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4章 “挺”字當頭,大丈夫何懼困厄險阻(3)(2 / 2)

這篇奏疏闖了大禍,惹怒京中權貴,兩月之後,曾國藩被皇帝由兵部侍郎調署刑部侍郎,連議軍的資格都被取消了。

但是曾國藩沒有就此消沉,忘記自己匡時濟世的大誌和為國為民的責任。凡當盡力、進言之時,則當仁不讓,勇於陳疏。

鹹豐二年(1852)二月十八日,又擬就一折《備陳民間疾苦疏》上奏,痛陳民間三大疾苦:一為銀價太昂,錢糧難納也;二為盜賊太多,良民難安也;三為冤獄太多,民氣難伸也。

一片憂國憂民之心,清晰可見。但是,曾國藩這道《備陳民間疾苦疏》還是沒有起到他希望有的作用。之後曾國藩就被派去江西主考鄉試,在赴任途中聞其母喪請旨丁憂,回到湘鄉荷葉塘老家。

這時候,太平軍節節勝利,從廣西直逼湖南,攻破道州,會攻長沙,湖南官場一片混亂。新任巡撫張亮基經左宗棠力薦,請丁憂在籍的曾國藩幫辦團練,鹹豐遂於1852年11月降旨曾國藩“令其幫同辦理本省團練鄉民,搜查土匪諸事務”。

久有治國平天下宏圖大誌的曾國藩接此旨後,並未多作考慮,即拋開為母守喪三年的願望,選擇了為國盡忠而不能為母盡孝,在國危時艱之時,挺身而出,墨絰出山,開始了幫辦團練、組創湘軍的旅程,開始真正躍身於時代的激流,自任礪柱,大幹起來。

其後,不論是在與太平軍十幾年的對峙還是與官場舊習的不斷鬥爭之中,又或者是在剿撚平匪之時,處理天津教案的過程中,曾國藩都是當仁不讓,不計名利得失,以舍我其誰的膽識和氣魄,躬身入局,挺膺負責,擔起了扶大廈之將傾、挽狂瀾於既倒的重任。

這種不計得失、挺身而出、甘赴國難的“挺”字精神,正是曾國藩之所以被人稱為“完人”的關鍵所在。在天津教案的處理中,這種挺身而出的“挺”表現得尤為突出。

同治九年(1870)六月二十一日,天津數千名群眾因懷疑天主教堂以育嬰堂為幌子拐騙人口、虐殺嬰兒,群集在法國天主教堂前麵。

法國領事豐大業認為官方沒有認真彈壓,持槍在街上碰到天津知縣劉傑,因發生爭執開槍射擊,當場擊死劉傑仆人一人,民眾激憤之下先殺死了法國駐天津領事豐大業及其秘書西門,之後又殺死了十名修女、兩名神父、另外兩名法國領事館人員、兩名法國僑民、三名俄國僑民和三十多名中國信徒,焚毀了法國領事館、天津望海樓天主堂以及當地英美傳教士開辦的四座基督教堂,此為當年震驚全國的“天津教案”。

事件發生後,英、美、法等國聯合提出抗議,並出動軍艦逞威,大有一觸即發、宣戰開戰之勢。天津乃至全國的民眾,對外國人在中國的無法無天和欺壓人民早已忍無可忍,這件事又觸及了文化和道德的底線,是所謂“是可忍孰不可忍”,天津民眾群情激憤,聚集不散,大有不雪前恥、不懲洋人誓不罷休之勢。

而以當時當情而言,這種局麵無疑是相當危險的。因為一旦雙方鬧僵,真的開戰,隻會讓已經積弱積貧的大清朝和人民陷入更加水深火熱的災難之中。

也正是在此國危時艱之時,曾國藩再次臨危受命,從直隸總督任上直赴天津,處理教案一事。

這個時候,已經五十九歲的曾國藩由於長年辛勞,沙場征戰,加之癬疾在身,日夜不能安睡,衰老得非常明顯。右眼此時已經失明、肝病也日重一日,眩暈病症又進一步地折磨著他。五月十六日,他在日記中記載,“床若旋轉,腳若朝天,首若墜水,如是者四次,不能起坐”;五月二十一日,他上折向皇上乞假一月,開始臥床調養。

然而,六月二十一日即發“天津教案”,朝廷環顧無人,隻能又派他去應對時艱。六月二十三日,就是他續假一月的奏折剛剛抵達北京時,朝廷以“曾國藩精神如可支持”的婉轉口氣,讓他前赴天津,處理教案,要他“務當體察情形,迅速持平辦理,以順輿情而維大局”。

按說,如果曾國藩有意不去的話,是完全可以的。他年歲既大,又有病在身,推托的理由很多。如果從個人名利來說,他已經成就了平定太平天國的絕世奇功,聲名顯赫,而且官至極頂,榮寵當時,已經不再需要任何功勞來錦上添花。而且曾國藩以及所有的人都明白,處理天津教案,哪裏會有功勳可建?不管怎麼來處理,隻怕都會毀掉一世英名,背上千秋罵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