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4章 “杯酒釋兵權”說獻疑(1 / 3)

徐 規 方建新

宋太祖“杯酒釋兵權”一事,從北宋中期開始,不少書籍都有著錄,且在輾轉抄引過程中,不斷增益渲染,情節愈加複雜,以至廣泛流傳,曆來史家皆深信勿疑。我們考查了有關記載,對照宋初的曆史實際,認為此事大有重新探討的必要。

現存“杯酒釋兵權”的最早記載,見於北宋丁謂(966 -1037)的《丁晉公談錄》(以下簡稱《談錄》)和王曾(978-1038)的《王文正公筆錄》(以下簡稱《筆錄》)。《談錄》說:

(趙普)在相府,或一日,奏太祖曰:“石守信、王審琦皆不可令主兵。”上曰:“此二人豈肯作罪過。”趙曰:“然。此二人必不肯為過。臣熟觀其非才,但慮不能製伏於下;既不能製伏於下,其間軍伍忽有作孽者,臨時不自由耳。”太祖又謂曰:“此二人受國家如此擢用,豈負得朕?”趙曰:“隻如陛下,豈負得世宗?”太祖方悟而從之。

《筆錄》說:

太祖創業,在位曆年,石守信、王審琦等猶分典禁兵如故。相國趙普屢以為言,上力保庇之。普又密啟請授以他任。於是不得已,召守信等曲宴,道舊相樂。因諭之曰:“朕與公等昔常比肩,義同骨肉,豈有他哉?而言事者進說不已。今莫若自擇善地,各守外藩,勿議除替。賦租之入,足以自奉,優遊卒歲,不亦樂乎?朕後宮中有諸女,當約婚,以示無間,庶幾異日無累公等。”守信等鹹頓首稱謝。由是高、石、王、魏之族,俱蒙選尚。尋各歸鎮,幾二十年,貴盛赫奕,始終如一。前稱光武能保全功臣,不是過也。

後丁謂、王曾半個世紀的司馬光(1019-1086)從他的父輩龐籍(988-1063)那裏聽到“杯酒釋兵權”故事,錄入《涑水記聞》(以下簡稱《記聞》)卷一中,比前人的記載更為詳細,現摘抄如下:

太祖既得天下,誅李筠、李重進,召普問曰:“天下自唐季以來,數十年間,帝王凡易(十)[八]姓,兵革不息,蒼生塗地,其故何也?吾欲息天下之兵,為國家建長久之計,其道何如?”普曰:“陛下之言及此,天地神人之福也。唐季以來,戰鬥不息,國家不安者,其故非他,節鎮太重,君弱臣強而已矣。今所以治之,無他奇巧也,惟(稍)[削]奪其權,製其錢穀,收其精兵,則天下自安矣。”語未畢,上曰:“卿勿複言,吾已喻矣。”頃之,上因晚朝,與故人石守信、王審琦等飲酒,酒酣,上屏左右謂曰:“我非爾曹之力,不得至此,念爾之德,無有窮已。然為天子亦大艱難,殊不若為郡節度使之樂,吾今終夕未嚐敢安寢而臥也。”守信等皆曰:“何故?”上曰:“是不難知!居此位者,誰不欲為之。”守信等皆頓首曰:“陛下何為出此言?今天命已定,誰敢複有異心。”上曰:“[不]然。汝曹無心,其如汝麾下之人欲富貴者何?一旦以黃袍加汝之身,汝雖欲不為,不可得也。”皆頓首涕泣曰:“臣等愚不及此,惟陛下哀憐,指示以可生之途。”上曰:“人生如白駒之過隙,所以好富貴者,不過欲多積金銀,厚自娛樂,使子孫無貧乏耳。汝曹何不釋去兵權,擇便好田宅市之,為子孫立永久之業;多置歌兒舞女,日飲酒相歡,以終其天年。君臣之間,兩無猜嫌,上下相安,不亦善乎!”皆再拜謝曰:“陛下念臣及此,所謂生死而肉骨也。”明日,皆稱疾,請解軍權。上許之,皆以散官就第,所以慰撫賜賚之者甚厚? ?(“削奪其權”的“削”字,原誤為“稍”,今據呂中《宋大事記講義》卷二枙處藩鎮收兵權枛條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