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自八歲入學以後(2 / 2)

--雙日之夜,倍讀凡平日已讀書一遍。倍讀一二卷、或三四卷,隨力所至。記號起止,以待後夜續讀。倍讀熟書,必緩而又緩,思而又思。詳見讀冊首書條。凡溫書,必要倍讀,才放看讀,永無可再倍之日,前功廢矣,切戒!如防誤處,寧以書安於案,疑處正之,再倍讀,倍讀熟書時,必須先倍讀本章正文,畢,以目視本章正文,倍讀盡本章注文。就思玩涵泳本章理趣。凡倍讀訓詁時,視此字正文。凡倍讀通解時,視此節正文。此法不惟得所以釋此章之深意,且免經文注文混記無別之患。如倍讀忘處,急用遍數補之。凡已讀書,一一整放在案,周而複始,以日程並書目揭之於壁。夏夜浴後,露坐無燈,自可倍讀。

--隨雙、隻日之夜,附讀看玩索性理書。性理畢,次治道,次製度。如大學失時失序,當補《小學書》者,先讀《小學書》數段,仍詳看解,字字句句,自要說得通透,乃止。《小學書》畢,讀程氏《增廣字訓綱》此書銓定性理,語約而義備,如醫家脈訣,最便初學。次看《北溪字義》、《續字義》,次讀《太極圖》、《通書》、《西銘》,並看朱子解,及有何北山《發揮》,次讀《近思錄》看葉氏解。《續近思錄》蔡氏編,見《性理群書》。次看《讀書記》、《大學衍義》、《程子遺書》、《外書》、《經說》、《文集》、《周子文集》、張子《正蒙》、《朱子大全集》、《語類》等書。或看或讀,必詳玩潛思,以求透徹融會,切己體察,以求自得性理緊切。書目通載於此,讀看者自循輕重先後之序。有合記者,仍分類節鈔。若治道,亦見西山《讀書記》、《大學衍義》。

--以前日程,依序分日,定其節目,寫作空眼,刊定印板,使生徒每人各置一簿,以憑用工。次日早,於師前試驗,親筆勾銷。師複親標所授起止於簿。庶日有常守,心力整暇,積日而月,積月而歲,師生兩盡,皆可自見。施之學校公教,尤便有司鉤鈐考察,小學讀經、習字、演文,必須分日。讀經必用三日,習字演文止用一日。本末欲以此間讀書之日,緣小學習字、習演、口義、小文詞,欲使其學開筆路,有不可後者故也。假如小學薄紙百張,以七十五張印讀書日程,以二十五張印習字演文日程,可用二百日。至如大學,惟印讀經日程。待《四書》本經傳注既畢,作次卷工程時,方印分日讀看史日程。畢,印分日讀看文日程。畢,印分日作文日程。其先後次序,分日輕重,決不可紊。人若依法讀得十餘個薄,則為大儒也,孰禦?他年亦須自填以自檢束,則歲月不虛擲矣。今將已刊定空眼式連於次卷,學者誠能刊印,置簿日填,功效自見也。

《小學書》畢。

次讀《大學》經傳正文。

讀書、倍溫書、說書,習字、演文,如前法。

次讀《論語》正文。

次讀《孟子》正文。

次讀《中庸》正文。

次讀《孝經刊誤》。

讀書、倍溫書、說書,習字、演文,並如前法。

次讀《易》正文。

六經正義依程子、朱子、胡氏、蔡氏句讀,參廖氏及古注、陸氏《音義》、賈氏《音辯》、牟氏《音考》。

讀書、倍溫書、說書,習字、演文,如前法。

次讀《書》正文。

次讀《詩》正文。

次讀《儀禮》並《禮記》正文。

次讀《周禮》正文。

次讀《春秋》經並《三傳》正文。

前自八歲,約用六七年之功,則十五歲前,《小學書》、《四書》諸經正文,可以盡畢。既每細段看讀百遍,倍讀百遍,又通倍大段,早倍溫冊首書,夜以序通倍溫已讀書,守此,決無不熟之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