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傳,包拯在定遠縣任縣令時,在當地有個啞巴,每逢新知府上任時,都會獻上一根木棒,任官責打。
包拯上任後,他又來獻棒。包拯見了,心想:如果他沒有冤枉,怎肯屢屢無罪吃棒?無奈啞巴口不能言,手不能寫,包拯也無法得知這啞巴究竟有何冤情。包拯想了想後,心生一計,用豬血塗在啞巴的臂膀上,又用長枷把啞巴枷到街上示眾。包拯暗中卻差了幾個心腹跟隨在他身後,讓他們見到有人替啞巴鳴冤叫屈,就傳他上堂。
一會兒,果然見到圍觀者中有一個老頭為啞巴叫屈,於是幾個心腹就將他引到包拯麵前。
老人說:“這人是我村上地主家的石啞巴,自小就不能說話,隻有耳朵還好使,他被哥哥石全趕出了家門,家中的萬貫家財,也沒有一分一文給他。每年告官不能伸冤,今日又被杖責,小老兒因此而感歎。”
包拯聽後便將石全傳到府衙大堂之上,但石全堅持不承認這石啞巴是他的親兄弟。
包拯見此,隻得把石全放走,包拯教石啞巴道:“你以後若是撞見你的哥哥,就上去扭打他。”
石啞巴眨巴著眼睛,看上去有些害怕,有些不解。
包拯說:“你就照我的話去做好了,出了什麼事,本官可為你做主。”
過了幾日,被打得頭破血流的哥哥便來到府衙,要狀告石啞巴,說他“不尊禮法,毆打親兄”。
包拯便對石全說道:“啞巴如果真是你親弟弟,他不守禮法,毆打親哥哥,自然罪過不小,我斷不會輕饒了他。但如果隻是外人,那我也隻能當作鬥毆來論處了。”
石全急忙說:“他確實是我同胞兄弟。”
包拯大怒,喝道:“既然他是你的親兄弟,為何不將家財分給他?你分明是居心獨占!”
石全也無話可說。包拯便差人將他們押回了家,將所有家財一分為二,兩人各得一份。
包拯在任時常常會微服出訪,以了解民情。有一次,包拯帶著衙吏經過一道山岡時,見到前麵的草叢上方有一群蒼蠅亂飛,而且還有一股血腥味撲來,便令衙吏過去察看一番。
沒想到,這草叢裏竟然躺著一具男屍。可是,這屍體早已經腐爛,麵目也難以辨別,屍體的背上還壓著塊大青石板。隻有肩上還搭著一隻馬褡褳子,裏麵有木製的“宋記”印戳,由此看來這具男屍生前大概是個收賣粗大布的。包拯當即命人查問當地地保,才知道本地並沒有姓宋的販布商人。包拯便斷定這是樁謀財害命的案子。那麼殺人犯是誰呢?
隨後,包拯在官府外麵貼出布告,說是要在大堂之上“審石板”。大家都覺得好奇,便都來到大堂之上看熱鬧。卻隻見堂中央正“躺著”那塊石板,隻聽包拯大喝一聲:“大膽石板,竟敢謀財害命,給我狠狠地打它四十大板!”差役得了令便狠狠地向石板打去,一下下打得隻聽“劈啪”作響,卻不見石板有什麼動靜,倒是差役的虎口都被震得生疼。大家見到這個情況,都忍不住笑出聲來。誰知包拯當即一拍驚堂木,對眾人喝道:“本縣斷案,理應肅靜,你們竟敢喧嘩公堂,該當何罪?”給眾人斷了個“咆哮公堂”的罪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