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中山曆來強調,中國自然資源豐富,欲求富強,必須大力加以開發。他深信通過四通八達的水陸交通網,那無數的沉睡於荒山峽穀、戈壁沙漠的各類礦物資源和地上物產,就有可能被開發和利用,而鐵路的經濟效益也得以充分發揮。因而在孫中山規劃各條鐵路線時,均著眼於將自然資源豐富的省區及其市鎮連接起來,並通過納入以長江流域為骨幹的全國鐵路運輸網,便捷地輸送到各大工業基地和出口海外。例如孫中山曾這樣描述未來的浦口:“南京對岸之浦口,將來為大計劃中長江以北一切鐵路之大終點。在山西、河南煤鐵最富之地,以此地為長江下遊地區交通之最近商埠,即其與海交通亦然。故浦口不能不為長江與北省間鐵路載貨之大中心。”(孫中山:《孫中山全集》第6卷,第292頁。)

近代中國民族工業發展緩慢的一個重要原因,是本國產品時時受到廉價外國商品傾銷的打擊。而落後的運輸條件,更加劇了國貨在同洋貨競銷中的不利境況。孫中山曾以痛切的心情,以自己的家鄉香山縣為例,說明因交通不便,工業品由香山縣城運至翠亨村的運價竟遠遠高出同類商品由美國運抵中國的費用,“人情喜便宜,斷不能舍賤而買貴,則交通不便,實業必不能發達,可以斷然”(孫中山:《孫中山全集》第2卷,第420頁。)。而“揚子江流域本為中國最重要之商業中心地”(同上書,第491頁。),通過在這裏修築並溝通中央及各地方係統鐵路網,將大大有助於貨暢其流,降低本國工業品的成本,從而增強國貨抗衡洋貨的能力。隨之,民族工業必將得到迅速發展,不但可以極大地豐富本國人民的物質生活,而且還可以出口,國家也必然會隨之富強起來。

鴉片戰爭後,除一些通商口岸城市經濟稍顯活躍外,內地眾多中小城鎮經濟發展均呈停滯狀態。而要求得全國經濟的普遍興旺,推動這些區域經濟中心城鎮的發展則格外重要。孫中山認為,通過修築鐵路、辟通運河等手段,改善這些城鎮的交通狀況,並將其彙入以長江流域為基幹的全國市場網絡,必將使這些城鎮的麵貌大為改觀,並相應帶動其周圍地區經濟的發展。孫中山曾舉海州為例說:

海州位於中國中部平原東陲,此平原者,世界中最廣大肥沃之地區之一也。海州以為海港,則剛在北方大港與東方大港二大世界港之間,今已定為東西橫貫中國中部大幹線海蘭鐵路之終點。海州又有內地水運交通之利便,如使改良大運河其他水路係統已畢,則將北通黃河流域,南通西江流域,中通揚子江流域。(孫中山:《孫中山全集》第6卷,第326~327頁。)

海州將迅速崛起於黃海之濱,令世人刮目相看。

長江流域很早以來便是中國人口最稠密的地區,人均占有耕地甚少,加之近代工業發展遲緩,大量的剩餘勞動力謀生困難,大批失業人口流落街頭,又勢必會加劇社會矛盾和社會動蕩。而另一方麵,中國廣袤的西北、東北邊地,卻缺少勞動力,大量肥沃可耕作可放牧的處女地和豐富的物產資源,長期得不到開發,當地社會經濟因此長期停滯落後。而要振興中國的經濟,改變這種狀況是必須的,也是相當緊迫的。孫中山多次強調,借助修築鐵路,加強人口眾多的東南省份同幅員遼闊卻人煙稀少的邊遠地區各方麵的聯係,通過大批遷徙勞動力等途徑,開拓這些邊遠地區的畜牧、采礦等業,能爭取盡快使這些地區的經濟生活有一個質的飛躍,指出“倘有鐵路與此等地方相通,則稠密省區無業之遊民可資開發此等富足之地,此不僅有利於中國,且有以利世界商業於無窮也。故中國西北部之鐵路係統,由政治上、經濟上言之,皆於中國今日為必要而刻不容緩者也”,從而使整個國力得到明顯的增強(同上書,第261~263頁。)。

但在北洋政府的統治下,國內政局動蕩,各派政治勢力紛爭激烈,大小軍閥割據爭鬥不已,孫中山的經濟建設規劃根本不可能得到實施。為了實現其“武力統一”,北洋政府除了加緊搜括民眾外,還大舉外債,並主要用於軍費開支。據統計,在袁世凱統治時期,實業費在政府財政支出中所占的比重極其微弱,曆年均隻有1.2%左右(唐克敏:《袁世凱與中國資本主義》,《近代中國》第4輯,第328頁。)。這一時期,西南、西北各省多為地方軍閥割據,他們所關心的是擁兵自重而不是實業建設。

有學者指出,辛亥革命以前,甘寧青地區幾乎完全不具備進行資產階級革命的條件,而且事實上也沒有發生革命的實際行為,當時的西北諸馬軍閥,抱著“食君之祿,忠君之事”的封建信條,幫助清政府苟延殘喘。庚子事變西太後倉皇逃出京城,沿途多虧諸馬的竭誠“護駕”,因而後來對馬安良、馬福祥、馬麒皆有封賞,成為諸馬政治上發跡的資本,使他們始終難以忘懷西太後的“恩典”,辛亥革命之初,他們還積極地組織“勤王”,試圖撲滅陝西、寧夏的“光複”運動。總體來說,這一時期的回族軍閥首腦人物還處在新舊交替的角色轉換過程中,雖然在國內形勢的壓力下,被動地卷入了推翻帝製的辛亥革命,但從總體上看,“舊”的一麵仍占其人格特征的主導地位。即使是在辛亥革命以後的幾年間,馬福祥仍然對帝製念念不忘,沒有完成他的觀念更新。1916年袁世凱複辟,馬福祥欣然接受了袁授予他的三等男爵封號,讓馬鴻逵進京跟隨“洪憲皇帝”,在寧夏則親率軍隊圍剿了反對袁世凱的高士秀起義,而他主政寧夏15年期間,除了在興辦近代回族教育方麵引人注目外,再沒有什麼推進社會改革的措施(許憲隆:《轉型期的西北:對軍閥體製下甘寧青現代化進程的再審視》,嚴昌洪主編:《經濟發展與社會變遷國際學術研討會論文集》,華中師範大學出版社2002年版,第446~448頁。)。

1912年至1928年主政新疆的楊增新,在統治新疆的17年間,著眼於經濟發展的建設事業也屈指可數。工業方麵,1916年在獨山子辦了一個提煉當地浮油的煉油廠,規模小,技術落後,煉出的原油僅可燃燈;1918年在吐魯番設模範紡織工廠,1919年開辦孚遠水西溝鐵礦,但因缺乏技術,不久均停辦。交通方麵,1925年籌辦汽車公司,購置汽車30輛,修築迪化至塔城的公路,到1928年才開始通車。市政方麵,談不上有什麼建設,當時迪化市容破爛不堪(彭武麟:《評楊增新主政新疆17年》,《近代史研究》1989年第2期。)。而民國初期即20世紀一二十年代十三世達賴在西藏實施的“新政”,則是在英國支持下為挽救西藏農奴製並企圖自立割據而進行的一場自上而下的極不徹底的改革。其中有些措施對於西藏的經濟文化發展確實有一定的進步作用,至少是打破了西藏長期的封閉狀態。但它帶有濃厚的半殖民地色彩的曆史烙印,當時英國的勢力已深入西藏,實施新政的過程同時也成為英國殖民勢力進一步滲入西藏的過程。

在英國支持下,新政還有企圖製造割據自立、與中央政府對抗的目的。新政前後,英國憑借種種特權,不斷擴大對西藏的經濟侵略,加強對西藏的控製,嚴重損害了中國在西藏的主權和經濟利益,加速了西藏社會經濟的半殖民地化。20世紀20年代以後,中國內地的大多數產品逐漸被排擠出西藏市場。在西藏西部地區,到1924年以後,西藏東中部的傳統漢藏直接貿易也已基本停止。以紡織品為例,1904年時,進入西藏市場的內地產品約值20萬盧比,而到1924—1925年度,經亞東輸入西藏的英國貨達100萬盧比以上,早已超過了西藏中東部市場的需求(陳崇凱:《英人貝爾與達賴“新政”之關係考析》,《西藏大學學報》2003年第2期。)。另據一份更長時段的統計,“經亞東一地的進出口貿易,1897年為1494439盧比,到1950年時已增到24399230盧比,在50多年間增長了15倍,除去漲價的因素外,實際增加還是明顯的”(中國社會科學院民族研究所等:《西藏的商業與手工業調查研究》,中國藏學出版社2000年版,第1頁。)。

貴州的財政在晚清就很拮據,1911年有官員訪晤惲毓鼎,“論及貴州歲入不及三十萬金,平時全仗各省協濟”(惲毓鼎著,史曉風整理:《惲毓鼎澄齋日記》,浙江古籍出版社2004年版,第562頁。)。從1912年至1935年,貴州各派係地方軍閥對貴州實行了長達20餘年的統治。其間,沉重的軍費負擔有增無減。據統計,貴州省1916年軍費為120萬元,約為清末的一倍,軍閥袁祖銘統治時期,更達四五百萬元,為清末的7倍。從周西成到毛光翔、王家烈統治時期,軍費高達450萬~500萬元,幾乎占全省財政收入的全部(劉學洙:《貴州開發史話》,貴州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116頁。)。

民國初年,北洋政府曾於1912年11月擬就《國家稅與地方稅法草案》和《國家費目地方費目標準案》並正式公布施行,明確劃分了中央與地方財政收支。但實際上中央力量薄弱,除關、鹽二稅因作國債抵押由外國協助中央征收外,其餘一切稅項,不分國家、地方,概由各省當局征收,各省所收稅目,亦不以草案所列項目為限。中央經費由各省獻解,不足之數則舉外債補充。各省獻解之款名為“專款”,其數額由中央與各省洽商後確定,貧瘠省區如雲南、貴州、甘肅、新疆等,則免解款。但各省實際獻解之數,常不能滿足定額,而解款省份也越來越少。1921年以後,各省解款幾至消失。可以說,整個北洋時期,中央財源枯竭,而各省軍閥憑藉軍權,割據一方,任意把持截留。這一現象並未因國地收支標準的劃分與頒布而有絲毫改觀(張連紅:《整合與互動:民國時期中央與地方財政關係研究(1927—1937)》,南京師範大學出版社1999年版,第4~5、6頁。)。

而在北洋軍閥控製的京、津、魯、江、浙、皖等省區,民國初年則有一批軍閥官僚涉足投資近代企業。其所涉及的地區比較廣,遍布其整個統治區域。按照當時的行政區劃,包括黑龍江、吉林、奉天、熱河、內蒙古、直隸、山東、河南、江蘇、安徽、江西、湖南、湖北、浙江、北京等16個省區。軍閥官僚投資地區雖廣,疏密程度卻不同。在總數204家企業中,設於直隸51家(其中天津40家),設於北京46家,京津兩地約占企業總數的40%以上。若以資本情況看則更為集中,如設在北京的中國、交通、新華儲蓄、勸業、邊業、農商等銀行,設在天津的恒源、華新、裕大、裕元四家紡織公司以及總公司設在天津的開灤、啟新、耀華、中興煤礦等企業,軍閥官僚股本都非常集中,在其他省份的投資比天津、北京少得多,在北洋軍閥政治勢力所不及的華南、西南、西北等地鮮有投資。北洋軍閥官僚的投資,刺激了天津工商業的發展,1924年“據海關報告,年來國內雖屢有戰爭及政局上之變動,而天津一埠工商業之發展日有進步,漸可與滬埠相頡頏”(魏明:《論北洋軍閥官僚的私人資本主義活動》,《近代史研究》1985年第2期。)。

據不完全統計,1912—1928年天津本國資本廠家約有2471家,資本總額約8242.7萬元,涉及66個行業,工業人口約4萬餘人。這與1911年前的天津民族工業作比較,廠家增加23倍,資本額增加近12倍,行業增加4.4倍。尤其是北洋政府中握有權力並兼有資財的北洋官僚投資於近代企業,是這一時期天津工業得以迅速發展的重要原因,也是天津工業發展的一個顯著特點。據統計,這一時期投資於近代企業的官僚軍閥共有86人,共投資企業44家,企業的資本總額約達6923萬元,占天津同期本國工業全部資本額的84%,涉及16個工業門類(宋美雲:《北洋官僚投資與天津近代工業》,《曆史研究》1989年第2期。),並出現了以周學熙為首的企業集團。周學熙在清末新政時期即參與操辦直隸工業。從1906年起,他以收回啟新洋灰公司和創辦灤州煤礦為契機,開始經營自己的企業集團,到1922年前後基本形成。周學熙企業集團的形成過程有兩個階段:一是在1906年至1908年,先後創辦了啟新洋灰公司、灤州礦務公司、灤州礦地公司和京師自來水公司;二是在1915年至1922年,先後創辦了華新紡織公司、唐山電力公司、興華棉業公司、中國實業銀行和耀華玻璃公司,成為與張謇企業集團並駕齊驅的南北兩大企業集團,並同樣表現出“官為扶持,商為經營”的特征(虞和平、夏良才:《周學熙集》,華中師範大學出版社1999年版,前言,第4頁。)。

南京國民政府時期,中央與省地方財政收支均不平衡,財政赤字均達到20%左右,主要原因在於中央、地方軍費開支浩大。在中央財政支出方麵,據統計從1928年到1937年,軍費開支平均占歲出總額的41.2%,最高時達50.8%。這一時期的特點是,中央與地方財政收支的劃分是屬於中央集權型,同中央集權的政治體製是相對應的。當時各省區經濟發展的差異懸殊,從各省區的財政預算規模中能得到比較準確的反映。據對1931年度到1936年度各省區財政規模的年度比較,各省區的財政收入差別巨大,財政收入最多的省份往往在四五千萬元以上,而最少的省份則僅有100萬元上下。其中,財政收入各年度曾在2000萬元以上的省份,主要有江蘇、浙江、河北、山東、福建、廣東、廣西、湖北和江西等省,大多分布在東南沿海和長江沿岸一帶,而財政收入在100萬元上下的省份,主要有雲南、貴州、新疆、青海、寧夏、綏遠、察哈爾、甘肅等省,主要分布在大西南和大西北。

從各省所收國稅數額的大小,也可以看出各省區之間的財力差異以及各省在中央財政中的地位。據統計,在1934和1935年兩個年度中,江蘇省國稅收入總數在全國各省中均名列前茅,1934年度占全國收入總數的50.83%,1935年度則為48.18%,也就是說江蘇一省的國稅收入幾占全國國稅總額的一半。分列第二至第五位的是河北、山東、湖北和廣東。在全國國稅收入中,以上五省所收國稅總額超過全國稅收的70%以上,而甘肅和寧夏等西北各省其所征收的國稅收入則不足全國總數的1‰(張連紅:《整合與互動:民國時期中央與地方財政關係研究(1927—1937)》,第45頁。)。

中央對地方的財政補助,本應以各省地方的經濟發展程度、人口數量等因素作為標準,而南京國民政府時期,從各省所獲補助款的數目觀察,獲得補助款最多的省份往往都是經濟發達的地區,貧瘠地區卻所獲甚少。1936年9月14日《大公報》對此曾有評論:“曆來政界積習,對人重於對事,中央每因羈縻反側,過事優容,富庶之地,或明補助,貧瘠邊省,轉令向隅,其弊至於地方愈重要,愈無人注意,疆吏愈恭順,愈無法盡職。尤其西北地區久不聞拜中央協助之惠也。”如厘金在各省收入中均為一重要稅源,1931年1月1日各省厘金被裁後,得到中央補助的省份大多是中央能實際控製的省份,或者是實力較強中央不敢輕視的省份,而西北、西南則無一省獲得補助,這些省份於是繼續開征厘金,隻是名稱變為特種消費稅、特種營業稅及百貨省稅等,凡此都阻礙了經濟的發展。