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葉劍英、賀龍彙報
從60年代起,我們的領導同誌就提出了關於廠(工廠)、所(研究所)結合的問題。
在1961年、1965年,我兩次參觀巴黎航展,在看到國外先進技術和產品的同時,我也注意了解他們的科研與生產模式。
我記得第二次去巴黎參觀航展是與徐昌裕同誌一起去的,我們認為,我們的工廠與西方資本主義國家的企業不完全一樣。我們是在計劃經濟條件下,我們的工廠沒有搞科研的任務,而資本主義的企業是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所以無論企業大小,它必然是“啞鈴型”的。
那時,我們有一個國防科委,還有一個國防工辦。國防科委是聶榮臻同誌抓的,國防工辦是賀龍同誌抓的。
據說在“文化大革命”開始以前,聶榮臻同誌打過一個報告,這個報告毛主席已經圈閱了。報告上講,要把航空係統的南昌320廠和株州331廠改為專門試製新飛機和發動機的廠。後來由於“文化大革命”的衝擊,沒有實施。1961年,六院是成立了,但1965年搞“部院合並”,六院又與航空工業部合並了。我們可以看一看在一些資料上是怎樣記錄的。
1961年6月30日,航空研究院(六院)正式成立。國防部先後任命院長唐延傑,政委王振乾,副院長韓顧三、王厲、徐立行、曹丹輝等。該院建製屬國防部,由國防科委領導。
1965年1月1日,遵照中央、國務院關於部院合並的指示,航空研究院劃歸第三機械工業部,三機部副部長劉鼎兼六院院長、黨委第一書記;原六院政委王振乾任三機部副部長兼院黨委第二書記。
1967年10月25日,毛澤東主席對聶榮臻上報的《關於國防科研體製調整改組方案》批示“照辦”。據此,六院(航空研究院)正式從三機部劃歸國防科委領導。
1973年3月,經毛澤東批準,中央軍委任命段子俊任航空研究院院長、夏屏西任政治委員。同年8月23日,國務院、中央軍委發出《同意將第六研究院劃歸三機部建製領導》的文件。
劉鴻誌(注10)同誌的回憶錄———《回憶與思考》(P254—255)中寫到了這個情況。
1967年7月6日,根據中共中央《關於對國防工業部、國防科學技術研究院及所屬單位實行軍事管製的決定》,對六院進行了軍事管製。1967年9月20日,聶榮臻元帥根據上述精神向毛澤東、周恩來、中央常委、國務院、中央軍委報送了《關於國防科研體製調整改組方案的報告》。10月25日,毛主席批準了這個報告,這就是當時很有名的“10·25”批示。毛主席對聶帥的報告作了這樣的批示:“聶榮臻同誌,此件壓了很久,今天看過,很好,照辦。毛澤東。10月25日”。這個批示,實際上對1965年開始實行的“部院合並”的體製作了否定的結論。
聶帥在報告中提出:發展國防科學技術,要根據集中統一、分工協作、以軍為主、軍民結合的原則,從我軍裝備發展的需要出發,進行全麵規劃、統籌安排,擬將中央批準接管的國防科研單位調整為十八個研究院。1967年12月27日,國務院、中央軍委決定有關國防科學技術研究院自1968年1月1日起正式轉為軍隊係統,由國防科委領導。這個方案後來由於“文化大革命”的幹擾、破壞,江青等人硬說這是大科研主義,把聶帥批了一陣,所以沒有能夠實行。但影響十分深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