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2章 一定要想方法搞出自己的飛機和發動機來(3)(2 / 3)

1969年7月1日,空軍黨委向中央軍委辦事組呈報《關於加強航空工業和科研的領導問題的報告》。國防科委根據周總理6月9日的批示,呈報軍委辦事組,建議將六院交給空軍領導。7月12日,中央軍委辦事組批複同意。7月17日,國防科委通知六院,要求六院即與空軍接洽,接受領導。7月29日,空軍黨委向中央軍委辦事組呈報《關於六院問題的初步意見》的報告。報告提及將六院23個研究所、6個試製工廠,共29000餘人交給空軍領導。在當時的形勢下,還明確了對六院領導的組織安排等事項。決定從1970年1月1日起,六院及所屬各單位由空軍實施領導。

從20世紀60年代中、後期開始,我們走了一條彎彎曲曲的道路。從中可以看出,對於航空科研問題,國家領導層的意見是不同的。

我們這些人就是強調要“廠所結合”。什麼叫“廠所結合”呢?就是科研與生產相結合,研究所的科研工作要在工廠的統一領導下進行。蘇聯的產品設計是由產品設計局(ОКБ)完成的。我們的說法是,工廠是生產飛機,生產任務與科研任務是不一樣的,工廠生產任務忙得不可開交。我們通過實踐,知道工廠在計劃經濟條件下,要完成的是生產任務,沒有精力完成科研任務。那時工廠的說法是“見縫插針”,科研可有可無,結果是他完成了生產任務,你完成不了科研任務。

當然這是過去的認識,現在的認識是,因為計劃經濟下的工廠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下的企業,其規律是不一樣的。他沒有搞研製的任務、責任,所以對搞科研是沒有積極性的,讓一個製造工廠完成科研任務是不可能的。國家給他的是生產任務,完成生產任務,廠長就可以睡大覺,他完全可以不再去考慮搞什麼產品

研發、技術進步,因為國家沒有給他這個任務。而在計劃經濟下,工廠也不可能有研製任務。周總理在1971年召開航空彙報會,就是要解決這個問題。

所以,我現在認識到,在計劃經濟條件下的工廠不是一個真正意義上的企業。對於在工廠裏搞科研,我開始同意,後來反對,是通過實踐認識到的。因為我的體會是,通過實踐,感到客觀、主觀條件都是不可能的。

2005年10月,《中共中央關於製定十一五規劃的建議》要求,“建立以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產學研相結合的技術創新體係”,這才是“廠所結合”的必由之路。

1961年,我是第一次被派去參觀巴黎航展。

1965年,我第二次參觀巴黎航展,我和徐昌裕副局長,還有黃誌千(在後來的一次出訪時飛機失事,在埃及去世了)一同去的。我們反複看下來,認為我們是不可能搞這種“廠所結合”的。因為資本主義國家的企業與我們的工廠的性質是完全不同的。

回來以後,8月,賀龍到沈陽視察兩個廠———410廠、112廠的生產情況。我接到電話,讓我參加彙報,說賀龍同誌要聽我們的研究工作情況。我記得那是中午,賀龍同誌午睡以後,請大家一起吃西瓜。在邊吃邊談過程中,601所的所長劉鴻誌同誌說:“賀老總,您要不要聽聽新消息啊?我們吳大觀同誌剛從巴黎回來,參觀了航空展覽會,有一些新情況,要不要聽聽啊?”

賀老總一邊吃著西瓜,一邊說:“好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