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0章 教育為什麼需要自由和民主(1 / 1)

每一個人,必須有自主與自治的能力,如果還沒有,至少要從事於這種能力的培養……而所謂培養,豈不是就等於教育?

抗日戰爭時期,潘光旦曾經分別以“自由與教育”“民主與教育”為題,作過兩次演講。後來他把兩次演講的內容合在一起,納入《自由之路》一書。這篇文章表達了作者對自由、民主和教育的基本看法,因此十分重要。

關於自由的問題,潘光旦提出三個觀點:

第一,自由是生命的最大目的。無論個人還是社會,沒有自由就不能保持活力,就可能“陷於死亡的絕境”。

第二,社會自由終究要建築在個人的自由之上。一個建築在奴隸經濟上的社會,一個百分之一是獨裁者,而百分之九十九是順民所組成的國家,要維持長治久安,是不可能的。

第三,個人的自由不是天賦的,是人為的,不是現成的,是爭取的。要爭取自由,就需要教育;但由於教育早已演變成一種受人擺布的“填鴨子”式的灌輸,從而走上一條畸形發展的道路,因此那些受過教育的人們,很難擺脫聲色、貨利、權勢的誘惑。

緊接著,潘光旦對自由教育作了解釋。他說:“自由的教育是與‘填鴨子’的過程恰好相反的一種過程。自由的教育不是‘受’的,也不應當有人‘施’。自由的教育是‘自求’的,從事於教育工作的人隻應當有一個責任,就是在青年自求的過程中加以輔助,使自求於前,而自得於後。大抵真能自求者必能自得,而不能自求者終於不得。‘自求多福’的話見於《詩》《傳》《孟子》。孟子又一再說到‘自得’的重要,政治之於民眾如此,教育之於青年更得如此。孟子‘勿揠苗助長’的政教學說也由此而來。先秦學人論教育,隻言學,不大言教,更絕口不言訓,也是這層道理。”

他還說,自由教育以自我為對象,以完成自我為目的。因此自由教育是“為己”的教育,而不是“為人”的教育。“古之學者為己,今之學者為人”,說的也是這個道理。他強調:這裏所謂自我,“不是家族的、階級的、國家的、種族的、宗教的、黨派的、職業的……這並不是說一個人不要這許多方麵的關係,不要多方麵生活所由寄寓的事物,乃是說教育的主要目的在完成一個人,而不在造成家族的一員,如前代的中國;不在造成階級的戰士,如今日的俄國;不在造成一個宗教的信徒,或社會教條的擁護者,如中古的歐洲或當代的建築在各種成套的意識形態的政治組織;也不在造成一個但知愛國不知其他的公民,如當代極權主義的國家以至於國家主義過分發展的國家;也不在造成專才與技術家,如近代一部分的教育政策”。

由於時代的原因,需要對這段話解釋一下。潘光旦的意思是說,自由教育的目的不是為了光宗耀祖,不是為了階級鬥爭,不是為了國家社稷,不是為了“愛國主義”,也不是為了造成專家學者,而是為了讓受教育者成為一個“自知者明”“自勝者強”的真正的人。

明白這個道理以後,民主與教育的關係就容易理解了。潘光旦說:“無論我們對民主一詞作何解釋,它的最基本的假定是:每一個社會的分子,每一個人,必須有自主與自治的能力,如果還沒有,至少要從事於這種能力的培養……而所謂培養,豈不是就等於教育?”基於以上分析,潘光旦認為,從教育的立場看,隻有一個民主的政治環境,才能孕育自由通達的教育;從政治的立場看,隻有自由通達的教育,才能造就民主寬容的政治製度。基於以上認識,他提出以下幾點建議:第一,政府應當盡量放鬆對教育的管製;第二,宣傳與教育根本不是一回事,教育不要被宣傳廣告所蒙蔽;第三,學校要增加人文科學、社會科學和自然科學方麵的基本知識;第四,要糾正單純重視技術教育、缺乏人文關懷和社會關懷的不良傾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