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史稿》卷三五九
嶽起,滿洲鑲白旗人,姓鄂濟氏,乾、嘉時期的著名清官。他初任地方官,便因前任官員貪黷而將官府房屋、器物洗刷一番,以示不與貪官同流合汙。即使當了巡撫,也仍然是“清介自矢”,官府僮仆僅數人,出入從不前呼後擁,更不用侍從騎車。調入京城後,不置邸舍,以致最終死於寺廟。身居督撫高位,死後竟沒有什麼家產。他要求屬吏極為嚴格,不許屬下魚肉百姓。他“殫心民事”,盡心盡力為百姓做了幾件實事。嘉慶皇帝讚揚他“操守清潔,在督撫中最為出眾”;《清史稿》在評語中說他在嘉慶期“清操實政為之冠”;江南百姓則稱他為——“嶽青天”。乾隆後期,清王朝逐漸衰落,吏治腐敗,貪汙成風。就在這種情況下,嶽起能夠廉潔奉公,實屬不易。
嶽起,姓鄂濟氏,滿洲鑲白旗人。乾隆三十六年考中舉人,經保舉授為筆帖式。連續提升為戶部員外郎、翰林院侍講學士、詹事府少詹事。
乾隆五十六年,升奉天府尹。前任府尹貪得無厭,嶽起到任後,將房屋、器物全部洗刷一遍,說:“不要沾染那種汙跡!”因此與奉天將軍相抵觸。過了一年,嶽起被提升為內閣學士。不久,被派出任江西布政使,盡心於民事。正遇上水災,出行查勘圩堤,落入水中而患病。皇帝下詔嘉獎他勤政,允許卸任養病。
嘉慶四年,特起用嶽起為山東布政使。不久,提升為江蘇巡撫,嶽起廉潔正直,所用僮仆僅幾人,外出時不要前後侍從的騎卒。他禁止歌姬舞女遊船賣唱,無事不許宴請賓客、演劇,蘇州奢侈的風俗為之一變。上疏陳述漕運的弊端,大致是說:“京城漕米一項積習相傳,有些人專門營私舞弊。至於米數的盈虧,米色的純雜,竟然置之不問。旗了運糧,無處不以米作為挾製,也就造成無處不以賄賂換來通融。追究其原因,沿途的刁難,在於旗丁有幫費;而旗丁能夠索取幫費,在於州縣有超過額定的征收。革除弊端應當斷絕它的根源,而嚴禁多征,這是斷絕弊端根源的根本。請命令有漕運任務的各省,列出條款逐項指明以往的弊端,嚴行禁革,使旗丁及漕運倉場,沒辦法再有奢望、抱有僥幸的心理。”皇帝下詔嘉獎他實心革除積弊。常州知府胡觀瀾勾結鹽政征瑞的仆役高柏林,向百姓派捐修江陰的廣福寺。嶽起上疏說,胡觀瀾、高柏林雖然被罷官,還不足以服民心,請求將派征的二萬餘串錢責成二人分攤賠償,用來修蘇州官塘石路、橋道。丹徒知縣黎誕登暗示當地士紳列其政績上報,要求保留官職,實際上此人並不稱職,因此,嶽起彈劾罷免了他。
五年,嶽起代理兩江總督。他彈劾了南河工程官員莊剛、劉普等侵吞公款,營私舞弊;莫沄在任職之地設店鋪,運貨到工地以屯積奇貨而獲利;幾人一起按律治罪。對揚州關超出定額的稅銀,嶽起並不納入私囊,而是全部上報送京;又核減兩省布政司耗羨中的空餘款額,將實際存留的銀數上報戶部;這兩項內容均下到戶部討論後準予實行。六年,上疏申請疏通、修築毛城鋪以下黃河河道及堤岸,上遊水城洪河、下遊蕭縣、碭山境內的攔河堰,並借公款動工,分五年攤入地畝征收償還,皇上批準了這一意見。
八年,嶽起入京朝見皇上,因病留在京城,代理禮部侍郎。正值孝淑皇後安葬於陵墓,因會奏折內措辭不妥,革職留任。不久命免去代理的禮部侍郎,隨即病故。皇帝深切地惋惜他,贈太子少保銜,按原職給予賞賜和撫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