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德國政治學者對JesperStr mb ck商議民主模式中的大眾媒介所提出的規範要求,參與公共商議活動的主體範圍、他們之間的平等程度,以及媒介商議中政治議題的討論程度是判斷媒介具體討論民主真實性的重要標準。從這個視角出發,本書在將近10年來城市遺產保護報道所呈現出的媒介討論按照其參與的主體範圍和討論議題的類型大致劃分為專家模式、人文模式、公眾模式、政商模式四種形態,采用比較和案例相結合的方法,分析大眾媒介作為公共商議平台的包容性,其對社會成員媒介商議的動員方式以及其對凝聚和推動商議活動中的焦點議題所起到的不同作用。哈貝馬斯認為,政治規範的有效性要依賴健全的話語交往機製。而在對四種模式的經驗研究中發現,城市遺產保護各個利益關聯群體的參與程度、提出議題和參與討論的能力以及參與者之間的平等和獨立性等商議民主理論所提出的規範要求,確實是影響遺產保護媒介商議民主真實性的重要因素。

專家模式中,保護議題首先由遺產保護專業的精英學者提出,並沿著專業類媒體和大眾類媒體兩條路徑向更廣泛的社會中擴散。借助專業權威,專家模式媒介商議的意義在於將城市遺產保護建構成為一個受到全社會矚目的公共議題。但是由於政府、公眾、商業力量等主體的參與有限,商議議題多集中於專業技術領域和文化領域,媒介商議雖然擴大了專家議題的可見度,但其意見轉化更多依賴專家的個人資源以及高層領導的特別重視,而較少形成製度性的保障,因而帶有強烈的偶發性質。

人文模式是更多地依托報紙副刊,長期在學者、市民、大眾媒介之間就城市遺產的曆史文化價值和生活價值等專業議題和社會議題進行的商議形態。媒介報道以遊記的特殊文體、以拚貼和戲仿等處理手法建構集體記憶,強調專家與市民之間的價值平等和城市空間的公共性。人文模式的價值在於從文化角度對普通市民進行了商議賦權和審美積澱;但是,由於有意回避政治議題以及政府問責,媒介商議的民主化價值有限,並由於媒體自身的中產化傾向而呈現出包容性的缺失和對底層居民群體的忽視。

公眾模式的主要特征為城市遺產所在地居民以“公眾”的主體身份參與城市遺產保護的媒介商議之中,討論議題由專業議題向公眾參與等政治議題轉化。但是圍繞不同議題的公眾結構依然呈現出動態的演變。商業力量的價值和利益訴求仍然被壓製,媒介對公眾商議代表個人化的報道方式有進一步將媒介商議“再精英化”的趨勢。而缺少專業意見的有效參與,大眾媒體與公眾日益占據“前台”的參與結構也使媒介商議帶有一定的“泛遺產化”的危險。

政商模式的參與主體主要為政府、商業力量和社會學者,議題圍繞城市遺產的“時尚”價值等專業和經濟領域展開。媒介商議開端於商議力量以時尚框架對政府和大眾媒體的誘導,並與政府的科學發展框架結合為對創意產業文化和經濟效益的強調。由於缺乏其他主體獨立而有效的參與,政商模式在多元性和平等性上存在嚴重缺陷,特別是社會底層遺落在新聞媒體的視野之外。雖然政府的意願和決策的結果未必“不合理”,但是這種缺少民主決策的合法性基礎的媒介商議幻象的背後也許是“社會國家化”趨勢的深入。

當代城市曆史遺產保護的關鍵問題是價值判斷的問題,是一種保護主體對曆史遺產這個客體的需要與滿足關係的不斷生成的關係。隻有當新的價值主體的生成,城市遺產的價值才能得到重新定義。在上述民主化進程的背後,新的媒體類型和職業意識的出現,以及在既有社會結構中,一個“中間階層”的生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