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7章 生物學:觀照人類行為的標準(3 / 3)

如果說周作人對於生物學的興趣隻限於一般的介紹,那麼他在這方麵的涉獵在意義上就要打折扣了,而這種取道也並非他一貫的風格。的確,周作人之與生物學,當然不能排除純粹的個人愛好,這一點正如他曾經所言:“派克洛夫所著《動物的求婚》與《動物的幼年》二書,我也覺得很有意思,雖然並不一定要尋求什麼教訓。”但總而言之,“尋求教訓”至少也是他從事這類雜學的目的之一。

在《我的雜學》中,周作人借用《論語》上的話說,多識鳥獸草木之名,“可以興,可以觀,可以群,可以怨,邇之事父,遠之事君”,單從這句話來看,他要從生物學中尋求的教訓可謂是不一而足的。比如讀了湯姆森的落葉的文章,他從這簡單的自然現象中看到的是樹葉的忠誠等等,這是植物學裏得來的教訓,至於動物學,則更有值得借鑒的東西:

萬物之靈的人的生活的基礎依舊還是動物的,正如西儒所說過,要想成為健全的人必須先成健全的動物……鹿和羚羊遇見老虎,跑得快時保住了性命,跑不脫便幹脆的被吃了,老虎也老實的飽吃一頓而去,決沒有什麼膺懲以及破邪顯正的廢話……我們遏塞本性的發展,卻耽溺於變態的嗜欲,又依恃智力造出許多玄妙的說明,拿了這樣文明人的行為去和禽獸比較,那是多麼可慚愧呀。

周作人想要說明的是,動物的行為無論是柔弱還是殘暴,終歸是本能或本性所致,而人類應接受文明的約束,如果以弱肉強食或適者生存的生物進化學說來為自己的行為開脫,那便是虛偽的獸性,其結果是禽獸不如了。他接著說:“要提醒他們的迷夢,最好還是吩咐他們去請教螞蟻,不,不論任何昆蟲鳥獸,均可得到智慧。讀一本《昆蟲記》,勝過一堆聖經賢傳遠矣,我之稱讚生物學為最有益的青年必讀書蓋以此也。”

總之,周作人認為,生物學的知識未始不可以作為整個人生問題研究的參考資料,他甚至“不相信世上有一部經典可以千百年來當人類的教訓的,隻有記載生物的生活現象的比阿洛支,才可供我們參考,定人類行為的標準”,而他從生物學的這種教訓所得出的人類行為的標準便是:“人類的生存的道德既然本是生物本能的崇高化或美化,我們當然不能再退縮回去,複歸於禽道,但是同樣的我們也須留意,不可太爬高走遠,以至與自然違反。”

由此可見,周作人之所以要致力於生物學的研究,其目的主要在兩個方麵:一是求倫理之自然化,二是求道義之事功化,但除此之外,我們也不能忽略他作為文學家的另一方麵的追求,那就是體現為“可以興,可以觀,可以群,可以怨”的詩化的一麵。事實上,他在閱讀和介紹生物學著作時,曾不止一次地強調過作品的文學價值,而且他最喜歡的《塞耳彭自然史》及《昆蟲記》都具有極高的文學鑒賞價值,這也可以說是他出於天性的自覺的選擇。此外他自己的描寫草木蟲魚的文章不僅都是文筆優美,而且還常常引用著名詩人作家精彩的段落來營造更美的意境。比如《蒼蠅》中有琉善、荷馬及小林一茶對蒼蠅的讚美之辭,《鳥聲》中有薩福、納什和雪萊的優美詩句,凡此等等,不一而足,這裏隨手拈來兩例,其他便隻好從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