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重新審視當代中國城市遺產保護報道(3)(1 / 3)

(四)媒介討論的民主真實性研究

另一方麵,宏觀社會結構的分化和利益主體的多元在城市遺產保護領域也體現為多元社會主體之間的價值和利益的明顯差異和激烈衝突。由於土地財政的利誘和過於強調GDP發展的政績觀,一些地方政府仍舊進行著大規模推平式的舊城改造和房地產開發項目,對城市遺產保護不乏大規模的直接破壞或者“假保護、真破壞”、“假保護、真開發”的事件發生。城市開發在目前的中國,已經形成為一套中層製度,其確立不僅起始於一定的需求動力(如城市地位訴求、投資利潤目標、市民住房需求等),同時也有賴於必要的觀念支撐(如發展主義、城市主義、消費主義),以及相應的角色(如主導者、參與者)、操作形式(如機構、製度、實施等)。與城市開發運動的眾多反對者一樣,中國城市開發運動的推動者也在運用各種方式挖掘對自己有利的價值資源。近年來,由地方政府主辦的各種城市論壇和城市研究課題就是其中一例,通過舉辦城市公共論壇籠絡知識界,地方政府同樣在西方新近的“新都市主義”、“城市複興運動”中吸取必要的價值資源,作為擴展城市空間、建設衛星城市和營造高檔住宅休閑區、實現曆史風貌區內的階層轉化理由。在這樣的城市空間治理體係中,權力資源的流轉自上而下,普通市民缺乏參與政策決策、公共事務運行的實際可能(關乎民主的真實性),也缺少自由結成利益團體的法律的、政治的製度性支持。遺產保護各利害相關人之間缺乏必要的溝通機製,遺產保護決策囿於封閉的決策部門,政府與民眾溝通不暢,開發商更是慣於“暗箱操作”。用台灣學者龍應台的話說,表麵上看起來所謂“發展”和“保存”或者“現代”和“傳統”、“經濟”和“文化”的對立,掀開來看藏在裏頭的可能是利益、法製、政策執行等。中國城市的老區拆遷問題,不僅是文化問題。同時,商業力量對大眾媒介利用與控製的意識和手段也進一步強,運用其經濟力量和公關能力,通過炒作時尚事件等形式營造媒介商議事件主導媒介討論的現象時有發生。媒介結構雖然發生了一定變化,但是“黨管體”的核心原則和新聞媒體的“喉舌作用”並沒有變。同時,商業力量在廣告收和商業/消費文化邏輯的兩個方麵不斷對大眾媒介進行著侵蝕和滲透。雖然大眾媒介這個公開的話語平台上,圍繞同一議題發表的意見觀點都可以被視不同主體之間的話語交往,但是在這些交往形式之中,隻有包含所有利益相關體在公共理性的指導下進行的意見競爭才能夠被真正地視為公共商議活動。對上述複雜現象,商議民主理論的規範性價值以及其對“民主的真實性”的求——在多大程度上,民主是真實的而不是假象的,而且公民有能力參與民主程——有利於揭示呈現於媒介話語空間中的公共討論表象(appearance)下實際的民主化程度,以及其背後所展現的國家與社會之間動態的力量關係。

(五)商議民主的可行性研究

商議民主是在西方代議製民主發生危機的基礎上發展出的民主理論和民實踐,其在中國特有的政治、經濟、社會結構中如何可能?這也是本書需要研的問題之一。通過分析城市遺產保護報道中所形成的部分公共商議活動及其體的實踐路徑,為商議民主理論提供可行性的研究貢獻。

近年來西方商議民主理論主要的研究重點也轉向可行性研究。商議民主中國社會宏觀環境中的可行性方麵,詹姆斯·博曼和威廉·雷吉共同認為:“有當某種最低條件滿足以後,民主化才能夠真正開始。”就商議民主理論而言,些最低條件應該通過公民的能力來界定。公民必須具有發起商議的能力、對自獨立權威的動議做出反應的能力和確定某種議程內容並確保自由免受他人配的能力。而亨利·理查德森則從商議參與者偏好轉移和理性辯護的角度分認為,在合理的基礎上實現商議民主需要三個條件,即:個體公民必須願意修正他們的公共利益觀念;這些修正必須是對他人所提出理由的回應;公民必須公開承諾按照這種修正的公開利益觀念行事。以上理論都強調公共決策中的公民社會和公眾參與對於商議民主的重要前提作用。而德雷澤克在考察了中國地方政治實踐後認為,應該有更適合不同製度、不同模式民主實踐的話語表達方式,商議民主對於中國基層民主實踐具有借鑒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