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之,傳統媒體的轉型之路漫漫,需要和互聯網有效結合,始終圍繞提升用戶價值來做好以上各個方麵的工作。
金融行業:在互聯網浪潮中打破固有金融格局
2014年3月28日,中國互聯網金融春季峰會在北京國家會議中心召開,與會專家和各路互聯網金融代表們討論得熱火朝天,當日的參會人員也大大超出了主辦方的預料。互聯網金融來勢之凶猛由此可見一斑。
在互聯網金融未出現之前,我國的商業銀行由於長期受到體製和政策的保護,導致大多金融業務和渠道被商業銀行控製和壟斷,並在金融市場中明顯處於強勢地位。從2011年首批第三方支付牌照的發放到2013年,已有215家企業獲得了支付業務許可證。第三方支付平台的業務迅速發展給以傳統支付為主要渠道的商業銀行帶來了巨大的影響,商業銀行的小額支付業務地位就已經被邊緣化。其中,第三方支付平台在支付結算業務和基金、保險等代銷業務上對商業銀行造成了顯著衝擊。
除了支付結算以外,互聯網金融還嚴重影響了銀行的存款。餘額寶以及類似產品的出現,讓廣大網民短時間內熟悉和接受了互聯網基金。據報道,與普通活期存款0.35%的利率和一年定期3.25%的利率相比,許多互聯網貨幣基金的7日年化收益率可達到5%左右,再加上餘額寶一類的產品能夠帶給用戶開發、透明、方便快捷的用戶體驗,這使得一些被商業銀行排除在外的低收入客戶更加青睞於互聯網基金產品。而對於商業銀行來說其主要的收入來源就是活期存款,餘額寶之類的產品規模越大,銀行喪失活期優質負債就越多。而且這種吸儲效應已經傳導到銀行定期存款,導致銀行存貸比中存款數量的下降,從長期來看,類餘額寶產品必然會侵蝕銀行的小部分利潤。
由於互聯網金融觸動了一部分人的既得利益,因此央行曾叫停支付寶、騰訊的虛擬信用卡產品,以及二維碼支付等麵對麵支付服務。中國國際金融有限公司最近稱,更令各大國有銀行不能容忍的是互聯網貨幣市場基金將在3年內取代所有銀行存款的8%,還將導致銀行的淨息差率縮減0.15個百分點。然而,觸動原有利益格局本來就是互聯網金融的發展趨勢,也是互聯網金融在金融體製改革中的重要使命。在固有的金融體係,所有的金融利益幾乎都掌握在國有金融機構手中,它們對如何服務客戶、激發金融創造力、適應互聯網形勢下新的金融需要毫無熱情,嚴重影響到了金融體製的活力。金融行業在互聯網思維的浪潮中打破固有金融格局,適應時代的發展是時代發展的需求。因此,互聯網金融要不斷創新,打破固有金融格局,激發金融活力。
根據目前互聯網金融業務類型和參加主體的不同,可以把互聯網金融分為4種模式:
第一種,第三方支付模式。互聯網金融最早出現的模式就是第三方支付模式——用於網購商品的支付。目前,第三方支付的應用領域已從最初網上交易的支付、轉賬,拓展為線上線下全方位的用戶生活服務支付支持,包括日常生活中的轉賬付款、繳費、充值、代付等。在傳統的支付業務中,線下用戶資金的轉移往往都是通過銀行間特殊的支付網絡來完成,如中國銀聯的轉接網絡,而第三方支付則將這一過程轉移到了互聯網上,而支付網絡的提供方則轉變為擁有國家合法支付牌照的互聯網支付企業。現在我國第三方支付企業已經突破百家,比較有代表性的有支付寶、財付通、銀聯在線支付等。
第二種,互聯網信貸模式。互聯網信貸模式與傳統信貸模式的不同之處,不僅是將傳統金融活動和民間借貸活動轉移到了網上,主要的不同在於互聯網金融的信貸對象以個人或小微企業居多,單筆借貸額度較小,信用審查更加靈活,參與門檻較低,借貸和還款都可以通過線上完成,不但節省了交易成本,還提高了資金周轉的速度。根據參與主體的不同,還可以進一步劃分為P2P19①網貸和機構網貸。
P2P網貸不同於機構網貸,這種模式的參與主體主要由三方構成,即借款方、貸款方和網貸中介平台。在整個借貸過程中,借款方(往往是個人)在網貸中介平台發布借款申請,網貸中介平台負責借款方信用資格的審查,最後通過網上競價或招標等方式,吸引貸款方(小型貸款公司或者個人都可以)完成貸款。目前P2P網貸主流的運營模式包括債權轉讓模式和傳統P2P模式。債券轉讓模式,借款方和貸款方往往是“多對多”,即在網貸中介平台的運作下,將單一借款方的請求分割成若幹債權出售給貸款方,同時允許貸款方對債權進行轉讓,這種機製雖然可以提高資產配置效率,並提供良好的資產流動性,但實質上掩蓋了真正的借貸關係,並引入非法集資的風險;而傳統P2P模式中,借款方和貸款方往往是“一對一”或“一對多”,即一個或多個貸款方將資金借給一個借款方,借貸過程中隻存在資金的流轉,雙方借貸關係明確,比如“有利網”。P2P網貸合同到期後,貸款方可以獲取較高的利息收益,但同時也要承擔相當的風險;P2P網貸中介平台收取中介費用,往往要負責借款方債務的催收工作。綜合來看,P2P網貸本質上還脫離不了民間借貸的範疇。
機構網貸參與主體主要是信貸服務提供方和借款方,服務提供方既有傳統的金融機構,如國有銀行,也有新興的第三方支付平台和電商平台,如阿裏巴巴的小微金融、京東供應鏈融資等。與傳統金融機構相比,後者的合法性來自其在互聯網領域的公信力,同時兼具自身獨特的業務優勢:海量的客戶資源和借款方的行為痕跡累積數據。兩者的有機結合不僅可以
①__P2P是英文peer_to_peer的縮寫,意即“個人對個人”。迅速擴展市場份額,而且可以方便地對借款方進行信用評級。
第三種,互聯網理財模式。互聯網理財模式主要是通過互聯網向用戶銷售金融服務和互聯網理財產品,例如保險、基金、期貨及其他種類的理財產品等。互聯網理財模式由金融機構和電商平台進行深度合作,金融機構負責理財產品的運營,電商平台提供技術支撐、潛在的客戶群和企業品牌的聲譽作為信用擔保,通過較高的收益率,吸引用戶購買,這與傳統的理財模式有所不同。這種模式的優點在於,既可以方便地在互聯網上進行購買和贖回,又可以通過互聯網及時了解產品的收益情況。就拿支付寶推出的餘額寶來說,用戶可以在支付寶網站內方便地購買餘額寶基金產品,在隨時可以贖回的同時,還保證了較高收益,同時餘額寶內的資金能隨時用於消費支付,因此受到用戶的廣泛歡迎。
第四種,創意眾籌模式。創意眾籌模式是指創意人在眾籌網站上發布自身的創意項目或產品,並以公眾捐助方式募集實現創意項目或產品資金的模式。在國外,該模式的公眾接受度較高,但國內認可度較低。在這種模式中公眾對於資金的捐助完全是出於對創意的認可和喜愛,公開募集資金一般數額較小,而創意方無須轉讓自身股權,也不存在資金借貸關係,隻是最終產品需交付給捐款的公眾作為回報。從國內實踐來看,這種模式從最初的互聯網金融融資模式逐漸演變成了一種全新的創意預購消費模式,比較有代表性的有淘夢網。
十八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全麵深化改革若幹重大問題的決定》提出:發展普惠金融。鼓勵金融創新,豐富金融市場的層次和產品。餘額寶的出現證明了,目前的互聯網金融是實現普惠金融的最佳方式。互聯網金融中的第三方支付平台與傳統理財產品的結合雖然給銀行造成了中間業務收入和活期存款的減少,但是對保險公司和基金來說卻帶來了廣闊的銷售平台,並給人民群眾帶來了實惠。P2P網絡信貸和大數據金融則為中小企業和個人提供了方便快捷的融資渠道。
但是,這不代表互聯網金融就可以盲目地樂觀。目前互聯網金融所涉足的領域多集中在傳統領域涉足不深的領域,這就與原有的傳統金融業務形成補充態勢,所以短期內互聯網金融對傳統金融的影響不大,更不會取而代之。再加上互聯網金融自身存在的一些缺陷與風險,因此互聯網金融需要不斷創新。
業內人士對互聯網金融的不足與風險性做出了評價,其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麵:
(1)風險性大。互聯網金融是一種基於數據分析所進行的金融活動,而在新技術的支持下數據的獲得更加方便、快捷。如果數據本身的真實性、可用性、完整性存在問題,那麼不用質疑,這樣的金融活動是具有很大風險的。同時,互聯網金融還麵臨著信用風險和網絡安全風險。
(2)互聯網金融係統性風險更高,融資模式不規範,征信體係不完備,存在非法集資風險。由於互聯網金融目前缺乏完備的征信體係和規範的融資模式,係統性風險進一步增大。這是因為,互聯網金融服務提供方大多是沒有互聯網支付牌照的互聯網企業或民間金融信貸公司,其經營合法性並沒有得到官方認證。目前,互聯網金融服務提供方的角色主要分兩種:資金平台和借貸中介。作為資金平台的互聯網金融服務提供方,一方麵對借方進行放貸,另一方麵將自身債權分割成若幹部分對公眾進行出售,同時完成吸收存款的過程,這與人民銀行對於影子銀行的界定基本相符。這種利用資金和債權交錯配比的業務模式,一旦被不法分子利用,當實際放貸金額小於轉讓債權,就會使其演變為非法集資;作為借貸中介的互聯網金融服務提供方,主要通過其網絡平台的招標完成借方和貸方的匹配,但其本身既不具備資金監管資格,又無法對貸方的還款做出有效擔保。
還有,互聯網金融缺乏完備的征信體係,無法形成有效的懲戒機製。由於民間互聯網金融平台無法接入人民銀行征信係統,其本身對借款人真正的信用水平、貸款用途和償還能力缺乏有效的資質審查,容易導致信貸壞賬率高,債務追償困難等問題。
(3)缺乏有效的監管措施。互聯網金融在我國處於起步階段,監管體係尚未完善,缺乏有效的監管措施。中國工商銀行原行長楊凱生曾撰文指出,在互聯網金融的投資理財類業務中,缺乏對有關產品嚴禁變相吸收存款的規定,缺乏對其資金來源及應用的嚴格要求及監督辦法,也沒有針對其流動性風險的監管手段。
交通銀行董事長牛錫明在外灘國際金融峰會上一語道破互聯網金融的缺陷——金融市場永遠存在利潤當期性和風險滯後性的錯配,建立自我約束和風險控製機製是互聯網金融的重要環節。由於互聯網金融存在一些風險與不足,其要持續健康的發展,就要注意以下問題。
互聯網金融企業應注重行業自律,應積極創新以支持實體經濟為出發點,不能立足於鑽法律的空子和監管漏洞;互聯網金融企業應不斷致力於加強風險控製,保障交易者的資和信息安全。
實際上,上世紀90年代比爾·蓋茨就說過,他可以開發一種軟件,利用互聯網代替傳統銀行。但是,到現在20年過去了,還沒有出現能夠真正取代銀行的互聯網平台。不是互聯網技術跟不上,而是互聯網金融的安全問題難以控製。所以,對互聯網金融來說,打破金融固有格局不是最終目的,保障其安全、健康地發展是今後努力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