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板橋(1693~1765年),名燮,字克柔,號板橋,江蘇興化人。他3歲喪母,是靠窮苦的奶媽費氏撫養成人的。長大後,先是以賣畫為生,後在窮朋友的幫助下開始讀書。43歲時,考中了進士,隨後擔任了山東範縣(現屬河南)知縣。
一
鄭板橋自幼便對窮苦百姓充滿感情,做官後更是處處想著窮苦人。
有一次,一家鹽店的老板抓了一個私自販鹽的小販,並把他扭送到縣衙,要求鄭板橋從重發落。鄭板橋一看,那小販蓬頭垢麵,衣衫襤褸,骨瘦如柴,知道他不得已才走上了這條路,便頓生惻隱之心,決定戲弄一下那個人可惡的鹽老板。於是,他令衙役抱來一領大蘆席,中間鑽了個孔,說是蘆枷,戴在了那小販的脖子上。又讓人取來10多張紙,貼在蘆席上麵。接著,他取過筆墨,當眾揮灑,在紙上畫了許多竹子和蘭花,還題了詩,然後,令小販帶著蘆席站在那家鹽店大門前示眾。由於鄭板橋的詩、書、畫素稱“三絕”,所以那小販一到鹽店大門口,立刻引來了無數人。大家爭著欣賞鄭板橋的畫,誰也不願離開。而那家鹽店,由於大門被人群嚴嚴堵住,自然也做不成生意。鹽老板急得團團轉,不得不返回衙門向鄭縣令苦苦哀求。鄭板橋聽罷哈哈大笑,遂讓衙役將小販放走了。
此後不久,鄭板橋聽說有位財主嫌自己未成親的女婿窮,到處托人想退婚。而她的女兒、女婿卻自幼青梅竹馬,至今仍深深相愛著。於是,他派人對那財主說,自己想收他的女兒為“義女”。那財主巴不得能與縣令攀親戚,連忙答應下來。待“義女”到縣衙拜見“義父”那一天,鄭板橋提前將窮女婿藏在衙門裏。“義女”一到,即把窮女婿叫了出來,並拿自己的錢給他們成了親,然後讓他們一同坐著車子回家了。那財主聽說後,氣得脖子上的青筋往外跳,卻又說不出任何話。
還有一次,幾個村民將一對青年男女扭送到縣衙。鄭板橋一審問,才知道他們是和尚和尼姑,因為私下相愛而被視為傷風敗俗。鄭板橋仔細了解後,進一步得知這二人都出身於貧苦人家,因受不了地主老財的欺壓淩辱,才不得不遁入佛門。基於同樣的遭遇、相仿的年齡和共同的追求目標,相識後漸漸相愛,並產生了深厚的真摯感情。於是,鄭板橋當即拍板,令其還俗,還給了他們十兩紋銀,讓他們配為夫妻,去成家立業。隨後,又風趣地賦詩相贈:“是誰勾起風流案?記取當堂鄭板橋。”此事不脛而走,一時傳為美談。
二
鄭板橋反對奢華,主張儉樸。平時,他每次察看民情,從來不坐轎,不騎馬。隻是身穿便服,腳踏草鞋,在田間地頭與百姓們促膝暢談。即便夜間外出查巡,也僅派一個人提著燈籠引路,決不許打著“回避”、“肅靜”的牌子鳴鑼開道。
然而,他的這些做法卻與當時的官場風氣格格不入。所以,很快便有人指責他“於州縣席,實不相宜”。他聽後隻是淡然一笑,依舊我行我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