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廷玉(1672~1755年),字衡臣,號研齋,安徽桐城人,大學士張英之子。他於康熙三十九年(1700年)中進士,選翰林院庶吉士。此後,曆任刑部左侍郎、吏部左侍郎、禮部尚書、戶部尚書。雍正初年,晉升為大學士,接著又兼任軍機大臣,一直到乾隆十四年(1749年)致仕為止。前後任官50年,堪稱“三朝元老”。
一
康熙皇帝晚年時,官場內部爾虞我詐,許多人都在利用手中之權營私舞弊,胡作非為。而吏部為六部之首,掌管全國官吏的任免、考核和升降,權力極大,在此為官者更是索賄受賄成風。張廷玉擔任吏部左侍郎後,首先表示要“絕苞苴,杜請托”,自己以身作則,同時也嚴格要求屬吏。
當時,吏部有位書吏張某,憑借朝中有人,在寫內外官的考核評語和升遷意見時,從不實事求是,而全憑個人好惡。有關資料還就此記載道:“中外官屢受其毒,人呼‘張老虎’”。對“張老虎”的卑劣行徑,許多人都敢怒而不敢言。為整頓吏風,張廷玉剛上任便決定從“張老虎”這兒人手。不久,他抓住了“張老虎”的把柄,決定從嚴懲處。消息傳出後,“張老虎”在朝廷內的後台紛紛出動,有的親自找張廷玉說情,有的派人向張廷玉施壓。麵對錯綜複雜的關係網,不少好心人也都勸告張廷玉手下留情,網開一麵。而張廷玉卻毫不動搖,依舊軟硬不吃,並最終使“張老虎”伏了法。
張廷玉的殺一儆百,立刻產生了明顯效果:過去橫行霸道的大小官吏無不夾起尾巴,再也不敢明目張膽地欺上壓下了。一些正直之人都對張廷玉由衷地敬佩,並稱他為“伏虎侍郎”。
二
盡管張廷玉降伏了“張老虎”,震懾了不少人,但吏部長期滯留下的腐敗惡習並未根除。那些“黠吏”們一有機會,仍以各種手段敲詐地方官員。
有一次,張廷玉正在衙內辦理部務,某司郎中拿來了一份外省送來的公文,對他說:據書吏反映,該文將“元氏縣”誤寫成了“先民縣”,按照公文缺席的規定,應當駁回原省,並嚴肅追究來文部門贖職責任。張廷玉接過那份公文一看,笑了笑,隨手退給了那位司郎,讓他再仔細看看。那司郎翻來覆去看了好一陣子,並沒有看出什麼其他問題。張廷玉遂指著“先民”二字說:“若‘先民’寫‘元氏’,則外省之誤;今‘元氏’作‘先民’,乃書吏略添筆畫,為需索計耳”。說罷,立刻傳書吏上堂。
事實同張廷玉所分析的完全一樣;那書吏原是位貪贓枉法之徒,他見外省來送公文的人沒向他送禮,遂忌恨在心,便偷偷地在原文上將“元氏”改成了“先民”,並反咬一口。所以,當張廷玉嚴厲訊問他時,他不得不從實招來。勿庸贅言,張廷玉也隨即給了他應有的懲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