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國藩在這個時期的應酬可謂五花八門,簡直可以概括為“多、濫、雜”。老鄉、同僚、上司、下屬、外官、京官、友朋、親戚、師長、名流……凡是能攀上關係的,基本上都有往來。有的是主動找曾國藩的,有的是曾國藩主動找的,往來酬酢,打點送禮,白天陪玩,中午陪喝,晚上陪談,有時還通過“交流”、“慰問”、“看望”等方式小聚,不醉不歸。必要的應酬、不必要的應酬、裝點門麵的應酬、真心誠意的應酬、隨心所欲的應酬,多不勝數。
比如,根據曾國藩的日記統計,僅在道光二十一年的二月,從初一到二十三日,共應酬了七十五次,平均每天超過三次;而這一年的十一月,曾國藩在二十九天裏共應酬了一百零九次,平均每天近四次,每天喝酒吃肉、吃飯閑聊,不是請別人,就是別人請,用一句時髦些的話來說,就是“每天不是在應酬中,就是在去應酬的路上”。
嚐過應酬滋味的人想必都知道這種滋味不好受。不僅費時、費力、費錢,還傷害身體!大酒大肉、大吃大喝、胡聊海侃,什麼正事也幹不了。
要是僅僅吃吃喝喝也就算了,更讓人頭痛的是各種各樣的人情。民間有諺語說“人情是個債,頭頂鍋兒賣”。人情往來,再沒錢,賣了鍋也得充這個麵子,這就是中國人的人情理念。最重傳統的曾國藩當然不會例外。但是,龐大的人情開支隻會讓他的經濟狀況窘上加窘。
道光二十一年,是曾國藩進京的第三年,拿的工資是一年四十五兩年薪,補雙薪再加雜七雜八,不超過一百二十五兩,而應酬支出就花去一百一十兩,差不多九成的工資被吃了喝了送了,他不差錢才怪,不借賬才稀奇!
之後雖然曾國藩經過七次升遷補為內閣大學士、禮部右侍郎,署理兵部左侍郎享受“副部”待遇,“躋身卿貳”,但其俸銀也不過一百五十五兩。加以恩俸和祿米等補貼,年收入一共可達六百二十兩,此外還有一些公開的灰色收入,收入和以前相比很不錯了。但是,隨著官位的升高,交際更多,檔次更高,排場更大,開支自然也水漲船高。人情應酬開支一年早已遠超一百兩,再加上雇車馬的交通費用、租房費用、仆從費用、文房書籍購置費用、生活費用、養家費用等開支,對於曾國藩而言,還是“賺的沒有花的多”,經常“月光”,經濟困境並未緩解多少,還是隻能天天在為錢操心之中,還是時時在到處借錢,以支應人情,奉養老人。從這期間的家書中,大多依然還是困窘、借錢之說。
如道光二十九年七月十五日(1849年9月1日)與諸弟書中說“今年我在京用度較大,借賬不少”,十一月份與諸弟信中又說,弟弟想買鹿茸,雖然有人到了長沙,這回買不了了,因為沒錢!等我手頭稍寬鬆點,就馬上買了帶回來。到1850年底,他已經借銀高達上千兩!
1852年,他終於贏得一個任江西鄉試主考官的肥差,正常所得估計也足夠還清所有欠款的,但還未到江西即驚聞母逝,不及回京就從安徽直赴湖南奔喪。京城中事,讓兒子紀澤署理。從他1852年9月9日給兒子的信中可以看出,這個時候,他依然欠債很多,而且因為全家要回家奔喪,卻苦無路費,隻能教兒子“不得不開吊收賻儀,以作家眷回南之路費。開吊所得,大抵不過三百金,路費以人口太多之故,計須四五百金,其不足者,可求寄雲年伯張羅”!十多年京官當下來,居然連回鄉奔喪的路費都沒能攢下,不得不開吊籌措,而且籌措不齊還得借!估計在清朝的京官中,這樣的委實不多。
這好像有些難以理解。為什麼官越做越大,錢還會越借越多呢?按我們當前的思維來說,這樣大的京官還能差得了錢?送錢的不知有多少上趕著來哩。隨便收點,不違規不違法不違紀,做個清廉京官,也不至於要借錢度日啊?
但事實卻當真是在京十四年間,曾國藩一直在靠借錢苦苦支撐,強力硬挺。也許要擺脫窘境,富裕起來,對於已是二品大員的他來說,確實不是難事。但“當官發財”,絕非他的誌向,“當官不要錢”才是。
三十歲時,曾國藩就發下誓言,他在家書中說“予自三十歲,即以做官發財為可恥,以官囊積金遺子孫為可羞可恨。故私心立誓:總不靠做官發財以遺後人。章明鑒林,予不食言”,所以,無論經濟多麼困難,手頭多麼緊,多麼為一文錢為難,為自己不能寄錢回家盡孝心而難過,他寧願硬挺強撐,也絕不放縱自己的私心,違背自己的誓言,而是不管多難,都硬挺強挺。
這種“挺”勁兒,也許從外表看,沒有什麼了不起,但實際上,卻是最難的。俗話說“一文錢難倒英雄漢”,十幾年如一日,天天為錢發愁,為柴米油鹽養家糊口操心,這困心橫慮的日子,要挺過來,著實不易。要是一般人,早就繳械投降了,什麼理想,什麼道德,什麼誓言,統統丟一邊,且先想盡辦法撈錢,讓日子紅火起來再說,最起碼不至於長年借貸。
但是曾國藩沒有這樣,雖然天天處於窘境,但從未食言以官位謀私利,從未因困窘而縱容過自己的貪心,從未放棄過自律自省,再窮再難也咬牙挺著,堅守底線,恪守廉潔。甚至對於自己做夢夢到別人得利而有豔羨之心也招來他自己的痛罵——“何以卑鄙若此,真可謂下流矣”。情願十幾年在缺錢、拮據中硬“挺”,從來不讓金錢腐蝕自己的內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