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1章 銀白:執子之手(1)(1 / 3)

1955年的一個深秋的黃昏,張愛玲乘上“克利夫蘭總統號”離港赴美。送別她的隻有宋淇夫婦。她的心情與上次離港時是截然不同的。那時候,她正年輕,對未來生活充滿了美好的憧憬。回去的又將是她所熟悉的上海。而這一次,愛玲是以“難民”的身份遠走異國他鄉。新大陸,陌生的環境,沒有親人,前途未卜。“黯然銷魂者,唯別而已矣。”去國千萬裏,何日是歸期?!

淒冷的秋風,吹起了愛玲深黑色旗袍外的深黑色的長絲巾。她強忍著淚水,與宋淇夫妻揮手互道:“再見!珍重!”彼時情境,正如中國古詩中所謂“潯陽江頭夜送客,楓葉荻花秋瑟瑟”。望著越來越遠的維多利亞海灣,望著越來越遠的故國,愛玲的心頭不禁一片黯然。小小客艙啊,“載不動,許多愁”!船到日本,她在給宋淇夫婦的六頁長信中寫道:“別後我一路哭回房中,和上次離開香港的快樂剛巧相反,現在寫到這裏也還是眼淚汪汪起來。”作為愛玲好友的宋淇夫婦讀罷此信,感念故人天涯,也不禁傷懷。愛玲在信中還說,她之所以要趕緊寫信,告訴旅途中的一切,是因為“有許多小事,一擱下來就覺得不值一說了,趁有空的時候便快寫下來”。此後,愛玲對宋淇夫婦一直保持著這個習慣。而且,總是事無巨細地向他們“絮絮訴說不休”。她的信長短不一,語調也隨著環境和心情不同而變化,可是每封信都發自於她的內心。愛玲認為世事千變萬化,什麼都靠不住,唯一可以信任的是極少數的幾個人,因此,她再三囑咐宋淇夫婦:“一有空就寫信來……但一年半載不寫信我也不會不放心的。惦記是反正一天到晚惦記著的。”世人皆謂愛玲冷漠。其實,這位天性內傾,不喜與人交遊的才女,一旦和朋友締結了深交,就會毫無保留地付出她真摯的友情。她與宋淇夫婦二十年如一日的莫逆之交,她與炎櫻的一世情緣,都可以看出愛玲的款款深情。宋淇先生說:“二十幾年過去了,她的舊信已積成一大堆,我們偶爾翻閱,讀到那些富於‘張愛玲筆觸’的字句,又像在鬥室中晤對清談了。”(以上根據宋淇:“在香港”,《永遠的張愛玲》)從以上張的自述可以看出,她當時的心情是頗為淒苦和漂泊無依的。

船是在美國舊金山入境的。審核她文件的是一個矮小的日裔青年。愛玲的身高本是五尺六寸半,而他卻寫成了六尺六寸半。愛玲稱之為“弗洛伊德式的錯誤”。她後來解釋說:“心理分析宗師弗洛伊德認為世上沒有筆誤或是偶爾說錯一個字的事,都是本來心裏就是這樣想,無意中透露的,我瘦,看著特別高。”愛玲直到晚年,一直都記著這件事。也許是因為它有趣,也許是一種絕妙的暗示。愛玲從踏上美利堅土地的第一天起,就發生著一些陰差陽錯的事。可是,其中的因緣,又有誰說得清呢?

入境之後,愛玲乘輪船駛向舊金山的50號碼頭。停留不久,她就馬上乘火車到紐約去,好友炎櫻在那兒等她。

紐約到了。紐約是美國的門戶,也是一個櫥窗,通過它可以看到整個美國生活。摩天大樓,繁榮的港口,寬闊的街道……這一切,無不昭示著一種鮮明的美利堅文化的特色。但是,對張愛玲來說,頗有一種“這一切都是別人的,與我無關”的感覺。

風雨故人來。遇到炎櫻,在這初到異國的寒夜裏,多少讓愛玲覺得有些欣慰。“他鄉遇故知”本來就是中國人所謂的人生大幸事之一。愛玲和炎櫻還是攜著手一起去逛街,吃東西,就像昔日在上海和香港時一樣。

在紐約,愛玲有一個非常想見的人,那就是胡適。早在1954年在香港時,愛玲就把《秧歌》寄給胡適,另外附有一封短信,大致是說希望這本書有點像他評《海上花》的“平淡而近自然”。在胡適的全盛時代,投書求教者不計其數,許多青年視其為“精神之導師”。胡適還不得不在每周中專門抽出一段時間來見那些想見他的人。以至於胡適百年後,人們還爭相競說:“我的朋友胡適之。”

素昧平生,愛玲投書胡適,隻想求得他的一點指教。不久之後,她收到了胡適的親筆回信。信是用細毛筆寫在一張小箋上的。書名左側加一行,後來通用引括號。適之先生用了引語號,後來又忘了,仍用一行曲線。這些都似乎鏤刻著五四時代的深深痕跡,令人“不勝低回”。字體是瀟灑靈動的,讓人不禁想象著當年年輕的留美博士胡適之教授在北京大學講台上的瀟灑風神。信中說:

……你這本《秧歌》,我仔細看了兩遍,我很高興能看見這本很有文學價值的作品。你自己說的“有一點接近平淡而近自然的境界”,我認為你在這個方麵已做到了很成功的地步!這本小說,從頭到尾,寫的是“饑餓”--也許你曾想到用《餓》做書名,寫得真好,真有“平淡而近自然”的細致工夫。

……

以上說的話,是一個不曾做文藝創作的人的胡說,請你不要見笑。我讀了你十月的信上說的“很久以前我讀你寫的《醒世姻緣》與《海上花》的考證,印象非常深,後來找了這兩部小說來看,這些年來,前後不知看了多少遍,自己以為得到不少益處”。--我讀了這幾句話,又讀了你的小說,我真很感覺高興!如果我提倡這兩部小說的效果單隻產生了你這一本《秧歌》,我也應該十分滿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