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子
1976年,香港一家名“真功夫”的雜誌社,派遣記者訪問黃飛鴻的夫人莫桂蘭女士。而訪問的地點,正是寶芝林黃飛鴻健身學院。訪問之餘,該名記者還商請莫女士提供有關黃飛鴻先師生前的個人照片。莫桂蘭以未能藏有飛鴻的照片為憾,便借出一幀黃飛鴻第十子黃漢熙中年時的照片(1924年10月24日上午革命軍平定廣州商團叛亂時,黃飛鴻設在西關仁安街的寶芝林醫館,跟附近街道的房舍一樣,遭到戰爭炮火的波及,徹底被焚毀。館內一切財物、生活用品及個人照片資料等等,全都付之一炬。據莫桂蘭嫡傳的李燦窩師傅所引述,當眾師兄弟詢問有關黃飛鴻先師的長相麵貌時,莫桂蘭便會指著他的第十子黃漢熙俗稱“阿拾”的照片表示,“阿拾”樣貌跟父親黃飛鴻最為酷似),以作參考之用。
使人始料不及,該雜誌社不久便宣布結束營業。李燦窩師傅曾到該社要求取回莫女士所借出的照片(黃漢熙中年照)。可是該社的負責人竟斷言表示照片已遺失,李師傅雖不滿卻也無可奈何。
2001年,內地的一家紀念館成立,展示了所謂的“黃飛鴻真像”(黃漢熙中年照片)。據該館的顧問餘先生指出,真像照片是由香港某梁師傅所捐獻。這位梁師傅與上文的功夫雜誌社有舊,曾出任顧問。梁氏曾聲稱所捐贈的是黃飛鴻“唯一的珍貴遺照”雲雲。
此事為黃飛鴻的後人及傳人李燦窩師傅所知悉,為以正視聽,李師傅等人均指出該紀念館所展示的“黃飛鴻真像”,其實隻是黃飛鴻第十子黃漢熙中年時的照片而己。並出示了另一幀黃漢熙六十餘歲(老年)時的照片,作為對照,以顯示兩照片中的人均是同屬一人。
後來,紀念館的餘顧問等人先後把兩幀照片送往北京鑒證。“物證鑒定書”的結論是中年及老年兩幀照片分別為兩個不同個體所攝的麵像,於是,內地紀念館的人便作出結論:梁師傅所贈的第一幀(中年)照片,相中的人既然不是黃漢熙,就一定是黃飛鴻了。而在香港的黃飛鴻傳人卻堅持認為,兩幀照片的人像,千真萬確同屬黃漢熙一人,也許是拍攝相距二十多年,鑒證結果才出現差異。況且,即使證明了兩幀照片不是同一個人,也不能斷定第一幀照片的人就是黃飛鴻。
對這起事件,筆者雖然是一個局外人,也充滿了疑惑和關注。
在莫桂蘭生前,門人弟子既常常出於好奇,向她查詢黃飛鴻的長相麵貌,莫桂蘭也隻能指著“阿拾”(黃漢熙)的照片來表示他最酷似父親黃飛鴻。
試問:
1.丈夫的照片又不是什麼機密絕密的檔案文件,莫桂蘭倘若真的藏有“黃飛鴻真像”,難道她會吝嗇得不拿出照片來讓門人弟子瞻仰和見識嗎?
2.莫桂蘭自廣州移居香港,身為至親妻子的她都沒有丈夫黃飛鴻的照片,而外麵的人竟能擁有“黃飛鴻唯一的遺照”,在情在理,這說法是否講得通?
3.1976年之前,在香港曆屆的黃飛鴻先師寶誕中,均沒有黃飛鴻的“真像”出現。若親人弟子擁有他的“真像”,是什麼促使他們不公之於世?不擺設以供門人禮敬?
4.1976年“真功夫”雜誌社向莫女士借去照片作為參考,事後又聲稱該照片已經遺失。照片既已遺失,2001年梁師傅又何以有“黃飛鴻唯一的遺照”可捐贈?是否有人借物不還,事後又私自留存,據為己有?
5.有關當局經過物證鑒定,結論即使屬實,也隻是證明前後兩幀照片分屬兩個不同的人而已。是否便應該認定這樣的一個假設:後來的一幀照片既是黃漢熙,那麼,先前第一幀的照片必然就是黃飛鴻了。
喜歡閱讀曆史的我,非常欣賞古代那些正直不阿的史官。他們治史的態度和精神,是就是、非就非,實事求是,才可以稱得上尊重事實,向曆史負責。
今天,科學家雖然對還未知未懂的事物常常會“大膽假設”,但必然會謙虛謹慎地去“小心求證”,然後才作出結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