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六講 一切與電視有關:寫作類型、要求與準備(3 / 3)

(三)合理安排結構

電視寫作選擇的敘述方式,對節目的組織結構會產生重要的影響。同一般文字敘述不同的是,電視敘事的特點在於它的間斷性,同時需要通過和其他電視手段的相互配合,才能形成完整的表述體係。因此,電視寫作工作首先需要看電視畫麵提供了哪些信息,其他手段可能提供哪些信息,還有哪些信息是需要文字傳達的,在畫麵的什麼位置傳達這些信息。解說就像草蛇灰線一樣,時斷時連、若隱若現,充分利用語言準確、清晰、變化靈活的特點,對畫麵和其他信息進行整合。

1.兩種結構原則

電視節目的結構方式有許多類型,比如,按時間的順序、事件的發展演進以及事物矛盾的不同側麵等來安排結構;其他的結構形式都是以上三種基本形式的組合、變形、易位或交叉。但是,無論結構怎樣變化,一定要注意兩個基本原則:

單一化和明晰化的原則——電視節目是具體生活形象的再現或表現,必須有具體的形象載體作依托。不僅是事件性的報道,任何人物、話題或現象的報道,都必須注意其敘事結構的過程性、情節性,盡量找到一個具有承載力、牽動力的主幹事件,把你所要敘述話題的各個環節,通過這個主幹事件串聯起來,使整個敘事結構線索清楚、脈絡明晰。電視敘事最忌諱雜亂無章、麵目模糊。我們在組織結構的時候盡量做到“眉清目秀”、線索清晰,使觀眾有章可循;同時,每一個段落又要相對單一,使觀眾明確把握這一段落的表達意圖。

不可預測性的原則——電視寫作,也一定要注意突出事件過程的層遞感,使事件的進程層層遞進、一波三折、卒章顯誌。要善於通過語氣,設置未知因素,即便已經調查得非常充分,自己對事情前因後果了解得一清二楚,也要注意對“未知感”“預知感”的設計,不能直來直去、一覽無餘,剛看了開頭,就知道結尾。節目的結構盡量保持三個過程的一致:即事件的發展過程、記者的調查過程和觀眾的感受過程的一致。事件的發展過程,也就是記者的調查過程,同時也是觀眾的感受過程。比如說,一般最好不要把節目最後的落點作為起點,盡量保持落點與起點的“非同性”,盡可能提供比較充分的“反辯”內容,通過充分的矛盾對立麵的展現,使事件的過程懸念迭出、跌宕有致、引人入勝。

2.兩種常見方法

此外,還有以下兩種常見、常用的結構方法:

第一種是“瓜藤法”,以藤帶瓜。比如《話說長江》一類的人文風光電視片,大體按照地理走向(或由西至東,或由北至南),采用“長藤結瓜”的結構方式,走一處、說一處,江河如線,沿岸景點似散落的珍珠,金線串珠,牽藤引瓜。下麵一段解說詞,就是這種結構的形象說明,“如果說長江是一條長長的藤,那麼長江沿岸就是結出一個一個的瓜,由西往東數,這是第一個大瓜——洞庭湖”,接下來展開對洞庭湖的介紹。

第二種是“以點帶麵法”。從具有延伸價值和發展空間的一個小點切入,采用“滾雪球”或“扯棉絮”的方法,越滾越大、越扯越長,把需要反映的問題都帶動起來。比如,你要反映王震將軍一生的主要經曆,就可以從王震將軍的家鄉瀏陽談起;一提起瀏陽,大家自然會想到一首膾炙人口的民歌《瀏陽河》,“瀏陽河彎過幾道彎,幾十裏水路到湘江……”;然後就可以通過這條江,把王震同毛澤東、劉少奇、彭德懷、賀龍等人的關係淵源聯係起來,又可以同湖南近代史上的著名人物曾國藩、左宗棠聯係起來;由此,再可以推出佩服曾國藩的蔣介石,左宗棠平定新疆叛亂和王震的農墾事業等等,以及瀏陽的特產鞭炮爆竹與王震性格的相似——而最關鍵的是,把材料整理歸納之後,選出一個最適宜展開延伸的“生長點”,找出其中的關聯,有機地組織起邏輯合理的敘事結構。

電視寫作在這樣的結構中,可以發揮其他手段難以替代的作用,它可以通過聯想、拈連、雙關、諧音、取譬、對比等語言技巧,把表麵似乎毫不相關的材料整合起來,形成比較統一的語感,借助語言形式上的關聯,把內容材料結構得條理分明。

(四)善於捕捉與表現細節

細節的捕捉與表現,是電視節目創作中最重要的因素之一,許多相關的著作都從不同的側麵強調過這個問題。對電視寫作而言,細節的捕捉與表現不僅僅使節目表現更加具象化,在一定意義上,它也是電視寫作工作的基礎、起點。

電視業者經常強調:細節最有真實感、最有信息量,細節最能表現特征。這些當然都對。然而,對電視節目來說,細節最重要的一個特點,在於它的不可替代性——隻能是此時此地特有的,隻能在特定場合、環境下出現,不是隨時隨地都能夠發生,不是可以出現在許多人身上的,是不可複製、不可複現,甚至不可模仿的。

1.細節作為“信息支點”

捕捉細節,首先需要有善於觀察和發現的眼光,通過對畫麵細節的仔細觀察和認真分析,可能發現一般人不容易看出的形象特征,或構成新的意象組合。在為《話說運河》撰寫解說詞時,作者反複觀察運河在中國版圖上的位置,觀察運河的航拍畫麵,經過長時間的觀察,突然發現——中國的長城和運河,一個由西向東,一個由北至南,恰好構成了一個大寫的“人”字,於是欣喜地找到了寫作的切入口,並由此寫下了片子的第一集《一撇一捺》,這就是通過觀察獲得創作靈感的典型例子。

而在一部表現上海浦東開發的電視片中,為了準確說明浦東特有的地理位置,作者認真觀察浦東的航拍畫麵,寫下了這樣一段解說:“如果說月牙形的海岸像一張彎弓,長江就猶如一支待發之箭,浦東這塊金三角,正是射向未來與希望的箭頭”。這種觀察中的精彩發現,確實為解說的展開提供了堅實的基礎。

畫麵細節為解說的展開提供了一處處聲畫結合的最佳支點,隻要我們細心觀察,根據主題和內容的需要,巧妙利用這些“信息支點”展開解說,也就很好地解決了如何根據完成的畫麵撰寫解說的問題。

2.細節作為生活的狀態

更多的細節是生活中自然的狀態、流程,如果不去注意它、強調它,可能就一閃而過。電視寫作的重要作用之一,就是放大畫麵細節,通過文字的提示和強調,使觀眾感覺到其中深邃的內涵。

比如在電視紀錄片創作中,為了保持生活的原生態,經常使用不加剪輯的長鏡頭,雖然編導不去刻意突出什麼,但其中蘊含的信息無比豐富,需要認真觀察、敏銳捕捉——在一段搖搖晃晃的鏡頭中,有幾個放學的小姑娘無意之中闖進了畫麵。本來作品是反映老年人生活的,跟孩子沒有什麼關係,但是既然這些孩子偶然進來了,能不能利用一下呢?我們來看解說:“胡同裏的孩子們放學了,蹦蹦跳跳的,也是一個小女孩,她忘記跟同學打招呼了。當然,她不會特別關注對門院裏的這對老人,更不會想到老人也曾蹦跳著走過他們的童年。”這裏麵的潛台詞是:總有一天,這些孩子也要變成老人。這裏巧妙地利用無意之中闖進畫麵的孩子,把生命的交替、輪回的人生哲理體現得十分生動,又極其自然——由畫麵細節帶出需要傳達的信息,是電視寫作切入畫麵的重要技巧。

當然,有些細節不一定處於畫麵構圖的中心,可能處於畫麵中一個不被人注意的角落。如果這個細節能夠與主題巧妙地聯係起來,展開敘事或傳遞信息,就可以通過文字把它強調出來、加以放大,引起觀眾的注意。捕捉畫麵細節的能力,是電視寫作非常重要的基本功,要在人所共見的畫麵中發現獨到的信息支點,要根據主題和內容的要求尋找展開文字的恰當契機——通過存在的信息去發展需要的信息,細節就是最好的支撐點。

3.全方位感知細節

在觀察畫麵的時候,不要隻用眼睛去看。所謂觀察,實際上是一種全方位的感受,視覺、聽覺、味覺、嗅覺、觸覺都要去感受畫麵。人的感官會在一定條件下產生暫時的聯係,產生一種感覺上的溝通,在藝術表現中我們稱為“通感作用”。比如,人為什麼能夠望梅止渴呢?就是視覺和味覺產生了暫時的聯係。

畫麵,雖然最大程度再現了事物的感性存在狀態,但還並不是完全的,像氣味、手感、冷暖等等無法傳遞給觀眾,而觀眾又希望全方位地感受影像世界。因此,就需要借助文字的力量,調動觀眾的經驗、想象,使味覺、嗅覺、觸覺都要發揮作用。看到冰要感覺到冷,看到火要感覺到熱;花香果熟、風輕夜寒;茶杯中水溫尚存,空氣中糊焦或腐爛的味道……凡是需要傳遞的信息都應該傳達到位。比如,在高空中走鋼索的表演、定點跳傘的表演以及田徑比賽確定破記錄的成績等等,在此類報道中,風速是一個非常重要的信息,而準確的風速觀眾僅僅通過畫麵是無法了解的,需要文字給以全麵的傳達。同理,火災現場的溫度、風速、焦糊氣味、嗆鼻的煙塵,都應該讓觀眾充分感受。

由此,電視記者在現場報道時,也要求做到“全感采訪”,把自己在現場的各種感受全方位地進行報道,尤其是那些通過畫麵無法直接體驗的現場感受。電視寫作也需要通過進行時的切身體驗,通過相關的背景材料,在語言的調動下,使觀眾的感受更加豐富而全麵。在《竹》這部電視片中,有一個畫麵是潔白的雪花落在淡黃色的梅花上,解說不去表現其色彩及形狀,而是寫道:“雪花沾染上了梅花的芳香,梅花也感覺到了雪花的清涼。”這裏的“芳香”和“清涼”雖然都是看不出來的,卻是應該盡量讓觀眾感受到的。

畫麵細節是展開電視寫作創作的支點和契機:電視寫作應該來自畫麵,又回到畫麵。“電視寫手”應該具有敏銳的眼光,善於觀察畫麵,仔細捕捉那些適合展開的畫麵細節。畫麵與文字互為支撐,又相互借力。而不能彼此割裂——出色的觀察力、準確的判斷力和恰當的著力點,是電視寫作必須具備的基本功。

附《新華社禁用詞彙——新聞報道中的禁用詞》(《新華社禁用詞彙—新聞報道中的禁用詞》,中國編輯網,http:www.zgbjweb.comview.php?tid=2797&cid=23。)

(一)社會生活類的禁用詞

對有身體傷疾的人士不使用“殘廢人”“獨眼龍”“瞎子”“聾子”“傻子”“呆子”“弱智”等蔑稱,而應使用“殘疾人”“盲人”“聾人”“智力障礙者”等詞語。

報道各種事實特別是產品、商品時不使用“最佳”“最好”“最著名”等具有強烈評價色彩的詞語。

醫藥報道中不得含有“療效最佳”“根治”“安全預防”“安全無副作用”等詞語,藥品報道中不得含有“藥到病除”“無效退款”“保險公司保險”“最新技術”“最高技術”“最先進製法”“藥之王”“國家級新藥”等詞語。

對文藝界人士,不使用“影帝”“影後”“巨星”“天王”等詞語,一般可使用“文藝界人士”或“著名演員”“著名藝術家”等。

對各級領導同誌的各種活動報道,不使用“親自”等形容詞。

作為國家通訊社,新華社通稿中不應使用“哇噻”“媽的”等俚語、髒話、黑話等。如果在引語中不能不使用這類詞語,均應用括號加注,表明其內涵。近年來網絡用語中對髒語進行縮略後新造的“SB”“TMD”“NB”等,也不得在報道中使用。

(二)法律類的禁用詞

在新聞稿件中涉及如下對象時不宜公開報道其真實姓名:(1)犯罪嫌疑人家屬;(2)涉及案件的未成年人;(3)涉及案件的婦女和兒童;(4)采用人工授精等輔助生育手段的孕、產婦;(5)嚴重傳染病患者;(6)精神病患者;(7)被暴力脅迫賣淫的婦女;(8)艾滋病患者;(9)有吸毒史或被強製戒毒的人員。涉及這些人時,稿件可使用其真實姓氏加“某”字的指代,如“張某”“李某”,不宜使用化名。

對刑事案件當事人,在法院宣判有罪之前,不使用“罪犯”,而應使用“犯罪嫌疑人”。

在民事和行政案件中,原告和被告法律地位是平等的,原告可以起訴,被告也可以反訴。不要使用原告“將某某推上被告席”這樣帶有主觀色彩的句子。

不得使用“決定給某國家幹部行政上撤職、開除等處分”,可使用“建議給予某某撤職、開除等處分”。

不要將“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稱作“全國人大副委員長”,也不要將“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稱作“省人大副主任”。各級人大常委會的委員,不要稱作“人大常委”。

“村民委員會主任”簡稱“村主任”,不得稱“村長”。村幹部不要稱作“村官”。

在案件報道中指稱“小偷”“強奸犯”等時,不要使用其社會身份作前綴。如:一個曾經是工人的小偷,不要寫成“工人小偷”;一名教授作了案,不要寫成“教授罪犯”。

國務院機構中的審計署的正副行政首長稱“審計長”“副審計長”,不要稱作“署長”“副署長”。

各級檢察院的“檢察長”不要寫成“檢察院院長”。

(三)民族宗教類的禁用詞

對各民族,不得使用舊社會流傳的帶有汙辱性的稱呼。不能使用“回回”“蠻子”等,而應使用“回族”等。也不能隨意簡稱,如“蒙古族”不能簡稱為“蒙族”,“維吾爾族”不能簡稱為“維族”,“哈薩克族”不能簡稱為“哈薩”等。

禁用口頭語言或專業用語中含有民族名稱的汙辱性說法,不得使用“蒙古大夫”來指代“庸醫”,不得使用“蒙古人”來指代“先天愚型”等。

少數民族支係、部落不能稱為民族,隻能稱為“XX人”。如“摩梭人”“撒尼人”“穿(川)青人”“僜人”,不能稱為“摩梭族”“撒尼族”“穿(川)青族”“僜族”等。

不要把古代民族名稱與後世民族名稱混淆,如不能將“高句麗”稱為“高麗”,不能將“哈薩克族”“烏茲別克族”等泛稱為“突厥族”或“突厥人”。

“穆斯林”是伊斯蘭教信徒的通稱,不能把宗教和民族混為一談。不能說“回族就是伊斯蘭教”“伊斯蘭教就是回族”。報道中遇到“阿拉伯人”等提法,不要改稱“穆斯林”。

涉及信仰伊斯蘭教的民族的報道,不要提“豬肉”。

穆斯林宰牛羊及家禽,隻說“宰”,不能寫作“殺”。

(四)涉及我領土、主權和港台澳的禁用詞

香港、澳門是中國的特別行政區,台灣是中國的一個省。在任何文字、地圖、圖表中都要特別注意不要將其稱作“國家”。尤其是多個國家和地區名稱連用時,應格外注意不要漏寫“(國家)和地區”字樣。

對台灣當局“政權”係統和其他機構的名稱,無法回避時應加引號,如台灣“立法院”“行政院”“監察院”“選委會”“行政院主計處”等。不得出現“中央”“國立”“中華台北”等字樣,如不得不出現時應加引號,如台灣“中央銀行”等。台灣“行政院長”“立法委員”等均應加引號表述。台灣“清華大學”“故宮博物院”等也應加引號。嚴禁用“中華民國總統(副總統)”稱呼台灣地區領導人,即使加注引號也不得使用。

對台灣地區施行的所謂“法律”,應表述為“台灣地區的有關規定”。涉及對台法律事務,一律不使用“文書驗證”、“司法協助”、“引渡”等國際法上的用語。

不得將海峽兩岸和香港並稱為“兩岸三地”。

不得說“港澳台遊客來華旅遊”,而應稱“港澳台遊客來大陸(或:內地)旅遊”。

“台灣”與“祖國大陸(或‘大陸’)”為對應概念,“香港、澳門”與“內地”為對應概念,不得弄混。

不得將台灣、香港、澳門與中國並列提及,如“中港”“中台”“中澳”等。可以使用“內地與香港”“大陸與台灣”或“京港”“滬港”“閩台”等。

“台灣獨立”或“台獨”必須加引號使用。

台灣的一些社會團體如“中華道教文化團體聯合會”“中華兩岸婚姻協調促進會”等有“中國”“中華”字樣者,應加引號表述。

不得將台灣稱為“福摩薩”。如報道中需要轉述時,一定要加引號。“福摩薩”源於葡萄牙文,“美麗之島”,西方殖民者給台灣起的名字。

南沙群島不得稱為“斯普拉特利群島”。

釣魚島不得稱為“尖閣群島”。

嚴禁將新疆稱為“東突厥斯坦”。

(五)國際關係類禁用詞

不得使用“北朝鮮(英文NorthKorea)”來稱呼“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可直接使用簡稱“朝鮮”。英文應使用“theDemocraticPeoplesRepublicofKorea”或使用縮寫“DPRK”。

有的國際組織的成員中,既包括一些既有國家,也包括一些地區。在涉及此類國際組織時,不得使用“成員國”,而應使用“成員”或“成員方”,如不能使用“世界貿易組織成員國”“亞太經合組織成員國”,而應使用“世界貿易組織成員”“世界貿易組織成員方”“亞太經合組織成員”“亞太經合組織成員方”(英文用members)。

不使用“穆斯林國家”或“穆斯林世界”,而要用“伊斯蘭國家”或“伊斯蘭世界”。

在達爾富爾報道中不使用“阿拉伯民兵”,而應使用“武裝民兵”或“部族武裝”。

在報道社會犯罪和武裝衝突時,一般不要刻意突出犯罪嫌疑人和衝突參與者的膚色、種族和性別特征。比如,在報道中應回避“黑人歹徒”的提法,可直接使用“歹徒”。

公開報道不要使用“伊斯蘭原教旨主義”“伊斯蘭原教旨主義者”等說法。可用“宗教激進主義(激進派、激進組織)”替代。如回避不了而必須使用時,可使用“伊斯蘭激進組織(分子)”,但不要用“激進伊斯蘭組織(分子)”。

不要使用“十字軍”等說法。

人質報道中不使用“斬首”,可用中性詞語為“人質被砍頭殺害”。

對國際戰爭中雙方的戰鬥人員死亡的報道,不要使用“擊斃”等詞語,可使用“打死”等詞語。

不要將撒哈拉沙漠以南的地區稱“黑非洲”,而應稱為“撒哈拉沙漠以南的非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