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二九年,清華大學要成立文、理、法三個學院,院長如何產生,就成為擺在大家麵前的一個重要難題。
近年來,人們都覺得教授治校是一種很好的管理模式,但是如果不解決操作問題,這種管理模式就會成為一個口號,甚至是流於形式。在這個問題上,看看老清華的傳統經驗,可以解決大家的這一顧慮。
大約在一九二五年以後,清華曾經經曆了一個沒有校長、或者是有校長也不起作用的階段。在這個階段,學校事務由校務會議決定。當時為了保證學校行政獨立、學術民主、思想自由,並抵製上麵派來的校長獨攬大權,清華的教授們經常召開教授會議討論學校大事。這一點,從一九二六年的吳宓日記和其他一些材料中可以看出。另外,在教授會之外,還有一個由教授會推選出來的評議會。那麼校務會、教授會和評議會究竟是什麼關係呢?
近年來關於清華北大的書出了不少,但大多數在製度方麵言之不詳。為此我查了一下民國十五年(一九二六)梅貽琦參與製定的《清華學校組織大綱》,才知道評議會由校長、教務長以及七名評議員組成。其職權如下:
一、規定全校教育方針;
二、議決各學係之設立、廢止及變更;
三、議決校內各機關之設立、廢止及變更;
四、製定校內各種規則;
五、委任各種常任委員會;
六、審定預算決算;
七、授予學位;
八、議決教授、講師與行政部門主任之任免;
九、議決其他重要條件。
教授會職權如下:
一、選舉評議員及教務長;
二、審定全校課程;
三、議決向評議會建議事件;
四、議決其他教務上公共事項。
從這裏可以看出,評議會在學校裏權力很大,其成員除校長之外,均由教授會選舉產生。也就是說,由梅貽琦參與製定的《清華學校組織大綱》,為教授治校奠定了頗具操作性的製度基礎。
然而,要讓這一製度付諸實現還有一個過程。據著名教授陳岱孫先生回憶,當年蔣夢麟由教育部長改任北京大學校長後,曾非常明確地說:“我不讚成教授治校,我的口號是校長治校,教授治學。”但是梅貽琦擔任清華大學校長之後,卻極力支持教授治校的管理體製,並且在抗日戰爭爆發後把它帶到西南聯大。
陳岱孫還說,在這一體製確立的過程中,清華大學教授們起了很大作用。比如在一九二九年,清華大學要成立文、理、法三個學院,由於院長是評議會的當然人選,所以院長如何產生,就成為擺在大家麵前的一個重要難題。據教育部頒布的《大學組織法》規定,各學院的院長應該由校長任命。但是教授們認為,因為院長是教學活動和學術研究的負責人,所以校長可以任命教務長、秘書長等行政人員,卻沒有資格任命學院的院長。幸虧當時的校長、五四運動中的學生領袖羅家倫頗有民主風範,因此經過協商雙方做出讓步:教授會對每個學院公推兩名候選人,讓校長從中選擇一位。這樣一來,除了校長由教育部任命外,評議會的其他成員依然要通過教授會才能產生。
這種情況,在馮友蘭的《三鬆堂自序》中講得也很詳細。他說當時經過大家努力,清華大學教授會和評議會的地位大大提高,相比之下,學校職員的地位卻一落千丈。因此當年清華園裏流傳著這樣一句俏皮話:“教授是神仙,學生是老虎,職員是狗。”馮先生還進一步解釋說:教授會、評議會和校務會會議其實是清華的“三級會議”——評議會是教授會的常務委員會,校務會議又是評議會的常務委員會。三級會議不僅權限分明,各司其職,還有嚴格的議事規則,以免會而不議,議而不決。這種科學的製度設計和行之有效的操作方案,為教授治校的實現提供了可靠保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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