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9章 日間斷人,夜間斷鬼(2 / 2)

押司妻子聽了王興的話,便讓他先回去,而帶著迎兒到東嶽岱峰去“問神”了。妻子在東嶽殿燒香之時,等在速報司的迎兒卻突然見到一座判官的泥像活了過來,並塞給了迎兒一張紙條。迎兒當即把紙條收了起來,待回到家中,打開一看,卻見上麵寫著:“大女子,小女子,前人耕來後人餌。要知三更事,掇開火下水。來年二三月,‘句巳’當解此。”王興與迎兒都是不解,便隻能等著到來年二三月看看會發生些什麼。

轉眼便到了來年二月,原來是包拯奉命來到奉符縣出任知縣了。包拯上任的第一夜便做了一個奇怪的夢,夢中隻有幾個字:“要知三更事,掇開火下水”。感到疑惑的包拯知道其間必有冤情,便將這兩句話傳了出去,希望有人可以解開此語。

王興聽說了這個消息,便帶著“判官”塞給迎兒的那張紙條來到了縣衙之上,向包拯詳細說明了關於押司一家所發生的事,尤其是迎兒三次見到鬼神顯靈,求其伸冤的場景。

包拯了解了情況後,反複看了紙條數遍,便將小押司和押司妻子傳到了大堂之上,並向眾人解釋道:“‘大女子,小女子’一句中,‘女之子’便是外孫了,也就是說這外郎乃是個姓孫的,這句分明指的就是大孫押司和小孫押司了。而‘前人耕來後人餌’自然指的就是大押司死後,小押司娶了他的老婆,還占了他的家業。‘要知三更事,掇開火下水’,‘三更事’指的即是大押司三更離奇死亡的事了,而要知道大押司的死因便要‘掇開火下水’。之前迎兒在灶台處見到大押司的鬼魂時,隻見大押司披發吐舌,眼中流血,頭上卻套著井欄。這井欄自然便是水了,而那灶台便是火了,所謂‘火下之水’,可見灶台之下必有井水,而大押司必然死在那井中。‘來年二三月’正是指今時今日,‘句巳’合為‘包’字。說的就是本官今日到這兒做官,為他伸冤。”

解釋完後,包拯便立馬派了幾個衙役前往大押司家的廚房之中,鑿開了灶台,果然灶下有井,井中赫然便是大押司的屍體。

小押司和押司妻子見事到如此,已是抵賴不過,便隻有認罪而已。

原來,小押司幼時便失去雙親,冬日之時在雪地之中差點凍餓而死,當時,卻是大押司將他帶入了家中,還讓他讀書寫字,在衙門中得了份職位。誰知這小押司竟恩將仇報,私通了押司妻子。

當日算命先生說大押司三更必死,小押司便趁著大押司在家喝悶酒之際,灌醉了大押司。在他熟睡之後將他勒死扔入了井中。之後小押司又來到大押司房中弄出聲響,吵醒了迎兒後,就掩麵跑到河邊,扔了塊大石頭進去。等到迎兒趕到,便以為大押司是跳河而死了。

包拯“夜間審鬼”之名自此傳揚天下,甚至有人為此作詩:

詩句藏謎誰解明,包拯一斷鬼神驚。寄聲暗室虧心者,莫道天公鑒不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