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色差按GB 250—1984《評定變色用灰色樣卡》。
19.條格麵歪斜
用多用定位器測量。把成鞋置多用定位器底板上,鞋前頭底牆中心線對準前定位杆,將後定位滑板移至適當位置,使後定位頂針對準鞋後跟底牆中心線或後縫,調整透明刻度板的高度和仰角,測同雙鞋的口門,平口門以口門橫線為準,其他口門以口門裏懷為準,測鞋前幫子口中點至口門端點的條格麵。
20.橡筋眼對稱度
以前端中心線與幫底相交處為圓心,用分規測量兩邊橡筋眼的距離,需同雙鞋對稱測量。
二、成品鞋等級
1.等級判定標準
(1)成品鞋優等品物理性能全部達到優等品要求,外觀質量的主要項目達到優等品要求,次要項目達到合格品要求,判該雙樣品為優等品。
(2)成品鞋合格品物理性能達到合格品或優等品要求,外觀質量的主要項目符合合格品或優等品,次要項目不超過兩項不符合合格品要求,判該雙樣品為合格品。
(3)成品鞋不合格物理性能中有一項或一項以上不合格,或外觀質量中有一項或一項以上主要指標不合格,或超過兩項次要項目不合格,即判該雙樣品不合格。
2.成品鞋整體外觀
優等品、合格品:平整、平伏、平穩、清潔、對稱;繃幫端正平伏,內底不露釘尖;無釘尾突出;鞋幫、鞋裏不應明顯變色(擦色革等特殊鞋麵革除外)、脫色;鞋墊牢固、平整;無明顯感官缺陷;有鞋號。
3.成品鞋幫麵
(1)優等品同雙鞋相同部位的色澤、厚度、絨毛粗細、花紋基本一致。不應有裂漿、裂麵、鬆麵、露幫腳、白霜;不應有傷殘。
(2)合格品同雙鞋相同部位的色澤、厚度、絨毛粗細、花紋基本一致。可有不明顯輕微缺陷,但不應有裂漿、裂麵、露幫腳、白霜;不應有傷殘。次要部位可有輕微鬆麵。
4.主跟和包頭
優等品、合格品:皮鞋的主跟和包頭應端正、平伏、對稱、到位,不收縮變形。
5.鞋跟
優等品、合格品:裝配牢固、平整、大小高矮對稱,色澤一致。無裂縫,包皮平整,跟口嚴實。
6.子口
優等品、合格品:整齊嚴實。
7.縫線
(1)優等品線道整齊,針碼均勻。底麵線鬆緊一致。不應有跳線、重針、斷線、翻線、開線及縫線越軌等。
(2)合格品線道整齊,針碼均勻。底麵線鬆緊一致。主要部位不應有跳線、重針、斷線、翻線、開線及縫線越軌等。次要部位跳線、重針可有一處,每隻鞋不應超過兩處。
8.折邊沿口
優等品、合格品:基本整齊、均勻、圓滑,無剪口外露,不應有裂口。
9.外底
(1)優等品表麵光潔,同雙鞋外底相同部位的色澤、花紋基本一致。次要部位可輕微缺陷。外底花紋深度不應超過外底厚度的1/3。外底前掌著力部位扣除花紋後的厚度不應小於3.0mm。
(2)合格品同雙鞋外底相同部位的色澤、花紋基本一致。可有輕微缺陷。外底花紋深度不應超過外底厚度的1/3。外底前掌著力部位扣除花紋後的厚度不應小於3.0mm。
10.配件
優等品、合格品:裝配牢固,基本對稱。感官無明顯缺陷。
11.尺寸
(1)優等品同雙鞋前幫長度允差1.5mm,後幫高度允差1.5mm,三節頭包頭長度允差1.0mm,靴後幫高度允差2.5mm。同雙鞋後跟高度允差1.0mm,前蹺允差2.0mm。後縫歪斜允差1.5mm。同雙鞋外底長度允差1.5mm,寬度允差1.0mm,厚度允差0.5mm。
(2)合格品同雙鞋前幫長度允差2.0mm,後幫高度允差2.0mm。三節頭包頭長度允差1.0mm,靴後幫高度允差3.0mm。同雙鞋後跟高度允差1.0mm,前蹺允差2.0mm。後縫歪斜允差2.0mm。同雙鞋外底長度允差2.0mm,寬度允差1.5mm,厚度允差1.0mm。
思考題
1.成品鞋整體檢驗有多少個項目?用幾種方式進行?
2.成品鞋分幾個等級?不同等級有哪些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