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二、藝術解碼的策略(3 / 3)

3.身份性解碼

如果說,身體化解碼是人們在躲避或抵製現代性壓抑而形成的藝術解碼策略的話,那麼,身份性解碼則是一種主體身份意向性的藝術解碼策略,是人們在後現代社會中麵臨主體身份的重構而突顯出來的藝術解碼策略。從這個意義上說,身份性解碼是一種後現代社會語境下的藝術解碼策略。

一般地講,身份觀念是一種建立於自我意識和社會角色基礎上的主體意識。美國學者米德認為,人的“自我”意識中包括“主我”和“客我”兩個部分,其中,“‘主我’是有機體對他人態度的反映;‘客我’是有機體自己采取的一組有組織的他人態度。”隻有當“個體采取了他人的態度時,他才能夠使他自己成為一個自我。”“因此,通過把其他個體的態度組織成為有組織的社會的或群體的態度,使之成為對包括他和他人態度在內的普遍係統中社會或群體行為型式的一種反應,自我達到了其充分的發展。”喬治·H·米德:《心靈、自我與社會》,趙月瑟譯,上海譯文出版社,2006年,第137、153、124頁。也就是說,當一個人采取他人的立場並以他人的觀點來認識和評介自身時,就能夠在“主我”和“客我”之間的互動中獲得一種反思性的自我意識,即,一種將自己看作客體而建構起自我意識的能力,一種自我的反思能力。由此看來,自我意識是人們通過“他者”角度來認識自己的反思能力。與自我意識不同的是,社會角色則是人們在社會化過程中形成的社會期待。吉登斯認為,社會角色是“通過社會化的過程,個人學習承擔社會角色,即與某人給定的社會地位相稱的社會期待。”安東尼·吉登斯:《社會學》第四版,趙旭東等譯,北京大學出版社,2003年,第37頁。所以,社會角色是一種通過社會化的途徑來評價自己的社會期待,是從個人的社會位置上認識自我的身份評判。由此看來,人們的身份觀念既是在個人的自我意識的反思中培育的,又是在個人的社會角色的期待中發展起來的。

在藝術傳播活動中,藝術傳播者是通過自己的藝術傳播行動而確立起藝術傳播的主體身份。我們可以按照藝術傳播者在藝術傳播過程中所處的位置,將藝術傳播主體可以分為藝術創造者、藝術傳送者和藝術接受者,並且,這三類藝術傳播主體又可細分為:藝術創造者中的藝術原創者和藝術演繹者;藝術傳送者中的藝術複製者和藝術傳遞者;藝術接受者中的藝術欣賞者和藝術消費者。所以,藝術接受者是在欣賞和消費藝術作品和傳媒文本的活動中,在藝術傳播領域內建構起各自的主體身份。當然,作為藝術接受者的解碼策略,身份性解碼不僅是指人們如何通過藝術欣賞或藝術消費的行動,成為藝術傳播的主體身份,而且是指人們如何通過藝術欣賞或藝術消費的行動,表征和建構其社會場域的主體身份。因此,身份性解碼策略是在藝術接受的兩個方向上呈現的。一方麵,藝術接受者通過傳媒文本的感性解讀,與傳媒文本中的“他者”,以及與傳媒文本相關的“他者”進行感性的對話和交流,進而體驗和發現解碼者的自我意識;另一方麵,藝術接受者又往往通過選擇特定類型的傳媒文本,以及采取具體的解碼方式和解碼行動,在公共空間中表征其藝術審美的品味和文化消費的情趣,進而體現出解碼者的身份期待和身份占位。

藝術不僅使人成為人,而且也使人超越自我。所以,在每個人的成長和發展道路上,總是會不同程度地留下一些藝術解讀的印跡。因此,人們的藝術解碼活動總是自覺或不自覺地具有某種身份化解碼的動機和效應。但是,進入後現代社會之後,特別是隨著網絡傳媒技術和經濟全球化潮流的產生和推進,人們的社會主體身份也麵臨著許多新的問題和困境。“信息方式促成了語言的徹底重構,這種重構把主體構建在理性自律個人的模式之外。這種人所熟知的現代主體被信息方式置換成一個多重的、撒播的和去中心化的主體,並被不斷質詢為一種不穩定的身份。”馬克·波斯特:《第二媒介時代》,範靜嘩譯,南京大學出版社,2000年,第83頁。當藝術傳播由大眾傳播時代進入了網絡傳播時代,人們的身份觀念也因虛擬的多媒體傳媒技術和互動的信息傳播方式而發生了劃時代的變化,從而使後現代人們的主體身份表現出兩個基本的特點:一是主體身份在信息虛擬中的多元化,人們的主體身份不僅存在於現實世界之中,而且也可以從網絡世界中獲得虛擬的主體身份;二是主體角色在信息互動中的多元置換,人們可以分別在現實世界和網絡世界的兩個不同的社會世界中進行主體身份的置換,並且也能夠在這兩個世界之間實現主體身份的置換。於是,藝術接受者的身份性藝術解碼不僅會選擇和接受各種成品藝術、表演藝術和仿像藝術的信息類傳媒文本,而且也可以通過網絡傳輸通道,以網絡世界的主體身份來搜索、欣賞、下載在線傳媒文本,並且傳遞他人製作或自己製作的傳媒文本,在信息互動的方式中,即時地從事傳媒文本的解碼與編碼,從而一定程度上打破了藝術接受者、藝術傳遞者和藝術創造者的身份界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