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4章 叛逆青年(3)(2 / 2)

“海明威釣的魚都是大魚,”格雷絲寫道,“他掌握魚吃餌的時機,自個兒把魚拖上來。他是位自然科學家,對自然界的東西樣樣都喜歡,諸如臭蟲、石子、貝殼,各種飛鳥和動物,昆蟲和花卉。”

父奈每次外出去釣魚、打獵,都少不了把小海明威帶在身邊,雨下個不停,但他並不感到掃興。

海明威很愛講,每看到一樣東西就講個不停,一見到那美麗的湖和茂密的山林,就心滿意足,看到樹林裏的小鬆鼠就開心。當劃船回家時,他禁不住去幫著劃上幾槳。

埃德愛好各種體育活動。由於職業原因,他常常離家外出,一旦有了空閑,他就去釣魚和打獵。

埃德一向很重實際,事事自己動手,用父親安森從部隊帶回來的模具製造子彈,做水果罐頭,製蠟燭,還包餡餅吃。他尤不喜歡孩子們沉溺在夢想中。

1909年7月21日,在慶祝海明威10周歲生日的儀式上,父親鄭重其事地將一支嶄新的獵槍贈給兒子。

父奈所作的一切表明他希望兒子成為一個會釣魚、受狩措,崇尚大自然和勇敢、頑強、有氣魄的男子漢。當然,還應該是一個好丈夫。

而母親則恰恰相反,她對丈夫的嗜好不讚成,在培養孩子身上更是固執己見,她希望把兒子培養成一個音樂家,以彌補自己無法再登台演出的遺憾。

為了和丈夫爭奪對海明威的培養專利,兩夫妻還展開了一係列很有情趣的鬥爭。

海明威3歲時,父親給他買了一根釣魚杆,並帶他去釣魚。等到他6歲的時候,母親就給他買了一把大提琴,並教他學了一年的聲樂和對位法。

父親要海明威每個星期天跟他去森林裏打獵,母親卻連聲催他和自己一起去教堂唱詩班。

10歲時,父親送給海明威一支一人高的獵槍,母親則為他舉行講究禮儀和合乎傳統的生日宴會。

母親在家中新蓋的三居室房裏,擁有了一間專用的音樂室,她日夜盼望海明威能坐在音樂室裏演奏大提琴,舉行第一次室內音樂會。

父親卻把孩子表現的另一些先兆視為至寶。他曾經發現9歲的海明威在就寢時間早已超過的時候還在燭光下閱讀達爾文著作。他深信這是一種明確的表現,說明這孩子“一如其父”,必將成為名醫。

說來有趣,埃德夫婦在海明威身上的這場爭奪戰的結果是,海明威在性格、脾氣和愛好上,幾乎完全繼承了父親的一方,他倔強、好功、勇敢,處處都要顯示出男子漢的氣魄。

然而,海明威與他母親在感情上並不十分融洽,因為他不想成為一個藝術統治下的奴隸,他有自己的廣闊天地。

盡管母親堅持要海明威學大提琴,但他卻說自己就是練100年,也不會成為一個好的大提琴手。他對母親強迫他接受大提琴訓練非常抵觸。

一次,海明威特別煩躁,他故意拉斷一根琴弦。格雷絲非常惱火,斥責了他一頓。

但是,盡管海明威十分不情願,他還是按照母親的意思學習了大提琴,而實際上,母親教海明威學大提琴還是有其積極作用的。

在海明威讀中學的時候,他在學校管弦樂隊裏一直擔任大提琴手,從低年級到高年級也還基本勝任。

更重要的,對於一名優秀的作家來說,學習些音樂技巧,是十分有必要的,這點海明威在後來也承認。並且在他創作《喪鍾為誰而鳴》的對位結構中發揮了作用。

在海明威的一篇小說《過河入林》中,有感於童年音樂的熏陶,寫下過這樣一段文辭優雅的描寫:

她的聲音是如此悅耳,使他回憶起帕布洛·卡薩爾斯演奏的大提琴,它使你像一個受傷者感到痛苦難耐時所得到的安慰。

母親每年都去捕塔基特作海上風景寫生,而且每次都帶海明威一起去。後來母親帶著海明威遊覽了波士頓的曆史遺跡,她向來以祖先的榮華顯赫為榮,對兒子說起往事時沾沾自喜。

但是海明威對此卻不以為然,在他心中,祖父和外祖父參加南北戰爭才是他向往的,陪伴母親東遊,他覺得索然無味。還不如去陪伴父親一同打獵有趣呢。

事實上海明威的性格也正是父母兩人的雙重結合,他的性情和對體育運動的愛好一如其父,同時也繼承了母親的氣質和藝術才華。這大抵和童年時期父母的家庭教育有關係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