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人節儉,稱為“做人家”。從小就聽祖父母、媽媽說:“要‘做人家’,我們寧波是很窮困的,食物不可以浪費。”
一個沒有資源的浙江省,全靠頭腦和雙手幹活,勤儉,是必要的。寧波市的窮困,可以想象的,基本是一家大小都吃不飽的日子多。也難怪那麼多寧波人背井離鄉出外謀生。位於海邊的寧波,鹽是不缺乏的,以鹽來防腐,放在海鮮、蔬菜裏,充分利用了自然資源,是環境所致。
媽媽從小教導我們要“做人家”,我們的衣服大多數是她縫紉的,連毛衣也是她親自編織的。我曾問媽媽從哪裏學來,她說:“自己學,自己看嘛。”媽媽可真聰明,一看便會。她的創作力可強呢!我穿過的衣服傳給二妹,二妹穿過的給三妹,三妹穿過的給四妹。可憐的四妹總是穿最舊的衣服。難怪她現在穿得最新潮。
媽媽自己從不丟棄東西,無論是漂亮的盒子、絲帶,她都留下來,她也是一個非常有創意的人,廢物都能利用。普通紙盒被她用花紙一包,變成優雅的器皿,用來放麻將的籌碼;舊窗簾被她一剪一縫,變成別致的供旅行用的高爾夫球套。媽媽為我們做衣服,自製購物袋,補襪子,舊物改新物,現代的環保意識在媽媽的日常生活中早就實行了。
直到1983年,我第一次回到寧波老家,以後回去次數越多,越深刻體會到故鄉人的真感情。寧波人直接、爽快、熱情,也越能理解爸爸那種“兒不嫌母醜”、“月是故鄉明”的深情!
在節儉上,寧波人不光吃得節省,穿得也十分儉樸。
記得我上初中時,看班裏有的女同學腳下的皮鞋經常換,今天是紅的,明天是黑的,鞋樣子也十分新潮。晚上回家,我走進爸爸的書房,對正看著報紙的爸爸說:“爸爸,我要買雙皮鞋。”
爸爸頭也沒抬,語氣平靜地問道:“告訴爸爸,你腳下穿的是什麼?”
“是鞋呀!”
“有鞋還要買鞋?”
“可我們同學有好幾雙皮鞋嘛!”
“記住,鞋是用來穿的,不是用來擺闊的,有鞋穿就不用買鞋!”
爸爸是說到做到,他自己也非常節儉,一直是穿一件補過好幾次的破舊毛巾浴袍去遊泳。雖然衣櫃裏放著好幾件朋友和女兒買給他的新袍,他都不穿。他說:這舊袍又隨意,又輕便,又舒服。
媽媽常說,穿補過的衣服,隻要幹淨並不醜,隻有穿不幹淨的衣服才丟人。
媽媽自己從不穿什麼名牌,能省的地方,她都十分節省。
媽媽的手也靈巧過人,她自己買了新布,找了樣子,在家中,她用縫紉機車,隻用了一個下午,經過媽媽的手,點石成金,一下便成為我們姐妹合體的新衣服,舊布就做成睡衣、睡褲。
媽媽又親手織了毛衣和毛褲給我們穿,這也是為了省錢吧。但我們姐妹們也都感受到媽媽每針的慈愛、每線的溫暖,覺得比買來的更有意義。後來媽媽又織毛衣給孫子女。
身教重於言教,更勝於言教。
因為爸爸、媽媽自己做得好,也嚴格要求孩子。我從小就對像阿英這樣的普通底層大眾充滿真情,不是俯視的施舍,而是真正把他們的疾苦看在眼裏、記在心裏,也下決心長大後,要為大眾、為社會盡力做事。因為社會裏有很多像阿英、老李這樣的人,默默地付出貢獻,我的舒適,來自他們的勞力。回報社會,是我的責任。
記得是1963年,一個炎熱的夏天,英國和記公司英國老板的太太Lady Clague帶我去觀看香港窮人住的木屋區,位於銅鑼灣。
其中的一幕令我永遠難忘。
一個八九歲的小女孩,父親在工廠幹活失去雙手,母親也要外出打工。女孩背著瘦小的弟弟,肩上挑著兩小桶水,她右手扶著肩上的擔子,左手還拉著三四歲的小妹妹,赤著腳,喘著粗氣,爬上山路回家,還要給一家五口煮飯吃。
這就是香港20世紀60年代的木屋區。一般山上沒有水電供應,更不用說衛生設備了。當時香港沒有禁止童工的政策,也沒有規定兒童必須受教育,也沒有勞工保險,父親一旦工傷失業,生活頓失依靠,於是母親也要外出工作,留下家中無人照顧的孩子。
香港窮苦市民的真實生活給我留下了難忘的印象,我也開始對社會工作發生興趣,想著如何去改革社會,縮小貧富間的巨大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