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時杭州南、北兩地的關稅,按照慣例是由浙江巡撫監收的,這就是一個難得的“肥缺”,如果要從中漁利十分方便,朱軾卻以為關口眾多,查收不易,上書皇帝要求委員兼理。康熙最終還是覺得由朱軾來主持最為可靠,因此雖然最終由杭州捕盜同知監收,還是由巡撫朱軾統轄。朱軾也確實不負眾望,他秉公辦事,不徇私情,巡鹽禦史哈爾金向商人索賄,朱軾知道後立即上疏檢舉,並且依法懲治貪官,沒有半點“官官相護”的味道。
康熙五十九年,朱軾因政績卓著,得到康熙皇帝的首肯,升任都察院長官,左都禦史。
在康熙六十年,當時陝西、山西發生嚴重的旱災,最嚴重的臨汾從康熙五十九年三月到康熙六十年六月,連續十五個月天上沒有下一滴雨,兩年顆粒無收,赤地千裏,饑莩載道,草根樹皮都吃光了。康熙打算讓朱軾去賑災,這時正趕上朱軾的父親去世,朱軾是一個有名的孝子,他請求回家守孝,然而康熙竟然沒有允許,命他“在任守製”。朱軾慈父去世,萬分悲痛,而且不能盡孝治喪,內心的痛苦不可言說,但是君命難違,隻得前往山西賑災。或許康熙認為朱軾是最讓他放心的,也是最能辦好這件事的人選,他沒有顧及朱軾的請求,直接把他派到山西去解決這一棘手的問題,這在當時還引起了忠孝如何兩全的爭論。其年五月,康熙發帑金五十萬賑山西、陝西,命朱軾、與光祿寺卿盧詢分頭到山西、陝西賑災。朱軾到達山西以後,立即著手組織賑災,他號召獎勵富人、商人出資糴米救濟災民。他停收米船課稅,以利糧食流通;責任地方官設廠醫治患病災民,還在賑災放糧的同時組織災民勞力整治漕河水道。有一些喪盡天良的貪官,給災民的粥有的竟然像水一樣稀,並且虛報賑災用糧,在民不聊生的災年還借機貪汙。
朱軾知道之後查處虧空,嚴厲懲辦貪官。作為傑出的政治家,朱軾的眼光並不僅僅局限於救災,他還想到了以後防災。他上疏康熙,建議山西建立社倉以備荒歉;並大興水利,引泉灌田。修建社倉,開始於康熙十八年。
戶部準許鄉村立社倉,市鎮立義倉,由村民選舉出本鄉之人管理,每年把新糧收進倉裏,換出舊糧。春天時借貸給貧苦無食的鄉民,秋收的時候再償還,每石取息一鬥,每年年底的時候由州縣將數目呈詳上司報部。康熙看了朱軾的上奏,說:“從前李光地以社倉具奏,朕諭言易行難。行之數年,果無成效。張伯行亦奏稱社倉之益,朕令伊暫行永平地方,其有效與否,至今未奏。凡建設社倉,務須選擇地方敦實之人董率其事。此人並非官吏,借出之米,還補時遣何人催納?即豐收之年,尚難還補,何況歉歲?其初將眾人米轂扣出收貯,無人看守,及米石缺空,勢必令司其事者賠償,是空將眾人之米棄於無用,而司事者無故為人破產賠償也。社倉之法,僅可小邑鄉村,若由官吏施行,於民無益。今朱軾複以此為請,即令伊久住山西,鼓勵試行。”康熙認為社倉想法雖然不錯,但是實行起來卻適得其反,朱軾是有些不識時務。但是應當指出,在發生嚴重旱災的山西地區,建立社倉對安撫災民,恢複生產有很大的積極意義。
事實證明朱軾的種種措施有效地控製了災情,使得山西人民受益。在救災過程中,朱軾還有意地發掘、鍛煉人才。朱軾發現李衛才能超群,操守清廉,便推薦他任直隸巡道。後來李衛在雍正朝得到了重用,成了國家的棟梁之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