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富觀是一個敏感且因人而異的問題。但毫無疑問的是,一個人的財富觀肯定是受其人生觀、價值觀等的影響。其實不管一個人的財富狀況如何,平和、健康、積極向上的心態是最重要的,它是決定人們行事的根本之一。如果一個人無論是在腰纏萬貫還是一文不名的情況下都能做到從容和優雅,那就已經擁有了一生中最大的財富。
韓愈有《與衛中行書》,明確談到自己對求仕途、求富貴的看法:
至於汲汲於富貴,以救世為事者,皆聖賢之事業,知其智能謀力能任者也。如愈者又焉能之?始相識時,方甚貧,衣食於人。其後相見於汴徐二州,仆皆為之從事,日月有所入,此之前時,豐約百倍,足下視吾飲食衣服,亦有異乎?然則仆之心,或不為此汲汲也。其所不忘於仕進者,亦將小行乎其誌耳。此未易遽言也。
韓愈將“汲汲於富貴,以救世為事者”視為“聖賢之事業”,在韓愈看來,“救世”的前提是“富貴”,“富貴”是聖賢“救世”的必要的物質保證。“富貴”,並非“樹旗旄,羅弓矢,武夫前嗬,從者塞途,供給之人各執其物,夾道而疾馳”那樣的虛張聲勢,也非“曲眉豐頰,清聲而便體,秀外而惠中,飄輕裾,翳長袖,粉白黛綠者列屋而閑居”的腐敗墮落。韓愈自謂在汴徐的時候,“日月有所入,比之前時,豐約百倍。”但飲食衣服並無異於往昔,可知他“汲汲於富貴”的最終目的並不在於富貴,“不忘於仕進”的最終的目的也不在於仕進,而是在於“小行乎其誌”,也就是學聖賢之所為,以“救世”為誌。可見,韓愈對待財富的態度是正確而向上的。
縱觀韓愈從官近40年的生活狀況,我們可以簡單地說,在貞元長慶年間,韓愈以及與他相似的階層的官員,如果沒有田產隻靠俸祿生活,又如果負擔著一個大家庭的話,不論他是正七品下的法曹參軍事、正七品上的四門博士,還是正五品上的國子博士,生活水平都不很高,甚至是比較艱難的。對待貧困,韓愈並沒有表現出過分的消極,而是盡己所能寫碑文以接濟家庭,在清苦的生活中,找尋生活的真諦。
從元和八年(813),直至晚年為兵部、吏部侍郎,雖中間曾被貶為潮州刺史署移袁州刺史,韓愈留下的詩文中,對這十年的生活再也沒有提到過貧寒。究其原因,除了有較豐厚的俸祿外,還能靠寫碑銘獲得許多額外收入。當時的流氓文人劉義曾“持(韓)愈金數斤去,曰:此諛墓中人所得耳,不若與劉君為壽”。話雖有些無賴,所言恐怕也是事實。我們看韓愈留下的二通有關文字,即《謝許受王用男人事物狀》和《謝許受韓弘物狀》,從中可知韓愈因寫碑文,在前者那裏得到“馬一匹並鞍銜、白玉腰帶一條”,在後者那裏得到“絹五百匹”。元和九年(814)孟郊死,孟郊的朋友韓愈等人湊了一百貫為他營葬,“尚有餘資”,再加上鄭餘慶派人“所送二百七十千”,則“足以益業,為遺孀永久之賴”,即三百貫錢左右就可以使人過一輩子了。而韓愈一次就得絹五百匹,相當於錢四百貫,由此可知韓愈的“潤筆費”之多。當然,由於“爭為碑誌”是社會風氣,以致有“貧不可堪,何不求碑誌見救”的說法,因此靠寫碑誌掙錢補貼家用似乎也不必過分苛求。
元和十四至十五年韓愈在做潮州刺史和袁州刺史時,雖然心情不好,生活卻並不壞。潮州為下州,估計月俸應在一百貫上下。按說這已經不少了,但觀察使仍“慮有闕乏,每月別給錢五十千,以送使錢充”。
此可知節度使觀察使手中掌握的這一筆“送使錢”,可以自由支配,其中一項開支就是能夠酌情給手下的屬官加俸。這五十貫加上後,韓愈的俸錢就達一百五十貫左右,是國子博士俸錢的六倍。因此他在潮州時,可以“出己俸百千以為舉本,收其贏餘”,用作州學學生的飲食費用。同樣,在袁州刺史任上,韓愈也曾“以私錢十;助修湘君夫人神廟”。可見,對待錢財,韓愈視其為身外之物,生不帶來,死不帶走。唯有人的誌節和名聲,才是一個君子應一生所追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