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消費:作為一種交換和差異的結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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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號交換的邏輯:差異的生產
每一個群體或個人甚至在基本的生存得到保證之前,就已經體驗到了一種壓力,要讓自己在一個交換和關係的體係之中擁有存在的意義。與商品的生產同時產生的還有意指關係與意義的細化,由此產生的結果是,在一個人與另一個人為自己而存在的同時還要一個人為另一個人而存在。
因此,交換的邏輯似乎更為原始。個體在某種意義上可以被視為一種無(rien)(如同我們開始的時候所談論的物)。無論如何,某種語言(由詞語、女性或者商品構成的語言)總是先於個體而存在。這種語言是一種社會形式,它是一種交換結構,卻是無個體存在的結構。這一結構同時在兩個層麵上成為一種差異性邏輯:
1.它在交換的意義上將個人的人轉變為合作者,雖然不再存在個體,但卻存在差異,他們的關係受到交換原則的規範。
2.它將交換的物質載體轉變為差異性的、具有意指性(significant)的要素。
這是真正的語言交往。它同樣適用於商品和產品。消費就是交換。一個消費者從來都不孤獨,就如同一個說話者不會孤獨。而對於消費的分析的全部革命也就在於此:預設個體需要說話,並不能解釋語言的產生(這種設定存在兩個不可解決的問題:這種需要基於個體的存在;同時,在一種可能的交換中來闡釋這種需要),然而語言存在著,它不是作為一種自發的絕對體係,而是作為一種與意義同時產生的交換結構而存在,並且言說著一種個人的意願。同樣,消費也並不源自消費者的客觀需要,或者主體對物的一種最終意圖;相反,在交換體係中,在物質的差異的體係中,在一種意指關係的符碼體係中,在規定的價值體係中,存在著社會生產——商品的功能性,個體的需要隻能追隨著它,適應著它,在將這種基本結構機製理性化的同時也壓抑了它。
意義從來不存在於一種經濟關係之中,即被一種理性化了的選擇和計算之中,從來不存在於那些既定的、被預設為自發的、有意識的主體之中,也從來不存在於那些依據理性的目的而被生產出來的客體之中,而是向來存在於有差異的、被體係化了的一種符碼之中,與理性化的計算相對立。意義是一種構建社會關係的差異性結構,而不是主體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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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關於一般理論的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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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首先呈現在眼前的是這樣一個公式:符號交換價值象征交換=經濟交換價值使用價值即:符號價值與象征交換之比等同於交換價值(經濟的)與使用價值之比。
這就是說,在象征交換和符號價值之間存在的還原、抽象和理性化過程(參見《拜物教與意識形態》中對身體和無意識的考察),就如同在多樣化的“具體的”使用價值與商品中抽象的交換價值之間存在的過程一樣。結果這一等式,如果能夠被接受的話,則意味著完全相同的過程同時作用於等式的兩邊。這無非就是政治經濟學的一個過程(傳統說來,這種政治經濟學直接指向的是第二個關係:經濟交換價值使用價值)。而這一等式則意味著可以在一種符號政治經濟學的意義上來分析第一個關係,盡管這一關係也可以在物質生產的政治經濟學中得到說明,並在意識形態的運作中得到確認(contresigner)。這種符號經濟學的存在,或多或少地采取了語言學的形式,更為一般地說來,就是符號學(sémiologie)。……
……
Ⅲ
這種不和諧最終導致了等式的解體以及更為一般的重構。
1.不再將符號作為一個普遍的價值,符號的構成要素就顯現出來,即能指(signifiant)與所指(sigenifié);
2.由此,符號的形式與商品的形式之間存在的確定性關係可以構造如下:經濟交換價值使用價值=能指所指即交換價值與使用價值之比等同於能指與所指之比。
橫向關聯——交換價值與能指對等,就如同使用價值與所指對等(換言之,一方麵交換價值與能指具有邏輯上的關聯,另一方麵,使用價值與所指具有邏輯上的關聯)——來自相應的縱向關聯。在此基礎上,我看可以說這種一致性關係(這一次達到了和諧統一)描寫了一般政治經濟學。
3.這種一致性的關係已經完成了,象征交換發現自己被清除到價值領域之外(或者一般政治經濟學之外)。這與對其的界定是一致的,即象征交換超越了價值。
4.那些用來將使用價值從交換價值中分割出來,將所指從能指中分割的還原過程,或者合理化的抽象過程被替換了(它已經被接受了)。最為基礎的還原並不發生在使用價值與交換價值之間,或者能指與所指之間。我們將會轉到指涉物(referent)的問題上來(在《直麵符號政治經濟學批判》之中),指涉物隻是要與所指構成一個完整的關係才存在的(由此它們兩者常常被混淆)。它發生在整個價值體係與象征交換之間。
……
當下的理論提出了三個重要任務,從馬克思主義的分析出發,並試圖超越它:
1.將對政治經濟學的批判延伸到對使用價值的批判中去,為的是還原人類學中理想主義成分,它仍舊存在於其中,甚至存在於馬克思的理論中(存在於“需要”的層麵,以及在“使用價值的勞動”的層麵)。對於使用價值拜物教的批判也是必須的——它是將物的形式放入到其與商品形式的關係中所進行的分析。
2.將對政治經濟學的批判延伸到對符號以及符號體係的批判,這種延伸為的是表明能指的邏輯、能指的遊戲以及能指的流通是怎樣如同一種交換價值體係一樣被組織起來;所指的邏輯對能指的邏輯的隸屬是如何等同於使用價值的邏輯對交換價值的邏輯的隸屬。最終,我們需要一種對能指拜物教的批判。它是將符號形式放入到其與商品形式的關係中所進行的一種分析。
這整個關係就是:經濟交換價值使用價值=能指所指以上兩點試圖完成的是被馬克思所忽略的三個要素的批判。即嚴格說來,馬克思隻是提供了交換價值的批判理論,使用價值、能指以及所指的批判理論都還有待發展。
3.象征交換理論。
3.鮑德裏亞:文化消費中的社會地位編碼
《消費社會》,劉成富、全誌剛譯,南京大學出版社,2001年。
鮑德裏亞
導讀:
讓·鮑德裏亞(1929—2007)是法國的社會學家。在《消費社會》一書中,鮑德裏亞集中探討了人們進入消費時代之後的文化消費現象。我們摘錄的文獻內容主要涉及以下三個觀點:
(1)消費社會中,藝術原作的複製使藝術作品數量上出現倍增。這些複製的藝術品實際上變成了和“一雙長襪子及一把花園扶椅”同質的東西並且參照這些東西來獲得自身的意義。所以,藝術複製品不再是藝術作品中感性意義的載體,卻變成了與普遍物品一樣的成品。
(2)人們在消費藝術複製品的時候,不是為了滿足感性審美的需要,而是旨在滿足一種社會身份、一種社會地位編碼的需求。於是,藝術作品中的感性文化意義,在這種文化消費活動中呈現為次要的功能。
(3)當藝術複製品變得與其他物品同質,並可互相替代時,它就變成了消費物品。於是,人們也就根據符號經濟的競爭需求,生產這些藝術複製品。也就是說,文化消費不僅是藝術複製品的消費行為,而且與其他消費物品一樣,文化消費的需求成為藝術複製品的生產依據。[文獻]
第三章大眾傳媒、性與休閑
最小公倍數(P.P.C.M.)
無線電傳聲波或大新聞雜誌的P.P.C.C.(最小公共文化)如今又多了一個藝術分支。那便是藝術作品的倍增,比如聖經本身就以周刊的形式被複印分發給人們,這便提供了一個著名的範例即太巴列湖邊麵包和魚的顯著倍增。
在文化和藝術聖城耶路撒冷,一股民主的大風刮了起來。“當代藝術”展覽,包括從勞申伯格到畢加索、從瓦薩萊裏到夏加爾再到更年輕藝術家的作品,在那些春天商場裏開幕了(確實,隻是在最後一層,而且沒有波及第三層的“內部裝飾”貨架,以及它的海港和夕陽)。藝術作品擺脫了幾個世紀以來被人們當作唯一物品的特權時刻而被限製於其中的孤芳自賞的處境。博物館,眾所周知,還是一種神聖的殿堂。但是此後大眾已經接替了那孤獨的擁有者或內行的愛好者。而且令大眾感到非常快樂的並不僅是工業再生產。而是既唯一又集體的藝術作品:備份。“幸福的創舉:雅克·普特芒不久前在普裏聚尼克商店的幫助下,以大家都買得起的價格(100法郎)出版了一套珍稀郵票冊……再也不會有人覺得在獲得一雙長襪或一把花園手扶椅的同時獲得一幅石版畫或銅版畫有什麼不正常的了。這第二個‘普裏聚尼克係列’剛剛在眼睛陳列廊進行了展出,此後它將在其商店裏出售。這既不是一種促銷,也不是一場革命。畫的倍增對應著公眾的倍增,它不可避免地導致了與這幅畫邂逅的場所。實驗研究室最終的結果再也不是精力和金錢的奴役:好心腸的愛好者把他的位置讓給參與的顧客……每一張郵票,都被編號簽署,都被翻印300份……這是消費社會的勝利嗎?也許。但這又有什麼重要,既然品質並沒有受到損害……今天那些不願意理解當代藝術的人恰是非常想得到它的人。”
建立在產品稀缺之基礎上的藝術投機宣告終結了。由於其“無限倍備份”,藝術也浸泡在工業時代之中(有可能這些備份,由於它們的發行量還是有限的,立刻又差不多在各地變成了黑市投機物品:這是生產者和策劃者的狡黠)。藝術作品進入了豬肉食品店,抽象派油畫進入了工廠……不要再問:藝術,是什麼?不要再說:藝術,太昂貴了……不要再說:藝術,與我無關:請讀一讀《繆斯》。
不能輕易下結論在工廠裏生產畢加索油畫絕對不會取消這門勞動分工,還有備份的倍增,不論其實現與否,都絕對不會取消社會分工和文化卓越性。盡管如此,那些空頭理論家們關於備份(我們且不談那些有意識或潛意識的投機者們,他們既是藝術家又是掮客,他們是這一交易中的絕大多數)、更普遍一點是他們關於文化傳播和推廣的幻想還是有教益的。他們為普及文化,或者按照那些設計師們所說的“為最大多數的人創造美好物品”,所做的可貴努力顯然遭到了失敗,或者換句話說,獲得了一種如此可疑的商業成功。但是這種矛盾隻是表麵上的:它繼續存在著,因為這些美麗的靈魂堅持把文化看作一種一般事物,並且想以成品(不管它們是唯一的還是被備份了上千份的)形式對其進行推廣。這裏他們所做的,隻是將此前一直不屬於其中的那些內容或某些象征性活動歸入到消費邏輯(即符號操作)中去。成倍備份作品本身不會導致任何“平民化”或“品質的損失”:發生的情況是,因此而成倍增加了的作品,作為係列物品,實際上變成了和“一雙長襪子及一把花園扶椅”同質的東西,並且參照這些東西來獲得自身的意義。它們再也不是作為作品和意義載體、作為開放的含義而與其他成品相對立,它們自己也變成了成品,並進入了那一批、一堆普通公民賴以確定自己“社會文化”地位的附件的行列。這還是最好的情況,即每個人都能真正獲得它們。目前,不再是作品的這些偽作品仍然還是一些稀缺物品,對大多數人來說在經濟上或“心理上”還是無法觸及的,並且作為特殊物品又培育著一個稍微擴大了的文化黑市。
……
當然,這些大量發行的出版物——“亞文化性質”文化載體——的大多數讀者(應該說“信徒”),都會信誓旦旦地聲稱,自己喜歡它們的內容、並追求一種知識。但這種文化“實用價值”、這種客觀目標很大程度是由社會學上的“交換價值”複因決定的。各種雜誌、百科全書、袖珍手冊等旨在“提高文化修養”的龐雜材料所滿足的,就是這樣一種與越來越激烈的社會競爭相關的需求。這一切文化實體之所以被“消費”,是因為其內容並不是為了滿足自主實踐的需要,而是滿足一種社會流動性的修辭、滿足針對另一種文化外目標、或者幹脆就隻針對社會地位編碼要素這種目標的需求。因此這裏發生了顛倒,本來意義上的文化內容在此將隻不過是內涵的、次要的功能。於是我們可以說,它像那台再也不作為工具而作為安逸或聲譽要素而成為消費物品的洗衣機一樣被消費。我們知道,其時,這台洗衣機再也沒有特殊的存在意義,許多其他物品都可以替代它——確切地說其中就包括文化。文化,當它朝著另一種論述滑去的時候,當它變得與其他物品同質(盡管在等級上更高一些)並可互相替代時,它就變成了消費物品。這一點並非僅僅針對《科學與生活》的,而且那些“高級”文化、那些“偉大”畫作、那些經典音樂等等也是如此。整個這一切都可以在藥店或出版社出售。但這裏實際談論的並不是銷售點的問題,不是發行量的問題,也不是公眾“文化水平”的問題。假如說這一切都被出售、即被整體消費,這是因為文化和其他不管什麼類型的物品一樣,都屈從於符號的同一競爭需求,而且就是根據這一需求被生產出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