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8章 血液係統用藥(三)(2 / 3)

【製劑規格】粉針劑:50μg、75μg、100μg、150μg、300μg、450μg。

【用法用量】①腫瘤:用於化療所致的中性粒細胞減少症等。成年患者化療後,中性粒細胞數降至1×109/L(白細胞計數2×109/L)以下者,在開始化療後,2~5μg/kg,每日一次皮下或靜脈注射給藥。兒童患者化療後中性粒細胞數降至0.5×109/L(白細胞計數1×109/L)以下者,在開始化療後,2~5μg/kg,每日一次皮下或靜脈注射給藥。當中性粒細胞數回升至5×109/L(白細胞計數10×109/L)以上時,停止給藥。②急性白血病化療所致的中性粒細胞減少症:白血病患者化療後白細胞計數不足1×109/L,骨髓中的原粒細胞明顯減少,外周血液中未見原粒細胞的情況下,成年患者2~5μg/kg每日一次皮下或靜脈注射給藥;兒童患者2μg/kg每日一次皮下或靜脈注射給藥。當中性粒細胞數回升至5×109/L(白細胞計數10×109/L)以上時,停止給藥。③骨髓增生異常綜合征伴中性粒細胞減少症、再生障礙性貧血所致中性粒細胞減少:成年患者在其中性粒細胞不足1×109/L時,2~5μg/kg每日一次皮下或靜脈注射給藥。中性粒細胞數回升至5×109/L以上時,停止給藥。④周期性中性粒細胞減少症、自身免疫性中性粒細胞減少症和慢性中性粒細胞減少症:中性粒細胞低於1×109/L時,1μg/kg每日一次皮下或靜脈注射給藥。中性粒細胞數回升至5×109/L以上時,酌情減量或停止給藥。⑤用於促進骨髓移植患者中性粒細胞增加:成人在骨髓移植的2~5日開始用藥,2~5μg/kg每日一次皮下或靜脈注射給藥。兒童在骨髓移植的2~5日開始用藥,2μg/kg每日一次皮下或靜脈注射給藥。中性粒細胞回升至5×109/L(白細胞計數10×109/L)以上時,停止給藥。

【用藥須知】①不良反應包括:肌肉酸痛、骨痛、腰痛、胸痛等肌肉骨骼係統反應;食欲缺乏;發熱、頭痛、乏力及皮疹,ALP、LDH升高。②對粒細胞集落刺激因子過敏者以及對大腸杆菌表達的其他製劑過敏者禁用。嚴重肝、腎、心、肺功能障礙者禁用。骨髓中幼稚粒細胞未顯著減少的骨髓性白血病患者或外周血中檢出幼稚粒細胞的骨髓性白血病患者禁用。③本品應在化療藥物給藥結束後24~48小時開始使用。④使用本品過程中應每周監測血象2次,特別是中性粒細胞數目變化的情況。

[重組]人粒細胞巨噬細胞集落刺激因子

[重組]人粒細胞巨噬細胞集落刺激因子(Human Granulocyte Macrophage Colony Stimulating Factor)注射劑

【中文別名】沙格司亭、特爾立、海之林

【藥理作用】重組人粒細胞巨噬細胞集落刺激因子(rhGMCSF)作用於造血祖細胞,促進其增殖和分化,其重要作用是刺激粒、單核巨噬細胞成熟,促進成熟細胞向外周血釋放,並能促進巨噬細胞及嗜酸性細胞的多種功能。

【適應證】①預防和治療腫瘤放療或化療後引起的白細胞減少症。②治療骨髓造血功能障礙及骨髓增生異常綜合征。③預防白細胞減少可能潛在的感染並發症。④使感染引起的中性粒細胞減少的恢複加快。

【製劑規格】粉針劑:50μg、75μg、100μg、150μg、300μg。

【用法用量】①腫瘤放、化療後:放、化療停止24~48小時後方可使用本品,用1ml注射用水溶解本品(切勿劇烈振蕩),在腹部、大腿外側或上臂三角肌處進行皮下注射(注射後局部皮膚應隆起約1cm2,以便藥物緩慢吸收),一日3~10μg/kg,持續5~7日,根據白細胞回升速度和水平,確定維持量。本品停藥後至少間隔48小時方可進行下一療程的放、化療。②骨髓移植:5~10μg/kg,靜脈滴注4~6小時,一日1次,連續應用3日至中性粒細胞絕對數≥1×109/L。③骨髓增生異常綜合征/再生障礙性貧血:一日3μg/kg,皮下注射,需2~4日才觀察到白細胞增高的最初效應,以後調節劑量使白細胞計數維持在所期望水平,通常<10×109/L。

【用藥須知】①最常見的不良反應為發熱、寒戰、惡心、呼吸困難、腹瀉;其次有皮疹、胸痛、骨痛等。②對rhGMCSF或該製劑中任何其他成分有過敏史的患者、自身免疫性血小板減少性紫癜的患者禁用。③孕婦、高血壓患者及有癲病史者慎用。④本品不應與抗腫瘤放、化療藥同時使用,如要進行下一療程的抗腫瘤放、化療,應停藥至少48小時後,方可繼續治療。

氨肽素

氨肽素(Ampeptide Elemente)口服常釋劑型

【中文別名】氨肽素片

【藥理作用】氨肽素是從動物髒器提取的活性物質,能增強機體代謝和抗病能力,有助於血細胞增殖、分化、成熟與釋放,對提升白細胞和血小板均有較好的作用。

【適應證】用於原發性血小板減少性紫癜、再生障礙性貧血、白細胞減少症。亦可用於銀屑病。

【製劑規格】片劑:0.2g。

【用法用量】口服。一次1g,一日3次。

【用藥須知】對本品過敏者禁用。

肌苷

肌苷(Inosine)口服常釋劑型

【中文別名】5′肌苷酸鈉、次黃嘌呤核苷

【藥理作用】【適應證】同肌苷注射劑。

【製劑規格】片劑:0.2g。

【用法用量】口服,成人一次200~600mg,一日3次;小兒一次100~200mg,一日3次;必要時劑量可加倍(如肝病)。

【用藥須知】口服有胃腸道反應。對本品過敏者禁用。

利血生

利血生(Leucogen)口服常釋劑型

【中文別名】利可君、萊克

【藥理作用】利血生可使半胱氨酸與甲酰基苯基醋酸乙酯作用,生成四氫噻唑衍生物,既可將易於氧化的巰基加以保護,在必要時又能使巰基遊離出來。

【適應證】本品為促進白細胞增生類藥,主要用於預防治療白細胞減少症,治療再生障礙性貧血及血小板減少症,用於預防和治療放射線照射、化學藥物所引起的白細胞減少等病症,特別是與放射線療法或抗癌藥物並用,有較好的臨床效果。

【製劑規格】片劑:10mg、20mg。

【用法用量】口服,一次20mg,一日3次。

鯊肝醇

鯊肝醇(Batiol)口服常釋劑型

【藥理作用】本品即α正十八碳甘油醚,為動物體內固有物質,在骨髓造血組織中含量較多,可能是體內造血因子之一。有促進白細胞增生及抗放射線的作用,還可對抗由於苯中毒和細胞毒類藥物引起的造血係統抑製。

【適應證】①用於治療各種原因引起的白細胞減少症,如放射性、抗腫瘤藥物等所致的白細胞減少症。②用於治療不明原因所致的白細胞減少症。

【製劑規格】片劑:25mg、50mg。

【用法用量】口服。成人:一日50~150mg,分3次服,4~6周為一療程。兒童:一次1~2mg/kg,一日3次。

【用藥須知】①治療劑量偶見口幹、腸鳴亢進。②用藥期間應經常檢查外周血象。

維生素B4

維生素B4(Vitamin B4)口服常釋劑型

【中文別名】腺嘌呤、6氨基嘌呤

【藥理作用】本品為升白細胞藥。維生素B4是核酸的組成部分,在體內參與RNA和DNA合成,當白細胞缺乏時,它能促進白細胞增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