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3章 一定要想方法搞出自己的飛機和發動機來(4)(1 / 3)

我還給他講了我親身經曆的一個例子。

那是我在沈陽的時候,我們搞了一個渦扇發動機(渦扇5),是在渦噴6的基礎上,加了一個後風扇。總想著能夠為國家做出一點貢獻。六院很支持,批準了計劃,給了經費。需要進行加工了,當時劉鼎副部長在西安召開一個技術會議。我就帶著一大套圖樣到西安向劉鼎副部長彙報,講這個方案,加一個後風扇可以增大推力到3600千克力,能夠提高飛機的速度。劉鼎一聽,好啊!在一天晚上,把三個廠的總工程師找來,專門開會。哪三個廠呢?一個是沈陽的410廠,一個是哈爾濱的120廠,還有一個是株州的331廠。劉鼎同誌讓我把情況作了介紹,一場空,誰也不答應。三個廠的領導一致不同意接受試製任務。理由?很簡單,沒有這個任務。而且你搞新東西,我也沒有經驗,太費勁了,不能接受這個試製工作。劉鼎也拿他們沒有辦法。 最後還是六院曹丹輝組織,由621、625兩個所把主要部件加工出來,在606所車間裏加工裝配,這個發動機還是做出來了,在武功的飛機修理廠裝在一個轟炸機上,在地麵作了滑跑試驗。但軍方不讓試飛,正在“文化大革命”期間,也就不了了之。這些情況,我都向葉劍英同誌作了彙報。我說,現在搞“廠所結合”對科研工作有害無益。

我還對他講了當時搞渦扇6的一些情況,我拿著紅頭文件給他看,說這個項目是中央軍委批的,有文件,問葉帥記得嗎?他接過文件,看了看,哈哈大笑說:“我不知道此事。”

應該說,葉劍英同誌是很客觀的,但他要執行周總理的指示,看來這是更高層的決策,所以,他隻能執行。我的理解是,在當時情況下,迫不得已搞了一個權宜之計,我向葉帥如實彙報,也不可能起作用。會議最後作了決定,還是要搞“廠所結合”。要我既擔任606所副所長,後來是革委會主任,又到410廠當革委會的副主任、黨委常委,還加了個職務———410廠的總工程師(後加的這個總工程師,連我自己都不知道,莫名其妙)。我在會議結束前表了態,實事求是地對黨講真話。我說,既然決定了,我組織上服從,我還是去搞“廠所結合”(對於這件事,後來我還是盡了力的),但我的思想沒有通,我的意見要求保留。

在那個時候,還沒有認識到這是計劃經濟的問題,在1991年以後,我學了《鄧小平文選》第三卷才認識到。

我們為什麼這樣搞呢?為什麼航天沒有這樣搞,而我們航空這樣搞了呢?我認為是由於中央決策層對航空的認識出現了轉變。還有一個重要原因是國家沒有錢,要搞“兩彈一星”,陳毅同誌說過,脫了褲子當了也要搞“兩彈一星”。在這樣的認識下,我認為,我們國家對航空工業采取了一個權宜之計。這個權宜之計就是把科研與生產放在一起,主要是準備打仗,保證完成生產飛機的任務。這樣科研的費用就可以削減,一些科研的投入就放在了下麵,放在工廠,由工廠“見縫插針”。

現在回頭看,我們對新中國成立之後計劃經濟體製下的工廠的任務、性質、特點認識不足,當時的國營工廠是在國家計劃安排下進行產品生產的,完成生產任務是工廠的責任。它與西方資本主義國家的企業性質不同。西方是市場經濟條件,企業、公司在市場競爭的體製下,必須研發產品、加工生產和為用戶提供售後服務,不管大小企業都是“啞鈴型”的。與計劃經濟體製下的工廠概念不同,一個是Enterprise,一個是Factory,這兩者的範疇和任務是不同的。但長期以來,我們的認識有偏差。計劃經濟體製下的工廠,以加工製造為主體,必然是“橄欖型”的工廠。

回到所裏以後,我們又搞了兩三年。

我們把發動機比成人的心髒。發動機研製數十年發展不正常,就好比我們的飛機有心髒病,供血不足、心動過速、忽快忽慢、心律失調。當然這也有客觀原因,有一個因素就是當時毛主席的判斷,要準備打仗,而當時沒有錢,要造出好的飛機、發動機,是應付打仗,不是要搞新的發動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