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5章 “長女要第一”(2)(1 / 3)

1962年的夏天,我請求Lady Clague給我試做義工。Lady Clague介紹我去九龍一間女童院(專門拘留犯罪女童)做暑期義工。她丈夫Sir Douglas Clague是我爸爸的好朋友,也是怡和大老板。

為要了解犯罪女童的家庭背景,我去走訪她們的家。去到其中一個女童的家,我爬上一幢房子的五樓,上到閣樓,好像已經無路可走了,可推開頭頂的一塊木板,再爬入天花板內,天呀!裏麵還住著一家六口人,大人小孩子進了屋裏,根本直不起腰,都隻能用爬的辦法走路。當時香港沒有節育概念,很多家庭都是有很多孩子。越窮孩子越多。

我坐下來與他們聊了一會,更覺得震驚!

他們一家六口每月收入隻有三四百港元。原來香港不但沒有強製讀書的規定,也沒有最低工資製度。

這樣的事,使我心中很鬱悶,對當時的英國政府非常不滿。對當時住山頂大屋的英國人,和住木屋區的中國人的貧富差距,尤感不平。

1971年的一天,爸爸請新上任的港督麥理浩(Sir Murray MacLe‐hose)在家中吃飯,按照習慣,又是叫我代替媽媽作陪。(因為媽媽不會說英語,不喜歡陪英國客人)

望著桌上通紅的龍蝦、清蒸的石斑魚、鮮味撲鼻的“佛跳牆”,我眼前又出現了挑水的小姑娘,天花板上住著的那家隻能用爬的辦法走路的六口之家……隻有17歲的我再也忍不住,鼓起勇氣,用英語激動地對港督說:“港督先生,你可知道,我們今天吃的這頓飯,可供一戶窮苦人家吃上一個月?”

“什麼?”麥理浩非常意外地反問道。

我壯著膽子,索性把我親眼所見的一切都告訴港督,我越講越激動,“香港太缺乏社會保障和兒童保障了,你如果不信的話,請親自去調查一下”。

爸爸見我竟向自己的客人質詢,還提出了那麼多的要求,趕緊製止我,想立刻改換談話的題目。

“不,不!”港督笑著對爸爸搖搖手:“孩子嘴裏無虛言,安娜,你接著說。”

於是,我把自己看到的情況一一向港督麥理浩先生講了。

我最後說:

“你知道嗎?現在很多14歲以上的童工,工作一天隻夠買兩個麵包,基本收不到錢。英國工業革命已在一個多世紀前發生,但香港在20世紀,仍然還沒有勞工保險、強製教育、童工法例和最低薪金。為什麼英國人的一套社會保障,不用在香港?”

麥理浩接不上話,點點頭說:“我要調查一下。”

“安娜,謝謝你提醒。”臨別時,麥理浩握握我的手,轉頭又向爸爸稱讚道:“包先生,你的女兒關心下層民生,教育得不錯!”

事後,麥理浩親自巡視木屋區四周環境,成為有此舉動的第一位港督,他還推動廉租屋政策,給予低下階層房屋保障。後來又先後推行強製教育製度、製定保障童工法例和有關工傷賠償的保障。

後來,爸爸更喜歡帶著我接待各種朋友,他時常微笑著摸摸我的頭,但從來不會誇我。不過,我心裏清楚他對我有所認同,否則不會常帶我在他身邊,去會見不同的朋友。當然,他也一定覺得能接觸不同的朋友,有助於我鍛煉人生和操練英語。

4.男孩子可幹的,女孩子也能幹!

1955年的一天,爸爸購置了第一艘輪船,一條有27年船齡的二手煤船,是英國製造,名叫“Golden Alpha”,因為Alpha是希臘文的第一個字母,也是爸爸開始他船業的第一艘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