個共同的特點:政黨對社會生活的深度介入,並居於社會的主宰地位。
“政黨主宰”的模式下,政黨、社會各自的結構、功能以及相互作用的方式都呈現出一些重要的特征。正是這些特征,共同構成“政黨主宰”的政黨與社會關係的模式。
一、政黨社會一體化
一體化,人們常常用來描述相互獨立的諸事物融為一體的過程或狀態。政治學者王滬寧曾用五個一體化來描述“革命後政治體係”的特征:黨政一體化,議行一體化,政經一體化,政法一體化,政社一體化。
傳統社會主義時期,政黨與社會的關係呈現出典型的一體化特征。政黨組織嵌入社會組織當中,直接成為社會組織決策統帥甚至日常的運營管理中心,是政黨社會一體化的關鍵。政黨基層組織設置在社會組織相應級別層次上,黨的組織網絡覆蓋社會組織整個機體,是政黨社會一體化的組織保證。政黨目標成為社會組織的目標,政黨運行規則成為社會組織的運行規則,是政黨社會一體化的重要體現。
政黨組織與社會組織的邊界完全消融,社會組織的獨立自主意識以及社會成員的權力意識或淡化或消失。社會組織完全納入黨組織的體係架構當中,成為政黨機器的組成部分。社會完全被政黨吸收、同化了。這種由“政黨主宰”的政黨社會一體化,也可稱之為“社會政黨化”,或稱之為“黨化社會”。
二、政黨權力化
政黨權力化,是指政黨代替國家權力機構直接掌控或行使公共權力的過程。政黨權力化,是新生的革命後政權的通例。“革命後社會初期,政黨對政府的領導一般不經一定的程序產生,不受一定的程序規定,具有直接性。”政黨是謀求奪取政權和控製政權的政治組織,這是政黨組織本身的性質功能決定的。對現代政黨來說,不是要不要掌握國家權力,而是以何種方式掌握的問題。
傳統社會主義時期,政黨總是代替國家直接行使公共權力,中間並不需要經過法定程序的轉換和確認。政黨就是權力的化身,國家權力向黨的組織和黨的領導人手中集中。政黨的指示就是國家的法律,甚至要高於國家的法律,所以有“黨大”還是“法大”的說法。這個現代憲政原則下不言自明的問題,在傳統社會主義時期是個高度敏感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