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4章 蔣介石的真麵目(5)(3 / 3)

依此類推,其他的批語也一樣。例如蔣介石關了蔣百裏,一年以後,李根源、張仲仁等人跑去找蔣介石,說“外侮日亟,將才苦少”,希望當局為國家保全人才。蔣介石當麵批了“照準”字樣,下令放蔣百裏,可是事實上卻仍舊關著,事見曹聚仁《蔣百裏評傳》。可見這種“專立文字”,你是不能認真的。又如史迪威(Joseph W.Stilwell)兵敗退卻,對蔣介石甩都不甩,隻叫他在重慶的手下作間接報告,蔣介石在文件上批示:“史蒂華脫離我軍擅赴印度時,隻來此電文,作為通報,不知軍紀何在!”事見梁敬《史迪威事件》增訂版。但是,這種“專立文字”,史迪威(史蒂華)本人卻根本沒看到。你若以為蔣介石有種這樣責備他的洋參謀長,你就錯了——蔣介石的威武,原來隻是給我們看的啊!

1989年10月14日

蔣介石與“不立文字”

中國禪門功夫講究不立文字,《五燈會元》記世尊在靈山會上,拈花示眾,金色頭陀(大迦葉)破顏微笑,世尊乃說“不立文字,教外別傳”之理。《五燈會元》這一記錄,把“不立文字”溯源至遠。不過,“不立文字”的真正體現,還是後來的。這一玄理,菩提達摩東來,最初並未提倡,後來南泉普願始倡“不立文字,見性成佛”之說,自此禪門悟道,不涉文字為尚,單傳心印,用見功夫。臨濟大師以“法離文字”為標榜,甚至說出“乃至三乘十二分教,皆是拭不淨故紙”的話,把佛門立文字的經典,以擦屁股的衛生紙視之,其視文字為廢紙,淋漓盡矣!

《禪林僧寶傳》記佛印的話說:“昔雲門說法如雲雨,絕不喜人記錄其語。見必罵逐曰:‘汝口不用,反記吾語,異時裨販我去。’”這顯然認為文字會失真,以文字傳道,說法者有被出賣之感。英國文豪約翰遜(Samuel Johnson)有時“罵逐”躲在沙發背後偷偷記錄他的話的博斯韋爾(James Boswell),雖不涉禪門,但旨趣不無暗合之處。足見“不立文字”,東海西海,有誌一同。

不過,“不立文字”的妙處,到了蔣介石手裏,更成了絕活,雖然別有異誌,並不相同。蔣介石的習慣是,口頭上可以答應許多事,但拒絕立成書麵。當時沒有錄音機發明,空口無憑,隻要不行諸文字,就沒有把柄在人手中,一切就好辦。蔣介石這一作風,表現在西安事變上,最為高段。西安事變時,張學良等提出八條件,蔣介石口頭答應,可是“不立文字”;對張學良等不咎既往,蔣介石也口頭答應,可是也“不立文字”,口頭答應之承諾,且經宋美齡、宋子文、洋顧問“背書”,但事後或認賬或不認賬,全憑他高興。

蔣介石這種“不立文字”的禪門功夫,表現在對外關係上,也有一手。蔣介石跟日本人辦外交,怕賣國事泄,就盡量以“不立文字”偷關漏稅,縱立文字也避免條約或協定的形式,以掩人耳目。例如與(偽)滿洲國談判通郵,最後約定“雙方均用記錄,不簽字、不換文,以避免條約之形式”(1934年12月29日外交部致各駐外使署電);又如《何梅協定》,何應欽一直不承認有所謂協定存在,但是,這隻能騙中國人,騙不了日本人的。胡適1936年11月22日日記說:“所以不發表此項文件之故,他們說是‘不願把此件做成外交文件’。然而日本人早已把此件認做‘外交文件’了!”可見日本鬼子才不跟你一相情願呢!

有的時候,縱立了文字,也動了手腳,達到“不立文字”的效果。例如《塘沽協定》,第四條第二項與日本人約定不予公開,並且在簽字之協定外,另有口頭約諾之日方希望事件四項,也沒公布。這種立如不立的絕技,更不是禪門人物想象所及了。

李敖出版社出版沈醉的《軍統內幕》,有這樣一段:“國民黨的檔案,特別是像軍統局這類特務機關的檔案,也不都是可信的。蔣介石叫戴笠殺害了那麼多革命人士和反蔣人員,我在為軍統局特訓班編寫‘行動術’教材(專門搞逮捕、綁票、暗殺、破壞等特務活動的東西)時,曾調閱過不少有關暗殺等事件的檔案材料,就沒有看到哪一件中有蔣介石的手令或批示,隻有戴笠寫的‘奉諭速辦’或‘奉諭照辦’。究竟是‘奉’了什麼人的‘諭’,檔案裏完全找不出來。”可見蔣介石的禪門功夫,真不是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