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章 多元與問責:媒介商議模式形成中的媒介因素(5)(1 / 3)

梁林故居媒介商議部分共識的形成和公共商議的未完成

在前後長達一年半時間的媒介表達和討論中,不同媒體以不同參與程度成了公共領域的動態結構,圍繞梁林故居保護展開的公共商議在部分議題上成了主體間的一定共識並發生了公共政策轉化,但是由於形成共識的議題更集中於專業領域,本地媒體在涉及政治議題的媒介討論中參與意願不強,議題於模糊,公眾構成也出現了結構性缺陷,由此導致媒介商議形態公共轉化的完成。

一、梁林故居媒介商議中公共領域的動態演變與媒介聯盟的形成

哈貝馬斯的理論框架中,公共領域是民主商議活動的主要結構依托,在公領域中的討論和意誌形成是商議活動的主要形態和合法性來源。從構成發生來看,哈貝馬斯認為,大眾媒介作為一種用來交流信息和觀點的網絡有著積極的不可替代的作用,有助於形成有關公共話題的特定的意見。梁林故居媒介商議活動中,不同媒介在連接意見和觀點形成相互之間的討論中一定程度上承擔了公共領域的部分功能,但是這種功能和圍繞不同議題結成的公共領域的結構存在著動態的演變。

(一)不同媒體的商議參與程度不同

梁林故居媒介商議中,《人民日報》、《光明日報》、《中國建築報》、《中國文化報》、《南方周末》、《北京日報》、《北京晚報》、《新京報》、《京華時報》、《東方早報》等50多家報紙媒體,涵蓋中央級機關報、中央級專業報、全國性都市報、地方機關報、地方都市報等多種類型。按照不同媒體參與報道的數量和是否使用了多種報道方式及參與的議題不同,可以將不同媒體類型劃分為強參與、有選擇性參與、弱參與三種。

1.本地和全國類都市類媒體的強參與

包括《新京報》、《京華時報》等北京地區都市類媒體在梁林商議中的參與程度和參與意願最為強烈。其中,《新京報》對所有議題都進行了參與,報道形式上幾乎涵蓋所有類型,其商議主體以跨界記者、社會學者、民間保護誌願者、梁林家屬、居民、網民依次遞減,在第一議程中多次以社論、評論員文章直接參與“名人故居評定標準”和“曆史名人評定標準”議題,以保護派的立場呼籲對梁林故居的保護。《京華時報》在第一、第二議程中具有較多報道,多以深度報道、來論的形式出現,主體主要為社會學者、居民、市級主管部門,直接的意見表達不多。《北京晚報》、《北京晨報》則多以來論的形式參與第一議程的報道,為政府專家提供意見表達的平台,參與“名人故居評定標準”和“曆史名人評定標準”、“保護和民生關係”的議題。《北京青年報》、《競報》則以深度報道的形式在第一議程結束處出現,以“衝突”的框架、使用多種消息來源對梁林第一階段的商議進行闡釋。

《燕趙都市報》、《東方早報》等外地地方級都市報在第一議程中也有較強參與,報道形式多以來論為主,為社會學者提供表達平台。以《南方都市報》、《南方周末》為代表的全國性都市媒體在第一議程結束期以深度報道的形式表達“衝突”的意見,在第三議程公眾參與議程中以評論的形式出現,為社會學者和跨界記者提言論平台。

都市類媒體的上述“強參與”與其自身對於媒介商議的自覺意願有關。首參與梁林故居拆遷報道的《新京報》並非站在旁觀者的中立立場,而是有意識參與梁林故居保護商議中。《瞭望新聞周刊》記者王軍在訪談中表示,在得知居被拆的消息後連寫一篇評論,由於《瞭望新聞周刊》是周刊,他擔心發稿時故已被拆除完畢,就將稿件連夜轉發給《新京報》評論部主任曹保印。《新京報》速組織記者進行采訪,同時聯係民間保護誌願者華新民收集關於梁林故居的關材料,目的是希望北京市規劃委對梁林故居的“臨時叫停”會在輿論的壓力下變成“永久叫停”;而且,這種“永久叫停”並不隻是針對這處故居,而是針對整“老北京城”。JamesEttema認為,在商議民主的框架中,大眾媒介不僅需要現和平衡各商議主體提供的理由,還需要作為一個積極的參與者。《新京報》述明顯的“參與”傾向使其在整個媒介商議的過程中發揮了為其他媒體設置議的主導作用。相比之下,《京華時報》的參與意願則更多體現在對市場的考慮非城市遺產保護本身,因此《京華時報》對於梁林故居保護事件的態度始終十遊移。在商議前期首先提出“梁林故居80年代早已拆除”不再存在的論點而王軍直接駁斥。第二階段對於《梁林故居護身符或難產》的事件報道則被該視為“深度策劃”的經典案例:“一篇至少半個版大小的時事聚焦稿件,讀者愛愛看?前些日子《梁林故居免拆‘護身符’難產》的稿子被手機報選中,多少說了點問題。”以市場為導向的報道方針使《京華時報》在對新聞素材的處理上多關注事實的表麵衝突而非挖掘其內部的根源或者表達意義價值。《京華時報在梁林故居事件報道中采取的報道題材多為此種“策劃報道”而較少闡釋價值評論或來論,其對梁林故居“護身符”一事的關注也更多注重事件發生的具體節,對此事件的深度解析和價值訴求則在第二天的《新京報》刊登的來論《保護物真有這麼難嗎?》中呈現。而作為全國性的都市媒體,《南方都周刊》參與報道的記者張守剛在接觸這場筆戰的伊始就將其定義為兩家京城著名媒體對“公共議題的話語權”的爭奪,《南方都周刊》、《南方周末》等一係列南方媒體關注公共領域話語權的爭奪和城市遺產保護中的公眾參與。相對於《新京報》對梁林故居獲得保護的結果的關注,南方媒體更關注的是城市公共政策的程序和其中有關話語權的決策模式問題,這一對“程序正義”的關注對於公共商議的民主化價值具有更明顯的賦權意義。由於關注“程序正義”的媒體的加入,梁林故居媒介商議的議題出現了政治轉化,可以說,公共領域中這一類媒體是否參與並發揮主要作用是形成不同商議模式的主要因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