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41章 胡適的中學時代(2 / 2)

那麼,為什麼要提倡學生自治呢?我以為有以下幾方麵的原因值得注意:

第一,讓學生自己管理自己有利於培養他們的公民意識,有利於社會穩定。

大家知道,今天的學生,就是明天的公民。公民與順民的最大區別就是前者要求自治,後者要求被治。不過,自治的能力不是與生俱來的,因此如果學校不注重培養學生自治的能力,那麼它所培養出來的學生就不是公民。基於這樣一種認識,陶行知在上述文章中指出:“一國當中,人民情願被治,尚可以苟安;人民能夠自治,就可以太平;那最危險的國家,就是人民既不願被治,又不能自治。”我想,所謂“刁民”就是這樣造成的。從這個意義上看,學生自治是一件關係到國家長治久安的大事。

第二,提倡學生自治,有利於培養他們的團體意識和合作精神。

中國人曆來被譏為一盤散沙,不能合作。為此,有人說我們打麻將可以,打橋牌不行;有人說中國人喜歡窩裏鬥,是內戰內行,外戰外行;還有人說中國人是典型的“一個和尚挑水吃,兩個和尚抬水吃,三個沒水吃”。相比之下,在英國卻有這樣一句諺語:“一個英國人是個呆子,兩個英國人是場足球,三個英國人是個不列顛帝國。”為什麼中英兩國會出現如此巨大的差異呢?有些人想從東西方文化上尋找原因,卻總是不得要領。

還是當年儲安平在《英人·法人·中國人》一書中分析得好,他說:英國一直奉行小政府大社會的管理模式,許多事情都由人民自動組織經營。但是,要做好一件事僅僅有組織能力是不夠的,還需要大家通力合作。英國人雖然沉默寡言,不善應酬,但是他們的合作能力卻是舉世公認的。一般來說,英國人對團體都有一種很強的親和力和責任心,為了團體的利益,他們能夠自我約束,自我克製,並充分發揮自己在團體中的作用。英國人這種自我約束、自我克製的能力,是在長期的公民自治環境中養成的。沒有自治,沒有自己管理自己的能力,人們就無法克製自己,也不能與別人合作。可見人與人之間的組織和合作,不是盲目服從的結果,而是自我意識的覺醒。因此儲安平認為:“有組織合作能力的社會,必定征服無組織能力無合作能力的社會。”這是英國率先強大,中國積貧積弱的真正原因。

第三,學生自治有利於形成一種負責任、守紀律的好學風,並進而發揮移風易俗的作用。

當今社會對下一代都過於“關愛”或曰溺愛。最常見的例子,一是孩子上小學家長要送,孩子上大學家長還要送;二是學校為了維持秩序,寧肯雇傭保安,也不依靠學生自治。這其實是對學生能力的忽視,是對學生的人格缺乏信任。過於“關愛”的結果,很容易讓青少年產生逆反心理,對其成長有害無益。最好的辦法,還是讓他們在自己管理自己的過程中培養負責任、守紀律的人生態度。

當年北京大學校長蔣夢麟認為,“學生自治,有四大責任”:一是提高學術程度的責任,二是加強公共服務的責任,三是產生文化的責任,四是改良社會的責任。人們常說隻有不好的教育,沒有不好的孩子。如果青少年不守紀律、缺乏責任心的現象比較嚴重的話,那就要在教育上找找原因了。試想,在一個嚴格管理、嚴密管教和充滿不信任的環境中,又怎麼能夠讓青少年遵紀守法,並對學術文化、公共事務和改良社會負起責任呢?沒有學生自治,不要說移風易俗,就連良好的學風也很難形成。比如現在學校裏考試舞弊現象相當嚴重,從本質上看,顯然與學生自治的缺席有關。

在日記中,我還看到當時有一本英文版的《國民讀本》,當年的外語教學完全是為了應用,而不是為了應試。胡適將其中一些重要的話譯成中文,其中有一句話是:“自治者乃治人之第一著手處也。”那年胡適才十五歲,他對學生自治的重視,讓我們這個時代的成年人感到慚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