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十、會展知識產權保護(1 / 3)

會展是展覽會與博覽會的總稱,是展示新產品、加強技術交流與促進貿易洽談的平台,是一種投入少、社會效益高、無汙染、零排放的綠色產業。

近年來,中國“會展經濟”逐步形成,並以每年20%以上的速度遞增。中國展覽項目數僅次於美國居全球第二,展覽場館數量居世界第三,年度各類會展規模也屢創新高。

在全球各類會展中,對中國企業而言,具有較大影響力的國際性展會品牌有:每年舉辦兩屆的中國進出口商品交易會(廣交會),每年舉辦一屆的德國漢諾威工業博覽會,每年舉辦一屆的俄羅斯莫斯科國際五金工具展覽會,以及近年來我國第一個專門為國際技術貿易設立的展會———中國(上海)國際技術進出口交易會(上交會)。與繁榮的會展經濟相伴的是會展知識產權問題也日漸突出,特別是高端的會展,無論是主辦方,還是參展商,都對會展知識產權保護水平抱有更高的要求和期待。

(一)會展知識產權保護範圍

會展知識產權包括展會本身的知識產權和展品知識產權。

1.展會本身的知識產權

展會本身的知識產權包括展會的設計理念、展台搭建設計、展會的LOGO及名稱等。

2.展品知識產權

展品知識產權包括展品的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等,具體包括以下內容:

(1)專利權:涉及產品、技術和方法。

(2)商標權:如商品和服務標誌。

(3)著作權與鄰接權:涉及展台或展板設計、宣傳資料、產品說明書、網站設計、網頁內容、展會期間的娛樂演出、背景音樂等(。4)商業秘密:如祖傳工藝、秘製配方等。

(5)植物新品種權:涉及參展植物產品。

(二)會展知識產權保護存在的問題

長期以來,會展知識產權侵權問題一直是展會的“雷區”,參展商最擔心的問題是自己的研究成果被他人模仿,反過來以低價位搶走自己的客戶。而更難以應對的是國內企業花費巨額資金參加國際展會,卻經常被阻擋在展會之外,或者被強製撤展,甚至發生過參展人員遭受逮捕的事件。出現這些問題的原因在於:

1.不了解相關知識和法律程序

參展企業沒有在參展國進行知識產權注冊,在產權糾紛發生時,一些外商僅憑口述或沒有法律約束力的文件對參展企業進行指控、索要賠償、封存參展展品,其所依據的法律文件基本上是當地法院根據起訴方單方麵的陳述所簽發的臨時禁令。麵對指控,參展企業不能講清楚自己是否侵權,沒有能力進行辯護,不清楚該禁令的作用和應對方法,找不到相應的辦法回擊,展品隻好讓人拿走或撤下展台停展,也沒有時間在4~5天的展期中通過法律手段撤消指控,影響了參展效果和聲譽。

2.忽視對展會用宣傳材料的審核

近年來,我國企業在參加國際展覽會上碰到許多宣傳材料的侵權糾紛,其中包括產品圖片,也包括從網絡和其他企業宣傳材料中下載或翻印的宣傳圖片;部分企業在參展時使用了集團公司的介紹手冊,內容包括了不是本次參展產品的圖片,這些均有可能遭到指控。

3.參展產品包裝引起爭議

許多企業在參展時往往忽略了參展展品包裝盒或參展道具也會引起侵權糾紛這一事實。這些產品並不是參展展品,僅僅是用來包裝所展出的展品或布置展位時使用的掛鉤或固定材料等。

4.不願主動及時應對控告

我國企業在遇到外商侵權控告時,往往不願意主動配合和及時應對,結果使毫無根據的指控成為事實。此外,由於對展出國的法律和規定不清楚,加之受打官司的費用和時間限製,在展覽結束後,被控企業不能很好地按照必要的法律程序解決展會期間的糾紛,這樣就會造成下次參展的障礙。

5.產品商標權使用違規

有些中外合資企業展出的展品是外商品牌,這些品牌的使用是有一定的時間和地區限製的。由於兩個不同的使用商標企業在第三國所享有的權利不同,在參展時也容易發生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