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眾傳媒心理學
互聯網盡管發展時間不長,但對一些互聯網普及程度較高的國家來說,互聯網已成為這些國家互聯網使用者獲取信息的主要工具。美國加利福尼亞大學洛杉磯分校2003年1月公布的一項調查報告顯示,有超過70%的互聯網用戶認為,網絡是他們最重要的信息來源。如果按照重要程度排列主要媒體,有61.1%的受調查者把互聯網排在首位。緊隨其後的是書籍,接下來是報紙、電視、廣播和雜誌。同樣,第19次中國互聯網絡發展狀況調查結果顯示,網絡、電視和報紙是網民獲取信息的主要途徑,網民選擇的比例分別為網絡85.0%,電視66.1%,報紙61.1%。可以看出,對於網民這個特定群體來說,網絡是其獲取信息的最主要途徑。
三、對互聯網的態度
跟傳統媒體一樣,對互聯網的態度,研究者與公眾也可大致分為兩類,即積極的或者消極的態度。在整個學術界,前者稍占上風。對於互聯網所持的一些消極態度,可見於一些業已出版的書籍之中,如斯騰伯格與金奇洛(Steinberg&Kincheloe,1997)所著的《兒童文化(Kinderculture)》。在這些著作中,對於互聯網的關注,大體上集中於公眾對負麵信息的輕易傳播的恐慌,這類信息既包含右翼宣傳,也包含恐怖主義的信息和色情內容。
對互聯網持積極態度的人們認為,互聯網造就了“信息富裕(informationrich)”的社會,為公眾提供了較為平等的教育機會。在這樣一個社會中,隻需輕輕點擊鼠標,我們就都能夠經天緯地、學富五車。洛西科夫(Rushkoff,1996)與泰普斯科特(Tapscott,1998)都宣稱,國際互聯網為“數字時代”的兒童提供了靈感,使兒童能夠教授他們的父母如何最有效地使用技術(並且意味著如何最有效地享受生活)。然而,這一樂觀主義的態度受到了一些學者“技術決定論”的批評。
蓋肯巴赫·艾勒曼(GackenbachEllerman,1998)將針對互聯網的矛盾心理與20世紀初無線電廣播剛出現的時候針對無線電廣播的不同態度等同視之。的確,這兩種傳媒之間具有驚人的相似性:兩者最初都是為軍事通信目的而開發的,直至商業利益居於主導地位之時,才被普通大眾視作“大眾傳媒”,而此時,對於將它們用作傳播工具的恐慌都加劇了。研究者指出,雖然無線電廣播一旦落入國家或者少數人手中,就成為一種“單向的”宣傳工具,但互聯網即便落入國家或者少數人手中,也仍然是一種雙向的、互動的技術。這在一定程度上是正確的,因為任何人都能夠輕而易舉地向互聯網的網頁上增添資料,或者設立自己的電子郵件賬號。但是,互聯網網頁上所能夠獲取的大部分信息,同樣是由為其他媒體提供信息的那些機構提供的。無線電廣播與國際互聯網的真正區別在於,無線電廣播永遠隻是一種模式的廣播,而國際互聯網則是多功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