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間遺產”的概念營造既是上述媒介共識的空間指向,也是媒介在城市播中整合功能的集中體現。世間遺產的概念首先是由日本奈良的一個福利團提出的,意指那些仍然擔負著居住等實用功能、和我們老百姓日常生活息息相的建築及其所屬空間,大到一條街一間房,小到一麵牆一扇窗,隻要染上了歲的痕跡,就都是前人留給我們的寶貴遺產。這個概念本身就包含著多元、平等開放的當代民主價值觀——打破等級層次、實現多元共生、兼容並蓄——這是城市的社會、空間發展的必然趨勢。人文模式媒介報道中對這一概念的借用和意義填充,是城市集體記憶框架中“老北京”、“老上海”、“原生態”、“文脈”、“新城市主義”等新概念的邏輯推演,也是媒體報道將城市中不同區域、不同年齡、不同原籍居民整合入同一共同體範圍中的內在努力。在一則題為《上海世間遺產舉例——法華鎮路懷本堂》的報道中,媒體采用“舉例”的方式把具體的城市空間定義為“世間遺產”的範疇之中——“上海法華鎮路上的懷本堂盡管既小又陋,卻足足花了70多年來承載這一方市民的喜怒哀樂。拆掉它僅需要1天時間,同時也拆掉了它所承載的文化記。”——保衛這些城市世間遺產成為保衛城市集體記憶的應有之義。以全新的價值視角來決定城市空間中哪些需要被定義為“遺產”,哪些需要被合理保護,成為人文模式媒介商議的空間意誌。這種由社會內部協商而成的城市集體記憶及其空間指向,有的時候可以作為單獨的熱點議題出現,比如在2004年發表魯迅文學院研究員王斌的保護磚塔胡同的文章,呼籲西城區有關部門不要拆遷磚塔胡同。因為磚塔胡同有著800多年的曆史,是北京最老的一條胡同。有關部門通過整版的詳細報道發現了保護磚塔胡同比改造它更有價值,“活生生地挽救了這條老胡同”。但在更多的情況下,人文模式的遺產報道在於積澱當代的城市集體記憶,並作為公共決策的“語境”,實現其向城市公共政策權力的最終轉化。
城市集體記憶的媒介定義及公共性局限
集體記憶的凝聚框架同樣可以作為一種選擇和控製的權力工具。城市記憶是由城市客觀環境存在物與人的主觀意識在時空中互動作用的動態複雜係統,體現城市時空範疇中的社會群體關係。這些城市記憶常陷入被選擇性解讀的局麵,成為不同集團演繹權力的方式,強者可以通過塑造記憶來控製弱者,弱者也可以以記憶作為抵抗強者的武器。通過對人文模式媒介報道所呈現出的“憶框架”的分析,可以觀察不同群體記憶的媒介表達在媒介集體記憶中的位置權重,從而審視人文模式媒介商議的平等性、包容性,以及商議主體之間動態力量關係。人文模式的城市遺產媒介商議存在平等性和政治議題參與度等方的不足,其背後一方麵是媒介實踐的政治經濟環境的局限,另一方麵也源於媒從業者自身的角色定位和城市理念。究竟是誰才擁有界定城市記憶記憶的格,是商議民主視角下城市集體建構的核心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