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對於地方機關黨報,一些新興的都市報則極力運用輿論監督、公平正義宏觀的話語激勵資源不斷進行新型話語實踐的嚐試。作為黨報補充的大眾化紙有一個共同特征,就是在傳統黨報一統的媒介體製下,開辟適應普通大眾需的媒介生長空間。中國的新聞改革就其總體來說是重構現存體製的內部空間是對這一體製的改造,即在現存體製內有一定的靈活性,可以容納一些“非常規的實踐活動(潘忠黨,1997)。在“黨管媒體”基本原則不變、批評報道在很多情下仍被認為是“意識形態”錯誤的當代中國媒介環境中,大眾化的都市報媒體話語嚐試需要積極運用宏觀的話語資源,在關於媒體的話語層麵上對這些非規媒介實踐進行正當化闡釋,從而實現對自身獨立性的保障。
(一)闡釋和質疑公共政策,媒介反思能力的增強
公眾模式中部分都市類媒體對政府舉措的引用是作為需要“討論”的對象而非既成的、不可改變的公共意誌而進行宣傳。《新京報》在東四八條胡同保中即直接引用了政府相關部門新聞發布會上公布的信息,“東城區房管局、區管所稱拆遷的地方肯定沒有有價值的文物。開發商引用五位專家的書麵論證見稱,包括東四八條1~23號單號院已經沒有保留的價值,可以全部拆除”。但是這一意見的公布並沒有作為對東四八條胡同遺產價值的定性,而是作為需要被討論的政府意見出現,在報道接下來的部分引用了大量的持不同意見的知識分子對上述“沒有價值”判斷的批評。參與報道的記者甚至采訪了做出此判斷的東城區文物局的上級——北京市文物局的相關人員,引用其認為胡同“有價值”的觀點,試圖推翻東城區的判斷。這種對政府表態以及出台政策的合理性和合法性進行進一步調查討論的做法,顯示出大眾媒介作為公共商議平台的反思能力的增強,政府發言的主導地位受到了一定的製約。
(二)監督政府決策行為,提高媒介獨立性
所謂象征資源,是指那些新聞從業人員在某一特定新聞體製下,用以構築、闡釋並正當化他們的實踐活動的概念、類別綱目和闡釋框架。作為政治體係中宏觀的象征資源,媒介監督的正當性為媒介商議活所需的話語空間的拓展作用在各商議模式中均得以顯現,而在公眾模式的媒介商議中,來自大眾媒介和社會力量對政府政策法規尤其是其決策行為的監督則成為公眾模式媒介商議能夠展開的關鍵。大眾媒介的輿論監督在商議活動的全過程都不可或缺。這種監督本身並不帶有否定的意味,其目的在於讓參與商議的各主體之間變得“可以問責”(accountable),而這恰恰是公共商議中掌控主體之間相互提供理由的核心規則。如果說在專家模式和社會人文模式中,社會力量的呼籲和話語滲透還肩負著對政府和政策決策者城市遺產保護意識的培育,那麼在公眾模式中,相關的城市遺產保護理念多已經列入各城市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規劃方案中。在城市遺產保護的專業領域,政府甚至擁有更為權威的專業話語資源。以“改善民生”、“加強發展”為己任,以國內外最先進的保護理念和保護技術為輔助,從相關政策法規的文本上,國家與社會無論在價值上還是利益上都存在高度的一致,並不存在通過大眾媒介進行公共商議的必要。在這種情況下對城市房地產開發危改項目的持續進行以及城市遺產的不斷破壞就涉及政府自身執政行為不規範和相關決策程序的漏洞等問題。僅僅報道開發商的不良行為,最多隻能作為民事或刑事案件的法製報道,對政府項目審批等不規範行為和程序漏洞的監督則將公共策的製定者及其製定程序變得“可問責”,開啟了媒介商議話語空間,提高社公眾對於政治參與的可行性的預見,從而提高公眾的參與熱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