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1年由一些股票經紀人在上海組建了“上海眾業公所”,這是我國曆史上第一家專營股票的證券交易所。此後上海的證券市場連綿發展,曾經多次出現狂熱的股票投機行情,在1945年4月到7月的一輪高潮中,有的股票價格同年初相比,甚至達到4000倍的驚人程度。中國人的細胞中並不缺少證券基因。然而現代社會主義中國的證券市場,如果說始於1950年的“人民勝利折實公債”和1954年的“國家經濟建設公債”(倆項合計為新幣34.78億元)的發行,那麼,在中斷約30年後,從1981年國家再次發行48億元國庫券開始,才真正迅速成長起來。
本章將從證券投資的角度對發展迅速但尚欠成熟的我國證券市場,包括現狀及運作機製作一概述。
2·1中國證券市場的基本構架
交易場所
我國證券市場體係可分為三大部分。
(一)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
這是兩家全國性的證券集中交易市場。兩交易所均於1990年12月開始運轉,並具有相同的性質、結構和職能:
交易所是不以贏利為目的的、實行自律性管理的會員製事業法人。會員大會為最高權力機構,下設理事會作為常設機構,並實行理事會領導下的總經理負責製。其宗旨是提供便捷的交易條件,形成連續、高效、公開、公平、公正的市場環境,保護投資者利益。
其主要職能是提供證券集中交易的場所和設施,製定證券交易所的業務規則,組織管理上市證券,對會員及上市公司進行日常監管,提供證券市場的行情及其他信息服務等。
兩交易所證券買賣的委托、撮合、清算、交收都全麵實現了電腦化、無紙化,並建立了專用的空中衛星和地麵光纖數據傳輸通訊網絡,其無論技術水平或運作效率都已跨入世界先進水平。
滬、深兩證交所現有會員總數分別約430家和330家(會員數有所減少,原因是“銀證分業”導致部分會員注銷會籍),共連接著分布在全國300多個大中城市中的約2000家證券營業部。截止到1999年4月底,兩證交所投資者開戶總數3981.73萬戶,其中機構投資者開戶數15.98萬戶、個人投資者開戶數3965.76萬戶;上市公司總數878家,其中A股771家、B股107家;A股發行總額2337.95億元,其中流通股本滬深兩市分別為330.72億元和316.70億元;股票市價總值19676.26億元,其中流通市值5872.30億元;上市品種包括股票、基金、認股權證、各種債券、債券期貨(現暫停交易)及債券回購等。
滬深兩地證交所是我國證券市場的主體部分,也是我國資本市場的重要組成部分。滬深兩地證交所集中了我國上市股票的絕大多數,但與發達股市比較,其無論絕對規模還是相對規模都還十分有限。
(二)場外交易市場
證券場外交易市場無論從曆史沿革還是從我國現行發展實際看,都早於證券集中交易市場的形成。集中交易的特征是以集中競價的方式使買賣雙方成交,即市場中任何一個買方都將麵對所有的賣方,反之亦然,因而又被稱為拍賣型市場;而場外交易的特征則在於交易的個別性質,即買賣雙方一對一或一對多談判式成交。
我國場外交易市場現有三大類。
1、櫃台交易
這是原始形式的場外交易市場。其分布在各處金融、證券營業機構內,個別、分散、小規模地完成證券買賣。櫃台交易分代理交易和自營交易。據統計,我國這種櫃台交易場所已逾700個,其經營品種以國債和公司債券為主。
2、交易所場外交易
上市公司的大宗股票交易,未流通股票及其股權證的交易和未上市公司的股權轉讓等在滬深證交所及各地證交中心場外,通過其登記結算係統可進行協議轉讓。例如上海證券中央登記結算公司曾定時專場辦理法人股協議轉讓的有關手續,轉讓雙方則事先須開設股票帳戶並完成股票存管的手續,並須按股票交易的標準交納手續費、過戶費及印花稅。
3、STAQ係統和NET係統
STAQ係統(證券交易自動報價係統)和NET係統(全國電子交易係統)是我國的兩家全國性的法人股交易市場。STAQ於1992年下半年由中國證券市場研究設計中心創辦。NET隸屬中國證券交易係統有限公司(“中證交”),於1993年6月開業。兩係統現共有15隻法人股掛牌流通,各有80多家券商入網交易,係統交易網覆蓋全國各地。此外,還有一些區域性STAQ,如淄博STAQ,也可歸屬到本類市場。
STAQ和NET組建的目標模式相當於美國的那斯達克係統(NASDAQ,全美證券商自動報價係統)。那斯達克是於1971年創建的全球第一家電子化證券市場報價係統,也是一種新型的場外交易市場,其特點是:
(1)沒有一個單一的交易場所,實際上是一個無形市場。
(2)相互競爭的莊家(做市商)製度,即在那斯達克上市的任何一家公司,都必須有幾家相互競爭的證券商(係統每種證券平均約有十一位莊家)來主持該公司的股票在市場上的交易。莊家通過稱為“工作台”的電子終端網自行買賣證券,並通過相互主動競爭的方式來贏得投資人的指令。每位市場主持者必須報出有效的接盤價(願意買入的價格)和發盤價(願意賣出的價格),並且隨時準備按各自在那斯達克係統上公布的價格進行交易。這就是所謂“統一報價、分散成交、集中清算”的交易方式。
(3)電子化的交易係統和電子化的監督係統,保證係統的高效,公正和安全。
我國的NET是在滬、深兩個交易所還具有很濃厚的地方色彩的情況下,作為一個全國性的、無場化的交易係統被提出的,後因政策發生變化,使NET上市股票隻限於法人股。STAQ則一開始就是作為公股流通試點而被推出的,該係統在我國首開做市商製度(莊家製度),並進行了艱難的實踐,但因響應券商過少而未能形成氣候。
受當時即將出台的《公司法》的影響,法人股不再被列為獨立的流通品種,1993年6月法人股市新股停止上市。兩個法人股市陷入停滯和極度低迷狀態。但是,中國最早試行的現代場外電子交易係統的光明前途是不會因此而消失的。
(三)區域性證券交易中心
在我國“八五計劃”期間,一批區域性證券交易中心相繼形成和發展起來。區域性證券交易中心是一種地方性的證券集中交易市場,實際上就是地方性的證券交易所。分布在遼寧、天津、湖北、廣東、海南、四川、山東、浙江、湖南等地的證券交易中心為各地區域性證券市場的發展作出了積極的貢獻,其中一些證交中心還形成了自己的特色與優勢。沈陽證券交易中心在全國率先建立了投資基金交易市場,並成為全國最大、最活躍的基金市場之一;武漢證券交易中心是我國最重要的債券市場之一;天津證券交易中心的國債回購1994年全年交易額達734億元;而與深、滬證券市場實施高質量的雙向聯網交易則是南方證交中心業務發展的一大特色。
登記清算體係
上市證券的登記、托管(即存管,無紙化發行的證券其托管與登記是同步完成的)證券交易後的清算,過戶等,是證券交易過程中必不可少的基本環節。我國有一個由50多家證券登記公司構成的遍布全國的登記清算網絡,它形成我國證券市場運作的堅實基礎。
不同的市場,其登記清算體係也可能不同。我國滬、深兩大證券市場在經過多次變革後,其清算係統分別都選擇了國際30人小組模式(G30模式),但兩大市場的登記存管方式則有很大區別。
(一)中央清算係統
1993年4月9日,上海證交所全資控股的“上海證券中央登記結算公司”投入營運,該公司按G30標準,完全實行中央清算製度,中央清算係統首先運用於上海B股市場,其後又納入A股市場。1994年9月12日,深圳證券市場股票中央結算係統在IBM中型機AS/400上正式投入使用。
中央清算係統是在因1987年全球股災而組建的G30小組的建議的基礎上形成的,其主要內容是:
1、帳麵交收。在證券以實物形式存在的情況下,實行非流動證券製度,所有成交證券都通過電腦進行帳麵劃撥交收。
2、合約變更。即買方與賣方之間的成交合約將解除,取而代之的是兩份新的合約,一份是賣方給中央清算係統的賣出證券的合約,另一份是買方從中央清算係統買入證券的合約。於是,買賣方之間的交易變成了買(賣)方與中央結算公司的交易,中央結算公司處於中間位置,成為所有買方的賣方和所有賣方的買方,並因此承擔了交收風險。
3、持續淨額清算。中央結算公司以總對手身份參與交收,這就能夠將每一結算會員(即證券商)交收的每一種證券(例如每一種股票)集中於一個待交付的淨額(即該種證券所有買進額與所有賣出額相減後的淨額),並將其所有的證券集中於一個現金淨額,對任何本期未交收的淨額將結轉並與下一日的交收淨額相抵銷。
顯然,中央清算製度在交收安全、交收效率和清算成本等方麵都有極大的優勢。
(二)登記托管方式
上海與深圳兩大證券市場在證券登記托管方式上差別很大。
1.深圳方式
深圳證券市場登記體係是分布式的,即結算公司(深圳證券結算有限公司)負責結算會員(證券經營機構)帳戶的保管與處理,結算會員與存管會員(各地證券登記機構)共同管理投資人的證券明細帳戶。但深圳證券結算公司仍保持業務控製中心地位,各種股票、債券等無論在何地辦理托管手續,隻有經過深圳證券登記公司存管部的核對與記帳後才能流通。該記帳係統還具有監控交易過程的作用,一旦有未經核對與記帳的股份賣出,當日清算前電腦係統會發現賣空。
地方登記公司則是本地投資人持有證券的集中存管機構。在實物股票的情況下,本地投資人(已在本地登記公司開戶)通過托管商(本地各證券經營機構)將持有的實物股票委托本地證券登記公司集中存管,托管證券商同時保留投資人的明細帳戶,並成為投資人賣出股票的唯一路徑。股票的無紙化,使股票實際存管問題不複存在,股票的登記存管也就具有了雙重存在形式,一方麵集中在地方證券公司統一監管,另一方麵又分散在某一家托管券商處,以資實際操作。投資人可隨時在其開戶證券營業機構或本地登記機構查詢自己的持股情況。
由於深市投資人的證券被固定托管在一證券商處,當其要進行非賣出性轉移時,就存在轉托管問題。深圳證券結算有限公司於1995年底推出一種新型的轉托管方式(該轉托管方式的早期構想見《中國證券報》1994年3月2日陳學榮、胡春風文),即登記公司利用深證所交易係統實行轉托管T+1到帳,投資人隻要在托管證券商處申報轉托管,由券商通過報盤係統經由深證所傳送到深圳登記公司,第二個營業日轉托管股票即可賣出,從而實現了轉托管的安全、簡便和快速的目標。
2.上海方式
上海證券市場實行中央集中登記托管模式,即所有投資人的明細帳戶、證券權益均登記托管在上海證券中央登記結算公司的運作係統中。中央集中登記模式的特點是:
(1)交收效率高。由於證券權益的轉移隻在中央係統內部進行,因而減少了交收環節,縮短了交收時間。
(2)不存在轉托管問題,入市交易十分方便。證券商名下沒有托管證券,投資者憑上海證交所股票帳戶卡和身份證可在全國任何一家會員券商處賣出或買入證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