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建立色卡
按供應廠商的不同天然皮革材料建立進料色卡。
7.檢驗期限
根據皮革材料進貨數量和檢驗範圍,在1~7天內完成檢測任務。
8.全檢或抽檢
按樣品外觀抽樣標準進行檢驗。
(1)10%抽檢麵積,並填寫記錄表。
(2)10%抽檢厚度(取皮料不同部位測量,後取其平均值)。
(3)在天然皮革上標示出瑕疵(如暗疤、牛筋、碰花、條紋、空洞、機械傷、氣泡等)。
(4)將不同顏色分開。
9.等級判定
按標準判定(Ⅰ、Ⅱ、Ⅲ、Ⅳ、Ⅴ、Ⅵ及不合格),按等級分開存放,計算各等級總計麵積並記錄。
10.打包
按不同顏色和等級分類包裝。
三、進料檢驗管理程序
1.目的
規範進料檢驗全過程,控製不合格材料進入物料倉庫。
2.職責
(1)各工廠品管科負責本工廠采購的原輔材料的檢驗。
(2)各工廠對供應中心為其采購的物資進行驗收。
(3)倉管員負責入庫物資數量的清點核對。
3.工作流程
(1)供應商送達材料,經倉管員點收,核對物料的規格、數量相符後,給予簽收,再由質量管理部門派進料檢驗員進行驗收。
(2)檢驗按照單次抽樣標準給予檢驗判定,並將其檢驗結果以書麵形式記錄並填寫進料檢驗日報表。
(3)檢驗判定合格,必須在物料外包裝適當處貼合格標簽,並加注檢驗時間及簽名,由倉庫與供應商辦理入庫手續。
(4)檢驗人員判定不合格物料,必須填寫不合格通知單,交質量檢驗部門並通知供應商處理退貨及改善事宜,且在物料外包裝上貼上不合格標簽及簽名。
4.檢驗依據
(1)根據《原輔材料質量標準》、《檢驗儀器操作規程》、《抽樣作業指導書》、《檢驗作業指導書》等企業技術標準和國家的相關質量標準。
(2)質量檢驗部門根據《檢驗作業指導書》,準備必要的檢驗儀器設備,檢驗人員和檢驗場所。
(3)質量檢驗部門應將《質量控製表》、《抽樣作業指導書》、《檢驗作業指導書》等文件放置在檢驗場所,且方便供應商查閱。
5.檢驗實施
(1)質量檢驗部門根據采購合同,對入庫材料實施質量檢驗。
(2)檢驗人員根據《抽樣作業指導書》抽取材料樣品,抽樣必須注意隨機和分層原則。
(3)檢驗人員根據《檢驗作業指導書》、《檢驗儀器操作規程》,正確使用儀器進行檢驗和計算,並做好工作記錄。
6.檢驗判定
檢驗人員根據《原輔材料質量標準》對被檢驗的材料進行判定,出具《原輔材料檢驗報告》,明確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結論。
思考題
1.按進料檢驗流程進行實踐操作對照。
2.用色卡對照分辨材料的顏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