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82章 劉大夏(1 / 1)

劉大夏,字時雍,號東山,明代華容(今屬湖北)人。他於天順八年(1464年)中進士,被選為翰林庶吉士。此後,本來可以留在時人向往的翰林院步步高升,但他卻主動要求到地方去做官。由於他勤政廉政又精明能幹,官職不斷升遷。數年後,被任命為廣東右布政使。

劉大夏上任不久,就開始清查布政使銀庫。他發現有一筆巨款沒有人賬,就問庫吏為什麼?庫吏告訴他,這筆款從來不上庫簿,都是曆任布政使直接掌握和具體支配的。照現在的話說,屬於單位的“小金庫”,由單位領導來安排。那庫吏還勸劉大夏蕭規曹隨,照例行事。劉大夏聽後,思忖良久,突然大聲地自我責備起來:“劉大夏啊劉大夏,多年來你一直在讀聖賢書,做好人,可今日卻為何遇到這麼一件事,就沉吟許久呢?實在是有愧古人,非大丈夫也!”說罷,即命庫吏將這項餘羨如數登入庫簿,作正支銷,自己分文未取。

後來,劉大夏又被任命為都禦史負責治河,作為欽差大臣到宣府(今宣化)清理兵餉。無論到哪兒,他都嚴於律己,決不私占一文錢。在宣府,他還針對當時當地的實際情況,限製勢豪,並鼓勵中等之家納粟,從而保證了邊防的軍需供應,協調了軍民關係,他本人也隨之名聲日著。

劉大夏年過花甲後,惟恐力不從心而有誤國事,曾接連三次上書請求致仕(退休)。明孝宗朱祐樘見他體弱多病,隻好答應了他的要求。但他在家休養不到二年,朝廷又基於兩廣一帶“盜賊”猖獗,民怨沸騰,起用他為右都禦史,總理兩廣軍務。他接到聖旨,隻帶了兩名書童,便趕赴兩廣。到任後,他經過認真的調查研究,方知兩廣因賦役不均,才導致了社會矛盾激烈尖銳。於是,有的放矢地采取了一些有效措施,使當地治安狀況迅速好轉。史書上說:他“為清吏治,損供億,禁內外鎮守官私役軍士,‘盜賊’為之衰止。”

劉大夏為人剛正,從不顧私,即使在皇帝麵前也總是直截了當地發表個意見。有一次,他向孝宗上陳兵政十害,孝宗命他更詳細地談一談弊端之所在,他便列舉了南北漕運中的軍民之苦,邊防軍的困敝,以及一些文官武將如何侵吞公款、搜刮民財等等,引起了孝宗的高度警覺和重視。也正因此,他得罪了不少權貴。

孝宗死後,武宗朱厚照繼位。在武宗正德初年,大太監劉瑾專權。這時,70多歲的劉大夏已退休還鄉,但奸臣焦芳等人仍誣告他貪汙受賄,還說他家的財貨足夠邊防費用十幾年。劉瑾遂公報私仇,下令逮捕劉大夏,將他下獄戍邊,並抄他的家。當官校到達劉家時,隻見劉大夏正在園內種菜;當翻遍了他家所有的箱櫃,隻找到了俸金30兩。劉大夏將這些錢全都交給了官校,而那官校卻流著眼淚拒絕而去。

劉大夏被發戍肅州(今甘肅酒泉)。臨行前,“觀者歎息泣下,父老攜筐送食,所至為之罷市,焚香祝劉尚書生還”。

據史載,劉大夏被冤枉的消息傳出後,朝野無不震驚,就連朝鮮、越南的使臣也都頻頻詢問,並公認他為海內第一人。

正德十一年(1516年),劉瑾因圖謀發動政變而被殺,劉大夏這才被赦歸。從此,他在家率子孫種田。稍有盈餘,即分送給親朋故舊中的一些貧困人家。

劉大夏當年曾有兩句名言,一是“居官以正己為先,不獨當戒利,亦當遠名”;二是“人生蓋棺論定,一日未死,即一日憂責未已”。前一句的意思是:做官要首先正己,而後才能正人,隻有不圖名利,才能真正做到清正。後一句則是說:嚴於律己要自始至終,不可有一日鬆弛。他晚年時,又為自己寫了一篇墓誌,其中有句話是:“無使人飾美,俾懷愧地下也。”意思是:無須別人去美化與吹捧,捫心自問,無愧於良心,方可以死而瞑目。許多人認為:這些話都是他一牛的真實寫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