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揭露審批程序的不合法
與東四八條胡同保護形成的媒介商議活動與北京美術館後街22號保護、池子四合院保護等專家模式的不同,在於媒介報道的議題重點並不局限於城遺產保護價值等專業領域,而是更多地集中於政府城市開發和城市遺產保護公共決策的程序以及決策模式的合法性等政治議題。《新京報》對東四八條胡拆遷的第一篇報道中,對“危改項目推遲8年沒有進行及其審批程序是否過期質疑”就已經提出。針對媒體的質疑,北京市東城區相關部門和開發商在報道報的第二天即舉行了新聞發布會,表示該危改項目早已立項並通過相關專家證。對此表態,《新京報》進一步采訪相關專家和北京文物局等部門對此項目批程序進行評估。針對開發商“立項前有文物專家進行書麵論證”的說法,文專家徐蘋芳在接受采訪時認為,“就算當年有文物論證,因在新總規之前,論證應已作廢”。而參與東四八條至九條危改項目論證會的專家、著名文物學家孝燮明確表示,既然已有2005年國務院審批的《北京市城市總體規劃(20042020)》這一對曆史文化區實施保護的最高法規,那麼尚未動工建設的新建綜樓項目就應重新審批。“1999年的火車票要坐2007年的火車,這是不行的”,國文物學會會長羅哲文則曾稱,“開發商理解專家意見有誤”。在媒體的跟蹤訪下,參與項目論證的專家大都表示項目審批程序需要重新論證,此意見的媒公開將公眾的視線轉移到城市危改項目的審批程序上來。隨後,《瞭望新聞刊》的調查報道則將矛頭直指東四八條審批程序涉嫌違法——“一些地方行政關以‘危改’名義批出了手續,而這又成了開發商繼續把這種行為做下去的‘由’。1999年,《北京舊城曆史文化保護區保護和控製範圍規劃》已經將包括東八條在內的東四三條至八條列入保護區範圍,但同年,東四八條這個項目由北市計劃委員會以‘危改’名義立項,又於2001年由北京市規劃委員會批準規劃有關土地2001年始分幾次被北京市國土資源局出讓。在此,可以發現,1999的規劃完全被虛置了。”由此,城市危改項目審批程序的合法性受到質疑,相關“十人專家小組製度”以及對城市公共決策“誰說話最有分量”的討論成為東四八條媒介商議中最為核心的議題,以媒介為平台的政治商議就此展開。
2.監督政府決策言行不一
對政府公共決策言行不一的媒介監督在南京城南保衛戰中表現得更為明顯。南京城南保護的難點,用媒體報道的話來說,是與南京市政府“高調保護與地下強拆”的拉鋸戰。在這場拉鋸戰中,南京市政府和相關規劃、法規的文本上,對城市遺產保護的意義和理念高度重視,政府規劃和文物部門的專家對“國外城市保護經驗”的價值資源和專業權威的運用甚至更為熟練,一度以“鑲牙式的保護”作為南京老城改造的先進經驗來支持危改項目的持續進行,圍繞城市遺產議題的媒介商議幾乎不具有必要性。2009年,南京城南保護的學者聯名信發出不久就引起了溫家寶總理的重視和批示,建設部派專門的調查組前往南京實地考察,南京市政府及規劃部門態度良好,表示會立即停止大拆大建,並召開聽證會向專家學者解釋南京的情況。原本一場媒介商議活動因南京市政府的態度轉變而可以告一段落,但是隨著《新京報》、《南方周末》等媒體繼續對此事進行跟蹤調查報道顯示,“建設方多位負責人透露,目前拆遷前的動員、協議談判仍在進行”。在和南京有關部門的一輪交鋒過後,學者們開始懷疑南京政府的彙報中存在隱瞞與欺騙:曆史文化保護區的概念被偷梁換柱;項目調查毫不遵守程序正義原則;一幅看似真誠的保護圖上掩蓋著多數老房已被強拆的事實。對政府言行不一的質疑為大眾媒介提供了媒介監督的政治合法性空間,而媒介深入調查監督也為公眾真實展現城市公共決策程序的實際情況,揭穿城市遺產保護中的表演成分而引發公眾對正義原則的進一步要求。
(三)跨界記者直接參與保護運動
公眾模式中出現了許多知名的“城市記者”甚至跨界記者,這些跨界記者在城市遺產保護的媒介報道中往往扮演著知識分子和大眾媒介的雙重角色。跨界記者是指擁有媒體記者身份,但與民間保護組織多有關聯、在商議活動中扮演多重身份的媒體記者的一個類型,其產生與記者對自身專業主義的認同有關。市遺產保護報道中的跨界記者不僅多年從事相關方麵報道,掌握專業知識和業權威,還會積極同知識分子和民間保護誌願者之間維持日常的互動並在具的媒介商議活動中相互支持。《瞭望新聞周刊》記者王軍是其中最為典型的個,在長期的報道實踐和調查研究中,王軍的身份也逐漸從“普通的城建記者”“梁思成研究專家”之間交替轉換。跨界記者不僅擁有記者的職業素養和傳播力,還與城市遺產保護的社會力量聯係緊密,這一非常規的“跨界”身份有利於眾媒體與民間保護組織和知識分子之間的部分聯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