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十、會展知識產權保護(2 / 3)

6.“許諾銷售”侵權產品

展會期間展示的商品涉嫌專利侵權時,出現“許諾銷售”的現象比較多,即該涉嫌違規使用他人專利的產品在展出期間還未出售,但已經簽訂了協議。

(三)德國會展的特色製度

德國作為世界上當之無愧的會展王國,其會展業至少已有100多年的曆史。德國會展業是處於領先地位的服務行業之一,每年舉辦150場國際博覽會,包括全球各行業中三分之二代表時代潮流的頂級展會,如漢諾威國際工業博覽會,法蘭克福國際書展、消費品展、國際汽車展,科隆國際家具展、攝影器材展、體育及園藝展、國際食品展、國際自行車展,杜塞爾多夫國際時裝展、投資理財商品展、國際印刷工業展、國際鞋展,慕尼黑國際手工業博覽會、國際建築機械展、國際體育用品展,柏林國際旅遊博覽會、綠色食品周(農業及園藝)博覽會、廣播電視展、海外進口展、航空和航天博覽會、國際娛樂電子產品和家用電器博覽會等,主要體現德國發達工業的特色主題。全球十大工業展會城市中有6個在德國,德國許多城市都是因其博覽會而蜚聲海內外,如漢諾威、科隆、杜塞爾多夫、斯圖加特、漢堡、紐倫堡和萊比錫等城市。

另外,德國在國外舉辦的博覽會每年達200餘場,其中60%是在亞洲,主要是在中國、印度等國舉辦,其餘則是在北美、南美、東歐和俄羅斯舉辦。德國以在新興市場經濟體的拓展為重點,在國外至少建立了400多個會展辦事處。僅杜塞爾多夫一家會展公司,就在108個國家和地區設立了66個辦事機構,並建立了13家子公司或合資公司。

德國會展業的發達,吸引著越來越多實施“走出去”戰略的中國企業。然而,對於尚不熟悉國際知識產權規則的參展企業而言,近年來在重要國際展會上連連遭遇始料未及的尷尬和危機。例如在世界聞名的德國漢諾威消費電子展上,由德國漢諾威檢察院、警察局以及海關三方聯合對涉嫌侵權產品進行查抄,涉及的51家公司中,有39家來自中國。

應對危機最有效的辦法是充分了解德國會展知識產權管理製度,學會運用會展知識產權規則進行自我保護。

1.警告函(WarningLeter)製度

其主要內容包括:

(1)知識產權權利人根據反不正當競爭法,向侵權人發出警告函(往往附上“保證停止侵權書”)。

(2)參展商接受警告函,並簽署無條件、不可撤銷的“保證停止侵權書”。侵權人後續違反警告函,權利人可進一步采取司法措施(3)參展商認為自己並未侵權時,可提出反警告;如警告函無理且給參展商帶來損失,發出警告函的一方可能會因非法幹涉他人商業經營而承擔賠償責任。

2.初步禁令製度

或稱“中間禁令”“臨時禁令”製度。知識產權權利人認定正在舉辦或即將開始舉辦的展覽會上存在侵犯其知識產權的情形,希望及時製止侵權行為,可申請初步禁令。

初步禁令的申請條件是申請人在德國(歐盟)具有合法的知識產權。

3.證據保全製度

知識產權權利人發現展覽會上存在可能侵犯其知識產權的情形,但又不能確定是否存在侵權,可以請求法院出具調查令,進行證據保全,以防日後收集證據困難且成本高昂。法院開具調查令後由專家進行調查。專家有權對涉嫌展品進行拍照、記錄並對被訴人進行詢問,還可以進行實物檢驗。

4.海關保護製度

根據這一製度,權利人一般應在展覽會開幕前申請海關保護。海關不僅在邊境采取行動,還在德國境內(特別是針對展品和暫時入境物品)采取相關措施。

(四)會展知識產權危機防範與應對

會展知識產權保護有“外在公開”以及“時間緊迫”這樣兩個特點。展覽會知識產權保護的訴求主要是“快速”“便捷”“經濟”三個方麵,在證據收集與保全、侵權認定、臨時措施、侵權救濟等環節上與其他權利保護製度存在著顯著區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