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 重新審視當代中國城市遺產保護報道(5)(1 / 3)

(一)我國城市遺產保護理念與實踐的緣起和城市開發運動的宏觀背景

我國城市遺產保護的理念和實踐開端於20世紀20年代由中國營造學主持下對中國古建築的研究和保護。在此之前,中國傳統中雖有對金石字的收藏文化,但對建築和城市肌理則始終不夠重視,認為這是工匠的技藝而士大夫們所不齒。中國傳統居住文化中對於建築的態度是一種“不求原物存”的不斷修複與更新的實用主義,“修房子”成為民間居住習慣和居住文化一種。以梁思成的研究為代表的中國營造學社的城市遺產保護理念,從其論來源上講,是起源於美國古典主義建築理論、中國金石古玩收藏的士大夫想和民族主義理念相結合的產物,采用歐美古典主義建築審美理念和現代構主義研究方法研究中國古建築的結構與特色,這是與中國傳統“循環往複的居住文化完全不同的一種現代主義曆史觀。以這種曆史觀為基礎的城市產保護理念首先在有國外背景的知識界被推廣和接受,但是其影響由於種原因並沒有被決策者和大多數普通市民所認可和采納,並應用於城市規劃和城市遺產保護的具體實踐中。

新中國成立後,對城市遺產保護的研究和實踐得到進一步發展。1952年,國家公布了第一批曆史文化保護建築名單。北京城市規劃和改造項目中也一度出現了對北京舊城進行整體保護的理念和方案。由於當時的政府采取了蘇聯式的現代主義的城市規劃理念,要求對舊城空間進行全麵的更新改造,梁思成的整體保護舊城方案沒有獲得實施,但其中所蘊含的城市遺產保護理念則一直在建築和城市規劃專業領域得以延續。於是,在中國城市規劃和城市遺產保護領域,存在著兩種不同的城市空間設置理念的相互競爭。20世紀50年代從北京城市規劃改造項目實施至今,在城市規劃和城市遺產保護的操作和決策層麵,一直不同程度地沿用蘇聯式的現代主義空間設置理念(這種理念的堅持者往往是政府部門等城市公共決策的直接製定者);而在建築和文保專業領域內部,對城市遺產保護和複興的理念一方麵承接營造學社的研究傳統,另一方麵也始終幾乎同步吸取著國際新興的新城市主義和城市街區複興等更重視城市空間曆史傳統和遺產保護的思潮與實踐。

1979年,由清華大學教授吳良鏞主持的“菊兒胡同”的有機更新項目和相關研究既是對我國城市遺產保護理念傳統的延續,也是對當時國際上先進的舊城保護更新技術的實踐。伴隨著建築、規劃專業領域的研究與實踐,阮儀三、馮驥才、舒乙等社會名人也在不同程度上對城市遺產保護進行倡導,以推動我國政府在城市遺產保護理念上的轉變和立法上的完善。這一階段,從城市遺產保護的決策模式上,是一種由社會精英主導的城市遺產保護,主要采取的是政策建議的“內參模式”試圖影響公共政策的改變,城市遺產保護方麵的民間組織成立較晚,力量也比較微弱,社會公眾對這一領域保護活動的認知和參與程度均不高,參與的渠道也很少。

改革開放以後,我國宏觀社會結構發生急劇轉型,社會結構和利益要求進一步多元。市場和商業力量的複蘇以及國家新一輪建設的需要在全國範圍內引起了一場大規模的“城市開發運動”。學者陳映芳將中國當代的城市開發運動總結為“由權力和資本主導,以土地/空間效益為目標的經濟開發模式”。這種模式在六七十年代的世界各國城市開發時,包括80年代以來拉丁美洲和東亞、東南亞一些國家的城市開發曆程中,由於社會的強力反彈,多已轉變為以市民為主體以社會建設為目標的社會開發型模式。從決策模式角度來講,地方政府對於共政策的掌控進一步增強,當代中國城市管理當局幾乎毫無爭議地是“城市經人”,也許國際資本和地方經濟精英在城市發展上也掌握了直接或間接的權力但是廣大市民幾乎完全是被動的,沒有反應能力和參與權。因此,在決策合性方麵,以經濟增長為主要訴求的中國城市開發一開始就處於價值資源匱乏尷尬境地,隨著“舊城改造”、“城市更新”、“城市擴展”等運動的大規模展開,城開發的空間公平問題很快受到了質疑。同時,與城市開發大規模進行相伴隨是對城市遺產的大規模破壞,由此引發國內外學者對於城市空間合法性的進步質疑。美國學者簡·雅各布斯的《美國大城市的死與生》、劉易斯·芒福德《城市發展史》、亞曆山大的《城市是一棵樹》等新都市主義思潮中對於城市遺保護和城市社區自下而上複興理念通過各種渠道被中國知識界所認知和接受相關領域對城市開發中城市遺產破壞的批評聲音也越來越強烈,對我國城市產保護的相關研究和保護實踐的迅速興起也在這種城市開發大規模“建設性壞”的背景中展開,呈現多元複雜的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