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教的“經國理身”往往與“理心”緊密聯係。道教認為,人通過修煉,可以達到身正而德純。身正而德純的人,必然能感化周圍的人。“修身理國,先己後人,故近修諸身,遠形於物,立根固本,不傾不危,身德真純,物感自化矣。身既有道,家必雍和,所謂父愛、母慈、子孝、兄友、弟恭、夫信、婦貞,上下和睦。如此則子孫流福,善及後昆矣。”(《道德真經廣聖義》,《道藏》第14卷,第509頁)如果每一個人都能“身正而德純”,如果每一個家庭都能夠“尊其長老,敬其幼小,教誨愚鄙,開導昏蒙,少長得宜,尊卑有序”,就會促進這一地區風氣的改善。如果每一個地區都“風教肅肅,禮樂詵詵”,就可以促進整個國家和社會“禮行化美,君信臣忠,境內無虞”。如果領導者能夠體道恤民,敬天順地,那麼就能實現“王道無不被”的天下太平了。這種由“理心”而至理身理國的過程,就是將“道”由個體推及家、鄉、國乃至天下的過程,也是道教終極理想得以實現的過程。
第三,隨著社會的發展,科學技術的進步,現在人們的物質生活和精神生活已經呈現出豐富性和多樣性的發展趨勢。雖然今天道教會麵對來自各方麵的挑戰,但是以“經國理身”為終極理想的道教依然會以其獨特的思想魅力在人們的精神文化中占據重要的地位。
這主要是基於三方麵的原因:
(1)道教不僅積極尋求長生成仙之道,而更為重要的是向往建立一種合道而太平的理想社會。道教的“經國理身”思想所表現出的與世俗生活相銜接的濟世利人的精神,在今天也將成為人們努力創造美好家園的理論依據。
(2)道教很重視修身養性,這正好適應了當今人們對不斷提高生命質量的熱切關注。道教既重視在人的內心精神世界樹立一種少私寡欲、恭謙無爭的觀念,以促進人們能夠自覺地去追尋“聲色不能誘,自歸柔弱之道”的高尚精神,同時又重視“養神養氣”的身體修煉。這種雙修的理身觀念中所包含的許多寶貴經驗,在一定程度上滿足了今天人們希望通過強身健體從而延緩衰老,長生久壽的要求,滿足了人們在有限的生命中不斷提升精神境界、活得快樂充實的要求。
(3)道教的“經國理身”所強調的“理心”,包含著通過每個人的修道向善來提高全民道德素質和全社會道德風尚的向往,希望通過效法清靜無為的自然之道,保持純樸,來抵製社會中物欲橫流的現象,這對促進現代社會順應自然之道,和諧健康發展具有一定的借鑒意義。
道教的“經國理身”既是它的終極理想,也是它從宗教的角度為封建社會所構建的一種學說,我們用今天的眼光來看,“經國理身”思想中所體現的順應自然,尊重生命,提升道德,關懷社會等現實主義價值,對於我們如何安身立命,如何與自然和諧相處,還是具有一定的啟示作用和借鑒意義的。
【國學小講堂,人生大智慧】
子曰:“居上不寬,為禮不敬,臨喪不哀,吾何以觀之哉?”
孔子說:“居於高位的人不能寬以待人,舉行禮儀的時候不莊重,參加喪禮沒有哀情,我如何看得下去啊?
所以,為政者參加各種禮儀活動,一定要充分展示出一個“敬”字。去看望群眾的時候,為群眾的疾苦,要痛於心,並動容於形。參加升旗儀式,要嚴肅、肅穆。國家有了喜事,更要有適當的喜色顯於形,這才是真正的於民同樂。
【品故事,明心誌】
十三郎脫險妙招
北宋時,一個叫十三郎的小孩非常聰明,一年正月十五,五歲的十三郎由家人領著去看花燈。由於人多,他與家人走散了,一個陌生人把他扛在肩上就走。十三郎並沒有害怕,他明白自己被人拐走了。
十三郎被壞人扛著走了很遠,忽然,他看見四五乘大轎從他身邊過,就大聲喊道:“救命!救命!”壞人嚇得扔下十三郎就跑,十三郎因此得救。
三、對於老子“治大國若烹小鮮”的思考
從古至今對於老子“治大國若烹小鮮”這一句話的解釋有很多種,而且大部分都集中在“不擾民”這一方麵上。比如在《韓非子·解老》中說:“工人數變業則失其功,作者數搖徙則亡其功。……故以理觀之,事大眾而數搖之則少其功,藏大器而數徙之則多敗傷,烹小鮮而數擾之則賊其澤,治大國而數變法則民苦之。是以有道之君貴靜,不重變法。故曰:“治大國若烹小鮮。”
韓非子也指出,正如“烹小鮮而數擾之則賊其澤”(即失去其光潤的鱗次)一樣,治理一個國家的政策如果反複無、經常變動,這樣的話就會讓老百姓不能及時適應,會深受其害。這其實就是韓非子所理解的“治大同若烹小鮮”的道理。
在這以後的一些研究《老子》文化的人也常常是讚成,甚至是遵從韓非子的觀點的。宋代的蘇轍在《老子解》中更進一步發揮說:“烹小鮮者不可擾,治大國者不可煩。煩則人勞,擾則魚爛。聖人無為,使人各安其自然,外無所煩,內無所畏,則物莫能侵,雖鬼無所用其神矣。”韓非認為烹小鮮而數擾之則“賊其澤”,蘇轍認為“擾則魚爛”,兩者的程度雖然顯不同,但是兩者都以此句的蘊義為“治大國者不可煩”。
實際上,老子關於治國不可擾民的主張,就是源於他的“無為”思想,因為隻有這樣,才能以“無為”的姿態來達到“無不為”的目的,這樣的道理自然是非常深刻的。至於以烹魚來說治國的巧妙比喻,則更是對後世產生了深遠的影響。近代人馬其昶曰:“《毛傳》雲:‘烹魚煩則碎,治民煩則散。知烹魚則知治民矣。’義本《老子》。”(馮振《老子通證》引)
看來,以烹魚來比喻治國,在秦漢時期就已經成為人們經常使用的比喻了,而其根本的思想來源於《老子》。再後來,更有不少的政治家,還運用類似的比喻來闡述老子的這一主張。比如唐代柳宗元的《種樹郭橐馳傳》便以種樹為例,闡明了“不害其長”,“不事苛擾”的居官理民之道。就是到了今天,這種“不擾民”的思想也越來越得到一些進步政治家的肯定,而“烹魚”、“種樹”之類的喻意更是深入人心。
我們應該說,老子“治大國若烹小鮮”中的“不擾民”的思想是客觀存在的。但是,如果我們先要更深的去了解它,至少有兩點是我們不能忽視的:
第一,“一”與“多”和諧統一的思想。要想烹魚,前提就是要有魚,這便是“一”;但光有魚還是不夠的,還必須有烹魚的各種材料,這便是“多”。而將魚與各種不同的佐料放在一起燒製,從而烹出味道鮮美的魚來,這便是“一”與“多”的和諧統一了。
其實,早在春秋時期,晏嬰也以烹魚為例,來談“同”與“和”,其實也就是“一”與“多”和諧統一的問題。當齊侯問晏嬰“和”與“同”有什麼不同時,晏嬰便告訴他:“和如羹焉,水、火、醯、醢、鹽、梅以烹魚肉,焯之以薪,宰夫和之,齊之以味,濟其不及,以泄其過。君子食之,以平其心。君臣亦然。……是以政平而不幹,民無爭心。……聲亦如味,一氣,二體,三類,四物,五聲,六律,七音,八風,九歌,以相成也;清濁,小大,短長,疾徐,哀樂,剛柔,遲速,高下,出入,周疏,以相濟也……若以水濟水,誰能食之?若琴瑟之專一,誰能聽之?”(《左傳·昭公二十年》)
晏嬰認為,烹魚肉必須要加上水、醋和鹽等調料一起放在火上煮,然後由“宰夫和之,齊之以味,濟其不足,以泄其過”,才能做出可口的羹來。由此,晏嬰得出了一個重要的結論:“君臣亦然。”
這四個字是什麼意思呢?就是說治理國家也需要社會中各種因素相互補充,也需要傾聽各個階層的不同意見。當然,在各種因素中會產生一種主導的作用,例如烹魚,佐料雖然很多,但是魚明顯應占據主導地位。所以我們發現,晏嬰的觀點與老子的觀點是十分接近的。
第二,要準確把握好事物發展的程度。我們看,烹魚是一種過程,具體地說就是把一條魚與各種作料,比如醋、鹽、味精等和水放在一起,然後放在火上烹製的過程,這樣最終的結果自然是完成了各要素自然和諧統一的過程,也就是美味的魚出現了。如果在這一過程中,各種要素之間不能做到和諧統一,那麼就無法得到美味的魚。所以,我們應該明白,在烹魚過程中的火候掌握是至關重要的。如果火候不足,必然會導致各種要素無法充分發揮與融合,魚肯定是不好吃的;那麼火候過足呢?很明顯魚是會被煮爛的,佐料變質,魚也不能成其為美味。因此,要將魚烹的恰到好處,美味可口,就必須準確地把握烹魚過程中的火候,也就是我們經常說的適度原則。
其實治理國家就像烹魚一樣,要使各種複雜矛盾之間取得平衡,要將各種不同的事物協調一致,並讓各種事物之間能夠共生共存,互相促進,這也需要把握和諧統一過程中的“度”。這一思想在後來曾被孔子概括為“中庸”。
應該說,孔子“中庸”之道的提出,既是對堯、舜以來“允執其中”(《論語·堯曰》)思想的繼承,也與前麵晏嬰所論述的“和”是分不開的。由於客觀事物的多樣性和複雜性,所以必須重視“和”,即“和而不同”與“和實生物”;而要實現“和”,最好的途徑便是“中”。
我們具體到老子來說,他雖然沒有明確提出“和”或“中”,但他通過“治大國若烹小鮮”這一巧妙的比喻闡明了道理。當然,老子在烹魚的這一比喻中所闡明的隻是治國的道理,而孔子則將其發展為儒家的最高道德標準,即“中庸之為德也,其至矣乎”。(《論語·雍也》)
總體來說,老子“治大國若烹小鮮”一語所蘊含的意義是十分深刻的。在老子看來,治理國家既不能擾民,同時也要注意各種要素之間的相互聯係,照顧到各方麵的利益,把握好一個“度”。而作為在領導者,絕對不能一意孤行,為所欲為。
因為領導者失去了信任,所以才會有不信任的事情發生;最好的治國之道應是順其自然,不予勉強;領導者如果沒有過分的欲望,天下自然會穩定、太平;相反,如果法令森嚴,反而盜賊會越來越多。其實這講的道理再明顯不過了:最好的管理應是順應民意,不加勉強。如領導者為了自己的利益,用嚴酷的法令來幹擾和束縛老百姓,那麼,他們不僅不會得到人民的信任,甚至還會製造出更多的麻煩。
老子對於和諧相濟思想還有過這樣的論述:“天之道其猶張弓與?高者抑之,下者舉之,有餘者損之,不足者補之。天之道損有餘而補不足。人之道,則不然,損不足以奉有餘。”
老子認為應該減少過分剩餘來補給不足,這樣才能達到人與人之間的和諧。而當時的社會現實卻正好相反——本來老百姓的生活就不富裕,但是領導者卻還要剝削老百姓的財物來供自己享受。這樣下去隻能是貧富差距越來越大,貧窮老百姓的利益得不到關注,社會怎麼可能和諧有序呢?
最後還要指出的是,老子之所以要用“烹小鮮”來比喻“治大國”,其實與他的整體思想有關係。老子思想具有明顯的陰性特征,也就是尚陰觀念,或曰雌守觀念。而魚和水都具有陰柔的品性,所以老子不但常常把水比作道,稱讚水的美德——“上善若水,水善利萬物而不爭”,也經常用魚以及和魚有關的事情來闡明道——“魚不可脫於水”、“民忘於治,若魚忘於水”。這麼一來,不但加深了人們對老子“道”所具有的陰性特征的理解,同時也使《老子》一書充滿了鮮明的文學色彩。
【國學小講堂,人生大智慧】
子曰:“不仁者不可以久處約,不可以長處樂。仁者安仁,知者利仁。”
孔子說:“不仁的人不可以長期處於窮困之中,不可長期處於安樂之中。仁者都能安於行仁,智者更是懂得行仁對於自己的好處。”
行政領域的不同部門,不同崗位肯定是有權力大小之分的,無權、權小的狀態就是“約”的狀態,有權、權重的狀態就是“樂”的狀態。對於有的人來說,沒有權利的時候能夠勤奮工作,安於無權。等到手中有權了,也能客觀看待手中的權力,能夠“長處約”、“長處樂”,這就是行政領域裏的“仁人”。
【品故事,明心誌】
官印失而複得的計策
唐憲宗時期,有一個名叫裴度的中方侍郎,有一次,他正和當地幾名官員在園內賞花的時候,一個手下慌忙來稟報,說:“報告大人,官印被盜了。”在場的所有官員無不臉色大變,為裴度擔心。可是裴度卻當作什麼事情都沒有發生一樣,依然坦然自若,還吩咐下屬準備晚宴。在吃晚宴的時候,手下又來稟報,官印找到了。
在場的官員都大為驚奇,對剛才裴度的表現除了佩服之外,更多的是不可理解。裴度對大家說:“我想盜我官印的人隻是想借我的官印一用,如果我下令追查,反而會有可能逼他作出毀壞官印的事情。
四、法家法、術、勢對增進領導力的啟示
第一,我們先來了解一下法家,以及法家所推崇的理想管理目標
法家出現在戰國前期,發展在戰國中期,到了秦朝時期最為興盛,後來伴隨著秦朝的滅亡而地位迅速下降,最後漢武帝罷黜百家獨尊儒術,法家被儒家成功地進行了改造,從此儒法合流。
法家的創始人應該是戰國初期魏國的李悝。李悝師從子夏。子夏正是孔子的嫡派弟子。李悝《法經》的頒布、實施及其理論的闡發,標誌著法家作為學派正式誕生了。前期法家除了李悝外,主要還有吳起、商鞅、申不害、慎到等人。戰國晚期,韓非子結合前期法家各流派的優點,融會貫通,成為法家學說的集大成者。
我們大致來說,前期的法家可以分為“法”、“術”、“勢”三派:
商鞅重視“法”,認為“仁義不足以治天下”,聖明的君王“不貴義而貴法,法必明,令必行”。在商鞅看來,隻有法令昭彰,刑罰嚴格,才能夠讓社會穩定,政策得以實施,達到“民安”、“國治”的目的。
申不害重視“術”,認為君主隻有將自己的意誌、情感和內心想法深深的藏在心中不讓別人知道,讓別人對自己有一種不可窺測的感覺,這樣才能洞察大臣的思想,從而加以控製。
慎到重視“勢”,“勢”也就是權勢。在慎到看來,“賢知未足以服眾,而勢位足以詘賢者”,賢人之所以屈服於那些比自己差的人,是因為“權輕”;比賢人水平低很多的人之所以服從於賢者,是因為賢者“位尊”。所以,君主隻有擁有絕對的權勢,才能治理好天下。
最後,韓非子在此三人的基礎上,分析各自的優劣,認為必須綜合采用三派的長處,才能完成統一天下的霸業。於是韓非子從務實、功利的價值觀出發,提出人性自為自利,並由此建立起了一套完整的法、術、勢的政治學說。
韓非子以道為旨,以國家的強大為目標,以法為行為的標準,以勢為運行力量,以術為操控方法,對屬下以勢馭之,以術製之,以法來決定賞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