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一章 自殺預防與心理危機幹預(二)(2 / 3)

(三)根據評分確定反應

致死性評分後,分別給予留察、追蹤、聯係和放行四種處理。留察即把患者留在防止中心,觀察其情緒變化並進行深入地心理輔導。追蹤即確定在短時間內立刻進行第二次接觸的時間。聯係即確定另一次接觸的時間。放行即傾聽患者的訴說,並給予輔導後即讓其離去,非有其他原因,不再進行接觸。

凡20分以上者給予留察,14分以上者不久即需繼續接觸,6分以上可以繼續聯係,6分以下可以請其有問題時再來。(表11-5)

(四)全麵和動態觀察

防止自殺的實質是一種聆聽療法(listeningtherapy)。接待者要善於提問和啟發,但重要的是傾聽,而不是誇誇其談或滔滔不絕地教訓別人。人的心事隻能靠自己解決。解鈴還須係鈴人。因此,提問必須全麵,否則會隱伏殺機、貽誤生命,其嚴重程度較臨床誤診有過之而無不及。但一次評分並不能一勞永逸,因為人的心理變化隨內外環境而變,必須給予密切注意,特別是分數上升者,要注意觀察其變化。

(五)遠期危險性與近期危險性

區分遠期危險性與近期危險性能夠動態觀察自殺危機,對自殺預防和救助都十分重要。如果近期危險性高而未加覺察,自殺可能便會發生。如果近期危險性低(如切腕或服少量農藥、滅鼠藥之類),不注意解決應激源,也可能強化自殺行為。因為求助的呼喊不被注意,便會陸續強化,越來越嚴重。遠期危險性與近期危險性的鑒別如下。

1.近期危險性無自殺思想或自殺未遂史,社會支持網絡滿意,與有影響的人士接觸密切,不可能發展為遠期危險性。

2.近期危險性低度曾考慮過低致死性的自殺方法,無自殺未遂史,或無近期損失(指人、財、物),支持網絡滿意,無嗜酒問題,基本要活下去,遠期危險性接近0。

3.近期危險性中等曾考慮過用高致死性方法自殺,但無特別計劃與威脅;或者已計劃用低致死性方法,有低致死性蓄意自傷史,有家庭糾紛史,精神緊張時靠安定等藥物緩解,在生與死之間徘徊,不排除遠期危險性。

4.近期危險性高度有近期高致死性計劃,自殺手段易得;有既往蓄意自傷史,隻有一個密友,但已無法聯係,有嗜酒問題,抑鬱,想死。不應考慮遠期危險性,以免放鬆對眼前危險的防範與幹預。

5.近期危險性特高有近期高致死性計劃,手段易得,有高致死性蓄意自傷史,可用資源切斷,抑鬱,飲酒過量,受到一個嚴重損失,如失業、開除、離婚等。自殺迫在眉睫,不存在遠期危險問題。

第四節心理谘詢中的危機處理

一、自殺的三級預防模式

由於自殺行為具有3P特征:可知覺(perceptible)、可預見(predictable)、可預防(preventable),因此對自殺的最主要處理方法是提前預防。自殺的三級預防模式為:一級預防——病因學預防;二級預防——發病學預防;三級預防——康複學預防。

(一)病因學預防措施

1.優化個體生活環境主要包括:保持社會安定與經濟健康穩步發展;加強對大眾的教育,提高人民的受教育水平;關心和調整人民的生活環境,密切人際關係;保持家庭與婚姻的穩定;實施社會福利政策,設置援助性專門機構等。

2.提高個體的自我認識能力和水平,促進個性的全麵協調發展培養良好的個性心理品質與社會適應能力,使個體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能夠正確地看待人生、正確對待處理生活中遇到的各種挫折與困難。

(二)發病學預防措施

1.高危人群篩查對自殺高危人群進行篩查,建立心理健康檔案,加強對高危人群的重點防範,並采取心理疏導、心理谘詢、危機幹預等方法進行幹預。對以下自殺高危人群重點關注:①自殺未遂者;②抑鬱症患者;③酗酒與毒品、藥物依賴與濫用者;④有自殺家族史者;⑤社會弱勢群體;⑥農村人口等。對以下自殺危險信號及時識別:①流露自殺意念;②無助無望感;③與他人隔絕;④情緒低落;⑤危險行為;⑥個體危機等。

2.加強危險性器具用品的控製管理①嚴禁毒品生產、流通、傳播、使用,對涉嫌毒品者從嚴處理;②加強對安眠藥類危險藥品的管理,對自殺意念者尤其要限製其使用;③控製槍支彈藥買賣與使用;④采用無害煤氣;⑤加強農藥管理,提倡使用無害農藥,嚴禁劇毒農藥的生產與使用。

3.加強衛生醫療服務①在學校中開展防範自殺訓練。在校青少年是自殺的高危群體,通過自殺防範訓練可強化防範自殺意識,掌握防範的技能,最大限度避免自殺的發生。②加強心理健康教育。從自殺的原因可以看出,自殺行為與心理健康水平密切相關。提高人們對心理健康的重視,可有效預防心理疾病的產生。對已經發現的心理疾病要及時采取措施,及時治療。③改善農村的醫療水平,提高農村防病治病能力。我國的自殺現象,發生在農村的占90%。這一現象的發生,與廣大農村缺醫少藥、防病治病能力嚴重滯後有很大關係。④建立健全危機幹預機構,使自殺危機可以及時的、有效的得到控製。

(三)康複學預防措施

對有自殺意念者、自殺未遂者要及時治療,加強指導、訓練和護理,要注意消除對患者的社會偏見和歧視,保障他們的合法權益,使之正常生活。家庭環境的改造尤為重要,家屬和監護人應當積極配合,堅持對患者進行長期的關注、支持、幫助,使他們逐步擺脫危機。

二、自殺預防的電話谘詢

電話谘詢是心理谘詢的一種特殊形式。自1958年美國洛杉磯建立第一個自殺預防中心以來,自殺預防“熱線”工作在全世界蓬勃開展。從產生自殺意念到決定實施自殺計劃的過程中,許多人會產生矛盾、彷徨的心態,他們往往會向親人或朋友表達這一信息,由於不願或不能向親人或朋友求助,熱線電話往往成為求助對象,可及時向企圖自殺者提供援助。

(一)電話谘詢組織

借鑒國外經驗,電話谘詢一般為24小時值班,可隨時提供服務。谘詢中心在自殺預防專家領導下開展工作,保證谘詢的科學性。電話服務的谘詢者原則上不應有宗教、政治、信仰上的偏見,能保持中立觀點;具有廣博的社會、人文、醫學、心理學、教育學知識與技巧;善於表達,發音標準,口齒清楚。組織機構要慎重審查誌願者的參加動機、人格特征、個人發育史等因素,審查測試誌願者的人際關係、整體觀點、耐容性、共感性、同情心和獻身社會的精神。智力較低、社會知識麵窄、有特定的價值觀念、性格不健全者及老年人不適合參加此項工作。審查通過後,還需要對谘詢者進行正規、嚴格地培訓,培訓合格者方可參加工作。

(二)電話谘詢的實施

由於電話谘詢的特殊性,進行電話谘詢時應注意以下問題。

1.明確危機者所處的困境即造成自殺企圖的主要原因,是感情困擾、遭遇惡性生活事件、軀體疾病或心理疾病,還是社會因素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