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十三、知識產權服務體係(1 / 3)

知識產權服務體係主要是指提供各類知識產權的“獲權—用權—維權”相關服務及衍生服務,促進智力成果權利化、商用化、產業化的新型服務體係。

知識產權服務業具體範圍包括對專利、商標、版權、軟件、集成電路布圖設計等的代理、轉讓、登記、複審、鑒定、無效、評估、認證、谘詢及檢索等活動。

(一)代理服務

1.專利代理

專利代理是指專利代理機構接受當事人的委托,指定專利代理人,以當事人的名義,在委托權限內,為當事人辦理專利申請、專利訴訟等專利事務,對當事人直接產生權利義務的法律行為。

(1)專利代理人:專利代理人是指從事專利代理職業的專業人員。從業人員須經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代理人考核委員會考核,獲得“專利代理人資格”證書,並有“專利代理人工作證”,在一個專利代理機構內從事工作,辦理專利代理業務的專業人員。

專利申請允許申請人自行辦理手續。但由於申請專利是一項法律性和技術性很強的工作,撰寫專利申請文件有很大的學問和技巧,文件質量直接關係到能否授權以及受保護程度;此外,專利申請和審查程序複雜,不易掌握。因此,申請人往往需要委托專利代理人辦理專利申請事務,以取得最佳的效果。我國專利申請的70%左右是通過代理完成的,向國外申請則為100%。

(2)專利代理質量:選擇優秀的代理機構對於技術的專利化保護尤為重要。優秀的代理機構至少可以為申請人提供以下幫助:第一,使權利要求保護範圍更為合理,可有效提升專利的價值;第二,提高專利申請的授權可能性,最大程度地保障申請人的權益;第三,降低申請人的人力與物力成本。

目前國內專利文件質量不高是一種較為普遍的現象。2012年全國專利申請量超過200萬件,但全國有資質的專利代理人隻有8000多人。平均每位專利代理人一年要代理專利250項,也就是說每天要寫一項。而在美歐等頂尖專利代理機構,每位代理人一年代理的專利隻有6項,投入精力不足必然導致專利質量不高。一份低質量的專利文件會給競爭對手可乘之機。因此,申請人在選擇優秀代理機構、優秀代理人的基礎上,加強與代理人的充分溝通與交流顯得更為必要。

專利代理行業組織每年對代理機構、代理人進行評價,評出二星、一星代理機構和代理人,供專利申請人參考。

(3)專利代理人區域分布:知識產權服務業在我國呈現出較強的聚集發展態勢,各地區專利代理人分布的差異性較為明顯。截至2013年10月,我國專利代理機構數量最多的地區為北京地區,數量高達266家,占據全國專利代理機構總數的1/4之多;其次是廣東地區的120家;上海地區以84家位居第三。北京執業專利代理人占全國的四成,北上廣地區專利代理人占全國的50%,擔負著全國80%~90%的專利申請業務量。與人員地域分布的差異性相伴的是服務水平的差別,使得一些申請人往往針對專利事務的普通業務與高端業務分別選擇不同地區的代理機構。

2.商標代理

申請商標注冊或者辦理其他商標事宜,可以自行辦理,也可以委托依法設立的商標代理機構辦理。外國人或者外國企業在中國申請商標注冊和辦理其他商標事宜的,應當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

1990年我國開始推行商標代理製度。2013年律師事務所及其律師獲準進入商標代理行業,律師的法律素養有利於商標代理市場的規範以及為申請人提供全麵係統的知識產權法律服務。

(二)資產評估

資產評估是指由評估機構根據資產交換或流通的某一市場經濟活動需要,遵循公允的原則和標準,依法定程序,運用科學方法,對某資產某一時點的價格進行估算。

知識產權的價值由市場決定,知識產權價值評估的結論必須建立在相關市場情況的分析和預測基礎上。

1.相關規定

中國第一部資產評估準則《資產評估準則———無形資產》,於2001年9月1日起施行。2006年財政部、國家知識產權局發布《關於加強知識產權資產評估管理工作若幹問題的通知》;2009年7月1日《專利資產評估指導意見》施行;2011年7月1日《著作權資產評估指導意見》施行;2012年7月1日《商標資產評估指導意見》施行。

2.評估方法

目前,對知識產權價值進行評估基本沿用了有形資產評估方法,即收益法、市場法和成本法。但知識產權的價值依靠未來,與創造開發知識成果所付出的成本沒有必然關係,而是取決於對其使用而產生的收益。因此,對知識產權進行評估應以采用收益法為主,在適當的條件下也可以采用市場法,而成本法可以作為輔助和參考(。1)收益法:即將評估對象的預期收益適當的折現,從而確定資產價值的一種方法。由於專利一般能帶來超額收益或壟斷收益,故評估專利價值乃至無形資產常用這種方法。使用該方法需要重點考慮三個要素:未來預期收益、折現率或資本化率、未來收益期限(。2)市場法:是根據市場上近期相似資產的交易價格進行對照比較,並考慮一些差異因素,從而確定資產價值的方法。由於不同專利技術間的技術特征的微小變化都可能導致所產生的經濟效益有巨大的差異,因而使得市場上很難找到參照物,也難獲得相似資產的交易數據。因此,使用此法的前提條件是當前技術市場必須發育完善、規範;必須有自願和公平交易下發生的可比專利交易參照物,且其技術參數等可收集。當企業破產進行資產拍賣時,一般以低於其市場價值的價格評估作價。

(3)成本法:是以重新購置或創建類似資產所需的成本減去資產的貶值和損耗來確定資產價值的方法。由於專利的價值取決於它給企業帶來的預期利益,而不是研發成本,因此用成本法評估的專利權價值往往偏低,一般不用該法。但有時可用此法計算專利的最低價或成本價。在以成本攤銷為評估目的時,有時也用此法評估。

上述各種評估方法各有長短。收益法對於正確估計各種風險,確定還原利率和收益期常常存在著一定的不確定性,同時,它不考慮開發成本;市場法必須以完善規範的技術市場和具有可比參照物為前提,應用局限性很大;成本法缺少影響市場及經濟效益的諸因素,當開發成本很高,技術又不能應用時,其評估值隻能為零,與成本無關。因此,某一種方法均不能適用於各種情況,方法不同,得出的價值也不同,因此必須針對交易及專利實際情況,科學選用。有時也用幾種方法同時評估,再將評估結果進行比較,以進一步鑒別和確認用某種方法評估的合理性。

3.專利評估

專利評估是指為了滿足有專利交換或流通的某一市場經濟活動需要而由專門評估機構評估該專利價值的貨幣現值的活動。

專利評估的政策依據是《資產評估準則———無形資產》和《專利資產評估指導意見》等專利評估工作規範。

(1)影響專利評估價值的因素:

———與形成專利的成本有關:包括發明創造的開發成本、法律保護成本和推廣成本等。但專利價值高的,成本不一定高,專利的價值與成本不一定呈正比或直接對應關係。

———與專利適用性和通用性程度有關:專利通用性越強,適用程度越高,市場需求越大,獲利能力越強,專利價值就越高。

———與專利的尚可收益期或專利市場壽命期有關:發明、實用新型或外觀設計三種專利保護期限有所不同,專利保護期越長,專利尚可收益期就越長,專利價值也就越高。一般來講,技術的創新梯度越大,專利技術越先進,其替代技術和換代技術出現的周期越長,尚可收益期就越長。

專利的尚可收益期可能是專利保護期、專利的剩餘保護期或合同的約定期。產品的市場壽命期可能長於、等於或短於專利的剩餘保護期。

特別要注意專利技術領域與市場壽命的關係,一般醫藥領域的專利特別是醫藥產品專利市場壽命較長,電子領域專利一般市場壽命較短,可以統計各個技術領域專利的平均市場壽命作為參考。

———與專利在產品中的附加值大小或技術貢獻率高低有關:一般來說,技術的創新程度越強,技術附加值越大,技術貢獻率越高,專利未來收益就越高,專利價值就應越高。

———與專利的保護內容和保護範圍以及權利的穩定性有關:專利保護範圍越大,保護水平越高,專利權越穩定,競爭對手越少,市場壟斷性就越強,未來收益越高,專利價值就越高。

專利權的保護範圍越大,其被規避的可能性就越小,被侵權的可能性就越大,專利權人可能獲得的利益就越多;權利要求限定得越具體,就越容易獲得授權,但是這種專利權很容易被規避,因此,其經濟價值越小。

發明專利的有效性以及穩定性優於另外兩種專利,對於實用新型或外觀設計專利,可申請國家知識產權局出具專利權評價報告,有利於了解其權利的穩定性;有些專利權可能處於無效行政程序或其後續法律程序中,對這些程序中的權利穩定性需要密切關注。

———與專利的權利歸屬有關:通過查詢專利登記簿,可以詳細了解專利權目前的歸屬、專利權人可否獨立行使專利權,尤其要關注法院是否已采取了財產保全等強製措施。

即使在專利權的歸屬上沒有疑義,也需要考慮該專利是原創專利還是依存專利。如果是後者,則要考慮依存專利所依存的原始專利的剩餘保護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