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民的表達出現在第一議程媒介民意調查和跟蹤報道中對網絡論壇的引上,以群體形式出現,並且出現的次數不多。在《新京報》與新浪網合作的對梁故居保護態度的網絡調查中,網民在設定的態度意見選項中進行選擇。網民意見在報道中的引用則相對模糊和匿名,“昨日,報道在網絡上引來上千條評論,諸多網友力挺舊城保護、反對拆除”;網友認為,“他們(梁、林)是近代中國建築史上的巨匠,有知識分子的良心,很敬佩他們,建議保留並修複他們的故居”。這種模糊和匿名以及這種調查式的意見提煉方式使網民的意見偏好有“被代表”的危險。
媒介自身作為商議主體的話語表達不僅從其編者按、評論員文章、社論中得以表達,在其深度報道、闡釋性報道中也有呈現。評論形式的媒體表達集中於第一階段中,報道中的媒介表達則貫穿前後三個階段。值得關注的是關於梁林故居的深度報道在前期無一例外地呈現出“輿論監督”的特征,揭露現有政策法規的不健全以及相關主管部門的行為失當,或者引用專家或其他政府官員的意見直接批評政府行為或敦促盡快開展保護行為等。這方麵,《新京報》的報道最為明顯。如《新京報》2009年7月11日報道中引用“徐蘋芳認為,有效製止此類問題的關鍵在於建設部門和規劃部門”;7月14日“匡國良:梁林故居被拆說明部門不作為”。《南方周末》則報道“建議案也建議搶修並掛牌保護梁思成林徽因故居,但現在還是被拆除了”,“北京市文物局在區級文保單位保護方麵,已經多年處於‘休克’狀態”。這種批判的姿態使其在意見觀點上偏向保護派一方。當商議進入“討論期”後,“衝突框架”的報道陸續出現,這些報道以梁林故居的媒介商議本身作為新聞事件,運用多元和多視角的新聞來源力求平衡各方觀點,如《南方周末》“梁思成故居存留在京城掀起罕見筆墨戰”,《國際金融報》“名人故居引發的‘激烈’文戰”,《競報》“孤島小院兒到底要保護什麼”,等等。這種對“衝突”本身的重視是新聞媒介基於“新聞價值”的專業原則,不同於《新京報》關注於梁林故居能否獲得保護的結果本身,而是更加關注與公共決策的產生背景以及其中的話語權、參與權,“衝突框架”同樣是大眾媒體作為獨立的商議主體對商議事件進行的表達,相比於關注具體的“正義事件”,衝突框架關注的是“正義”本身,因此在民主治理賦權方麵更有價值。
梁林故居商議活動中,跨界記者以新華社記者王軍為主要代表,其身份介社會學者(獨立於政府文物保護和城市規劃部門之外的專業知識分子,包括文名人和社會各領域中具有相對獨立性的社會知識權威)、媒體和民間保護誌願之間。跨界記者是指擁有媒體記者身份,但與民間保護組織多有關聯、在商議動中扮演多重身份的媒體記者的一個類型,其產生與記者對自身專業主義的同有關。城市遺產保護報道中的跨界記者不僅多年從事相關方麵報道,掌握一定專業知識和專業權威,還會積極同社會學者和民間保護誌願者維持日常互動並在具體的媒介商議活動中相互支持。梁林故居媒介商議中,跨界記者意見與社會專家的意見表達呈現極為相似的特征,見於深度報道采訪和直接來論中,在三個階段議程中均有出現,更集中於“該不該保護”的第一議程。民保護誌願者與跨界記者出現的姿態相似,主要體現於新聞采訪、人物報道、來中,其中評論體裁使用的次數較少,在參與能力上略低於跨界記者,但是在意表達分布上主要集中在政治意味更強烈的第二、第三階段議程中。
專業技術人員(專家)是指擁有文物保護和城市規劃等領域的專業知識術,並供職於政府相關部門的體製內專業權威擁有者。在商議活動中,專家意或看法見於采訪和來論中,分布於全部三個階段議程中,強度上在第一階段議中略低於跨界記者,在第二、第三階段議程中介於跨界記者(及社會學者)與民誌願者之間。
北京市級主管部門的意見表達在角色上與專業技術人員相近,並以政府員個人言論出現,以回應媒體采訪為主,分布於第一、第二階段議程的初期。家主管部門的意見表達,從角色上雖多以國家文物局長單霽翔以個人身份進的意見表達,但從功能上卻多次起到對爭論議題定性和社會意見向國家政策誌轉化的作用,發言形式以專訪為主,既包含一定的媒介議程設置,又具有相的話語主體意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